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公开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意见!
2023-10-23 08: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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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网站
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产业目录包括农光互补等工农业融合发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相关的设备研发、制造、检验、维修、销售及配套产业,8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海上风电运营维护,新型储能技术开发、设备制造等171项内容。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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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目前包括两部分:
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共821项,以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中全国 519项及海南72项。
二是《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共143项)
2023年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共171项),修订稿主要增加了以下产业:
5.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废弃物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1.药品、绿色建材生产,农林产品深加工制造(国家实行配额管理的商品除外)
12.机制砂生产(年生产 100 万立方米机制砂以上的建筑石料机制砂一体化生产,鼓励在保障质量前提下,利用废石、尾矿、建筑垃圾等二次资源生产机制砂石)
18.新能源专用汽车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0.医疗器械开发与生产,医疗应急防护物资开发和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6.特殊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研发、制造
37.通用名药物开发和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8.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生产经营
42.汽车、船舶、工程机械等通用型零部件生产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
44.智能制造相关仪器仪表、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45.光电子技术和产品 (含光纤预制棒、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光纤、光纤连接器) 开发、制造
47.饮料的开发生产,果渣、茶渣、咖啡渣等的综合开发与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82.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及智慧系统技术开发与运营
83.城市智慧停车设施运营、智慧停车系统技术开发与运营
104.利用卫星提供通讯传输以及导航、定位、测绘、气象地质勘查、空间信息等应用服务的技术研发
105.互联网地图服务软件、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测绘软件、遥感软件、导航与位置服务软件、地图制图软件等开发,地理信息加工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导航及位置服务等技术研发
106.企业征信、信用评级、增信等金融中介服务业务
134.工业设计、文旅创意设计、建筑与环境设计、数字创意、设计服务
139.药品非临床安全评价服务、医疗器械非临床研究
161.出版服务,出版物展示、交易和发行网点(实体书店)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结合海南实际,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对《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至2023年11月20日。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国家发改委网站)首页“互动交流”板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
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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