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一带一路” 国家发改委分别与四国家有关部门签署合作文件
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于10月17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10年间,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国家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从最开始的34个国家,经过10年的发展,截至2023年6月,中国已经同152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埃塞俄比亚有关部门签署共建“一带一路”等四份合作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智利有关部门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等四份文件
2023年10月17日,在中国和智利两国元首共同见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和智利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产业投资与合作、经济发展领域交流合作和数字经济合作等四份文件。
双方签署政府间《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规划》,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努力实现高标准、可持续、惠民生目标,同意在基础设施、贸易投资、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能源资源、科学技术、金融、海关、卫生、文化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务实合作。
双方同意开展重点领域合作,签署《关于促进产业投资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推动以农业、制造业、基础设施、矿产能源、高技术等为重点领域开展产业与投资合作。
双方同意加强经济发展领域交流合作,签署《关于经济发展领域交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在发展经济和促进民生方面互学互鉴。
双方同意加强数字经济合作,签署《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加强数字经济政策协调,促进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搭建数字经济地方合作示范平台。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巴布亚新几内亚有关部门签署四份合作文件
2023年10月16日,在中国和巴布亚新几内亚两国元首共同见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郑栅洁主任与巴新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签署共建“一带一路”、经济发展领域交流合作、可持续发展合作、能源合作等四份合作文件。
双方同意进一步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签署《关于建立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工作协调机制的谅解备忘录》,深化双方在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工作协调机制框架下各领域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双方同意开展经济发展领域交流合作,签署《关于经济发展领域交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加强发展规划经验交流,在发展经济和促进民生方面互帮互助。
双方同意开展可持续发展领域合作,签署《关于可持续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双方同意开展能源领域合作,签署《关于能源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加强两国在能源领域相关合作,保障地区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匈牙利有关部门签署共建“一带一路”等五份合作文件
2023年10月16日,在中国和匈牙利两国总理共同见证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和匈方有关部门负责人签署共建“一带一路”优先合作项目清单、产业与投资合作、绿色低碳发展合作、经济发展政策领域交流合作和数字经济合作等五份合作文件。
双方同意进一步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合作,签署《中国—匈牙利共建“一带一路”优先合作项目清单(第二轮)》,将共同推进基础设施、产业投资、科技研发、融资贷款等领域合作项目落地见效。
双方同意加强产业与投资合作,签署《关于共同推动产业与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将加强沟通协调,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商业运作、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在双方市场和第三方市场的产业和投资合作。
双方同意开展经济发展政策领域交流合作,签署《关于经济发展政策领域交流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将推动双方开展治国理政经验交流,重点就宏观经济、产业发展、发展规划、创新体系等领域分享最佳实践。
双方同意加强绿色低碳发展领域交流合作,签署《关于绿色低碳发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将进一步凝聚共识,促进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重点领域政策、技术和信息交流。
双方同意加强数字经济领域交流合作,签署《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将增进数字经济政策交流,促进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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