《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EU Taxonomy) (二)
2023-09-19 16:12:00
·
SeanShao
(接上期) 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對企業意味著什麽? 這是企業展示其業績和在更可持續的商業模式方面取得的進展的機會,使金融市場能夠做出更明智的投資決策。 特別是,員工人數超過 500 人的公司
這是企業展示其業績和在更可持續的商業模式方面取得的進展的機會,使金融市場能夠做出更明智的投資決策。
1. 其營業額中來自與環境可持續經濟活動相關的產品或服務的比例;和
2. 與符合環境可持續性的經濟活動相關的資產或流程相關的資本支出和運營支出的比例。
對於剛接觸此領域的組織來說,一個好的起點是評估其業務模式以及其基礎活動有多少符合“綠色”標準。投資者和保險公司將需要這些信息,因為它將納入他們自己的披露和投資決策中。
第二步是考慮公司是否遵守最低社會保障措施,當經濟活動符合OECS跨國企業準則和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時即可實現這一目標。
盡快啟動這一過程非常重要,因為根據評估結果,可能需要更新或更換內部控製以滿足新的要求。在極端情況下,商業模式和公司戰略可能需要調整,甚至重新考慮,以維護公司的未來。
符合歐洲綠色協議的活動與新規則下“符合資格”的活動之間也存在差異。如果某項活動被列入歐盟分類法2中,則該活動將具有“分類資格”,無論其是否滿足任何條件。如果該活動未在法規中描述,則將被視為不符合資格。
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法規適用於需要進行非財務報告的公司。根據現行規則3,大型上市公司必須披露其開展的活動在多大程度上符合標準。這適用於本財政年度員工人數超過 500 人的公司。
中小企業還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使用歐盟分類標準,向投資者或利益相關者解釋他們是否正在開展或計劃開展符合分類標準的綠色活動。然而,修訂非財務報告指令的提案目前正在進行中。
這可能會擴大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法規的範圍。新的企業可持續發展報告指令 (CSRD) 將要求所有大型公司從 2026 年 1 月起披露其可持續發展影響。
擬議的新企業可持續發展披露規則還要求公司尋求所披露可持續發展信息的保證。
大公司必須從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報告某些要素,並將 2021 年作為第一個報告期。
從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必須披露符合分類標準和不符合分類標準的經濟活動在其總營業額、資本和運營支出中的比例,以及《披露授權法》中提到的某些定性信息。
首次披露符合分類標準的經濟活動,包括披露關鍵績效指標,必須從 2023 年 1 月 1 日起進行,並將 2022 年作為第一個報告期。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