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宣布采納新的綠色債券標準!
2023-11-01 13: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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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最前沿
歐洲聯盟理事會近日宣布,已采納一項創建新的歐洲綠色債券標準的法規,這代表了建立新的歐洲綠色債券(EuGB)標簽的最終關鍵步驟,目的是遏製“綠色洗錢”行為,同時促進歐盟的可持續金融發展。
除了為希望使用EuGB名稱的發行者設定要求外,新的法規還包括對在歐盟發行的其他環境可持續債券和與可持續性相關的債券的自願披露指南。
近些年,隨著全球對環境可持續性的重視增強,綠色債券的發行量呈現出爆炸性增長。許多公司和政府機構都選擇這種方式來籌集資金,支持他們的環保及過渡性項目。
有趣的是,盡管去年由於整體市場調整,綠色債券的發行量有所減少,但據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Moody’s Investors Service)報告,今年上半年綠色債券的發行量已經大幅反彈,創下歷史新高。
其中,歐洲市場表現尤為出色,占據了全球市場近60%的份額。這一趨勢也受到了歐洲委員會的重視。2021年7月,歐盟針對綠色債券推出了EuGB法規提案,該提案意在為綠色債券樹立一個行業“黃金標準”。
這不僅是為了確保金融市場的可持續性,更是為了推動歐盟以及全球達成的氣候目標,確保資金的有效和有意義的使用。
在全球金融市場上,綠色金融已經成為一個不可忽視的關鍵領域。隨著氣候變化和環境問題日益嚴重,歐洲在綠色金融的標準製定上走在了前列,其中最重要的舉措之一就是歐洲綠色債券標準(EuGB)的設立。
歐洲綠色債券標準(EuGB)是一個創新性的倡議,它源於對環境問題的深度關註,並在金融市場中為發行綠色債券的公司和組織提供了清晰、統一和高標準的規範。
這一標準的誕生,特別是為了應對“綠色洗錢”這一現象,即一些公司或組織虛假聲稱他們的產品或服務對環境友好。為了保證綠色債券真正對環境產生積極效果,EuGB明確了幾項關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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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它為發行綠色債券的機構提供了明確的指引和要求,確保資金的使用與環境可持續性及其他相關目標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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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為保證透明度,發行機構需對公眾提供全面、透明的資金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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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EuGB還規定了外部審查製度,以及與歐盟分類法的一致性標準,確保資金投入與歐盟的環境和氣候目標相符。
這些舉措使得歐洲綠色債券標準成為了金融市場上的“黃金標準”。
對投資者而言,EuGB為他們提供了明確、統一的參考標準;
對於發行機構,EuGB確保了他們的綠色債券真正能夠對環境產生積極效果。
歐洲綠色債券旨在成為推動可續續未來的核心工具。它為綠色技術、能源效率、可續續交通網絡、創新研究設施以及資源管理投資提供了關鍵的資金支持。
作為歐盟的重要策略之一,這些債券都嚴格遵循歐盟的可續續活動分類標準,並且其開放性吸引了全球範圍內的投資者。
為了確保對可續續策略的堅定承諾,引入了歐洲綠色債券的標準。這些標準是為了確保歐洲的持續增長、促進氣候中和以及資源的高效使用。此外,通過這些標準,綠色債券市場將獲得更強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從而確保市場的健康和穩定。
這不僅為債券發行者提供了信任和信譽,而且為投資者提供了更清晰、更透明的投資選擇。
當債券發行者采用這些債券時,他們可以清晰地展示他們的資金是如何直接流向與歐盟標準相符的綠色項目的。這為投資者創造了一個清晰的、信任的投資環境,確保他們的資金被用於真正的綠色、可續續項目。
這種明確性和一致性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大的信心,大大減少了綠色洗白的可能性,這是一種誤導性的市場策略,其中組織或個人錯誤地聲稱他們的產品、目標或政策是環保的。
因此,歐洲綠色債券標準實際上激勵了更多的資本流入真正的綠色和可續續項目,為歐洲和全球的綠色經濟發展註入了強大的動力。
為了確保綠色債券市場的真實性和透明性,歐洲已經製定了一套詳細的監管措施。
首先,他們建立了一個註冊製度,旨在記錄和管理那些評估綠色債券的外部評審機構。這一步是為了減少市場上的綠色洗白行為,確保債券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除此之外,監管也強調了透明度的重要性。新的法規要求在歐盟範圍內發行的所有與環境和可續續性相關的債券都進行自願性的詳細披露。這確保了投資者有足夠的信息來做出明智的決策,同時也為市場增加了額外的信任度。
對於歐洲綠色債券的收益,法規明確指出,所有的資金都應投入到與歐盟可續續活動分類標準一致的項目中,前提是這些項目所在的行業或部門已經被納入該分類法。
考慮到市場的多樣性和不斷發展的需要,新法規為那些未被當前歐盟分類法覆蓋的部門或特定活動提供了一定的靈活性。具體來說,該法規允許最多15%的資金用於這些項目。這是為了確保歐洲綠色債券的標準從一開始就是實用和包容的。
然而,這種靈活性並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歐洲在氣候中和和可續續性方面的努力不斷深化,以及預期的綠色投資機會在未來幾年持續增長,這個15%的靈活性條款將會進行重新評估和調整,以確保它始終與時俱進,滿足市場和環境的實際需要。
歐洲綠色債券的構想起源於2021年7月6日,當時由歐盟委員會首次提出了這一提議。此提議的核心目的是對那些追求環境可持續性目標的債券使用“歐洲綠色債券”或“EuGB”這一標識進行明確規範。
除此之外,提議還進一步細化了建立一個全面的系統,該系統的職責是對那些負責歐洲綠色債券外部評審的實體進行註冊和持續監督。同時,該系統也將對歐洲綠色債券的發行者進行規範和監管,確保其行為與提議的目標保持一致。
在審議該提議後,理事會在2022年4月13日就此達成了共識,並明確了其對該提議的立場。隨後,三方對話在同年的7月12日啟動,雙方在深入討論後,最終在2023年2月28日達成了一個臨時性的協議。
經過幾輪討論和投票,歐洲議會在2023年10月5日以絕大多數的贊成票(418票贊成、79票反對和72票棄權)通過了該臨時協議的內容。
為了進一步確保該法規的實施,理事會在2023年10月23日正式批準了該法規。按照規定,該法規將很快在歐盟的官方公報中正式簽署並對外公布,並預計在公布後的20天內正式生效。此外,這一法規將在其正式生效後的12個月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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