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威特(Kuwait)設立公司的基礎涉稅信息
外商投資限製
外國人及外國公司在科威特從事任何商業經營活動或設立分支機構,必須通過科威特代理開展。亦或成為當地公司的股東以達到避免代理製的目的。
“代理”的定義:代理是指科威特本土受委托人委托開展商貿活動或者代表委托人與第三方主體簽署有約束力的協議的人。舉例:外國公司投標需有科威特代理才能進行。
2013年12月起,《直接投資促進法》進一步放寬了外商投資限製,如經營活動不包含在負面清單(如石油開采)內,那麼外國投資者還可在科威特設立以下實體:1.在科威特註冊的100%外資公司;2.外國公司的分公司;3.外國公司的市場研究代表處(不能進行商業活動);
企業所得稅
如果某企業在科威特或其他海合會國家(阿聯酋等海灣6國)註冊成立並由科威特或其他海合會國家國民完全持有,那麼該企業免於所得稅。目前在科威特,外商獨資企業、外商合資企業以及外國企業是企業所得稅的唯一征收對象。
外國公司應根據其在當地公司中的利潤分成額按照科威特所得稅法納稅。一般而言,所得稅的稅基包括:1.公司經營成果歸屬於外國企業的部分(無論是否實際分配);2.利息(Interest)、特許權使用費(Royalty)、技術服務費(Technical Fee)和管理費(Management Fee)。
所得稅稅率:15%
資本利得稅率:15%
分公司稅率:15%
扣繳稅:
股利:僅對2015年11月10號之前來自科威特股票交易市場的部分有15%的扣繳稅;
利息:外國公司貸款給科威特主體的利息收入視為應稅收入,稅率15%;
特許權使用費及管理費:通常被視為正常營業收入,按照98.5%到100%之間的核定利潤率征稅
增值稅
尚未實施,預計在23/24年實施
強製註冊閾值:約10萬美元
標準稅率:5%
個人所得稅
個人科威特居民個人及外國個人均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關稅
海合會關稅同盟成員對於成員國間的貨物貿易往來不征收關稅;海合會關稅同盟成員對於成員國間的貨物貿易往來不征收關稅;貨物出口不征收關稅
其他稅(費)
科威特科學發展基金會(KFAS)會費
KFAS 是科威特企業為支持科學發展而建立的基金會,股份公司需要每年向基金會繳納企業凈利潤的1%
天課(The Zakat,伊斯蘭教宗教稅賦,一種強製捐獻義務)
科威特(及其他海合會成員國)國民全資持有的(公開式或封閉式持股)股份公司應按其年度凈利潤的1%繳納天課
稅收優惠
自貿區
1.允許外商持股最高達100%;
2.所有企業和個人免稅;
3.自貿區進出口的交易免稅;
投資相關優惠
允許非科威特籍創始人及其股東建立投資和租賃公司,並給以五年免稅期;
所有未列入負面清單的商業部門及活動都可以享受《直接投資促進法》規定的優惠:
獲準許可的企業自經營活動實際開始之時享有最多10 年的稅收抵免待遇;
允許外國投資者享受避免雙重征稅稅收協定(安排)優惠待遇或其他雙邊協定待遇
其他事宜
所有公司均采用IFRS準則編製財務報表
參考文獻
1.EY: Wordwide Corporate Tax Guide 2022. P952-971;
2.EY: Wordwide VAT, GST and Sales Tax Guide 2023. P1036-1037;
3.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國別(地區)投資稅收指南課題組:中國居民赴科威特投資稅 收指南
4.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中國駐科威特大使館經濟商務處×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 科威特 (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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