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资本利得税展延至2025年实行
柬埔寨政府宣布,再次展延实行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 Tax),直到2024年12月31日为止。
根据总理府发布的新闻通告,洪玛耐总理于13日主持第19届政府和私人企业论坛时,正式宣布上述决定。
它指出,政府决定把向6种资产征收资本利得税(20%)的生效日期,展延至2024年12月31日。6种资产为房地产、资产租赁、资产投资、企业商标、知识产权和外国货币。
政府于2020年8月宣布,将从2021年起征收资本利得税,惟过后多次宣布展延生效实行日期。
之前,政府宣布除了房地产外,其他5种资产交易的利润,须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缴20%资本利得税。
此外,政府也决定向陷入衰退泥沼的房地产领域提供更多税务优惠,规定住宅小区(Borey)产业交易,首7万美元屋价将无须缴纳印花税(4%),以刺激住宅销量,同时减轻购屋者负担。
政府也宣布向于明年6月30日或之前注册的产业业主提供优待,豁免缴纳所有拖欠的产业税和罚款,惟其他业主已缴纳的产业税将不予退还。
政府也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严格执行产业税征管法规,所有产业业主须如实和准确申报和纳税,包括根据正确市价、建筑种类、土地或建筑面积和屋龄信息纳税;之前因申报信息不实而被追讨的欠税将可“一笔勾销”。
值得一提的是,柬埔寨政府是于2020年8月宣布,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资本利得税,惟过后多次宣布展延生效实行日期。
在资本利得税下,企业或个人从事的资产买卖活动,包括房地产、资产租赁、资产投资、企业商标、知识产权和外国货币,都将被征收资本利得税;惟政府和外国大使馆资产,或税务居民拥有的常驻居所(只限一间,且持有时间不能少于5年),将可豁免征收资本利得税。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