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服務貿易促進指導目錄(2023年版) 一 運輸服務貿易 促進目標:打造一批主營業務突出、經營模式先進、海外網路健全、具有較強競爭力、向綜合物流業發展的大型國際貨代企業,培育一批以專業化為基礎、通過創新運營和操作模式擴展服務專案、專項業務優勢明顯的中小型國際貨代企業,逐步形成結構合理、業態多樣、服務優質、競爭有序的國際貨代市場。 培育重點: (一)以綜合服務為主的國際貨代企業,上年度銷售額人民幣1億元以上(含1億元),其中國際貨代及相關輔助業務收入所占比例不低於70%;具有一定規模的、獨立操作功能的物流服務網點,國內外網點數不少於5個; 以專業化服務為主的國際貨代企業,上年度銷售額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含5000萬元),如:汽車物流、冷鏈物流、化工物流、多式聯運以及為國際貿易服務的跨境電商物流等; (二)具有較為穩定的長期合作知名客戶,至少擁有1個協議服務期在一年以上的國內外知名客戶; (三)主要生產設施與設備具有一定先進性,須有自行開發或引進的國際物流(國際貨代及其輔助業務)管理資訊系統,能與主要客戶實現電子數據交換,資訊共用,並能實現對物流活動的即時跟蹤、資訊回饋。 二 旅遊服務貿易 促進目標:建設結構合理、多種所有制經營協調發展、日益繁榮的旅遊市場,形成一批實力雄厚、業務廣泛的重點企業,鼓勵企業加強橫向聯合,積極向集團化、專業化、現代化方向發展,加快世界著名旅遊城市建設。 培育重點: (一)上海市旅遊星級酒店 1. 上年度營業額8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 上年度接待境外客人比例不低於30%; 3. 獲得市級旅遊標準化示範單位、綠色飯店稱號的優先支持。 (二)經濟型酒店連鎖集團 1. 集團上年度營業額20億元人民幣以上; 2. 品牌直營或加盟的酒店400家以上; 3. 以品牌特許經營或品牌代理的模式在境外發展品牌直營店或加盟店,國外酒店上年度營業額50萬美元以上。 三 電信、電腦和資訊服務貿易 促進目標:打造一批技術應用開發水準高、科技創新能力強、服務和產品品質好、行業發展前景佳、影響力強的行業領先企業,夯實產業基礎,擴大產業規模,提升電信、電腦和資訊服務貿易發展水準和服務競爭力。 培育重點: (一)軟體開發服務 1.從事軟體諮詢、設計、開發、測試、培訓、維護等服務及資訊化規劃、資訊系統設計、資訊技術管理諮詢、資訊系統工程監理、測試評估認證和資訊技術培訓服務的企業,具有國際市場開發和行銷能力,且具備較高技術及服務水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企業和服務出口類企業優先; 2.獲得CMM(CMMI)或ISO系列等國際品質管理體系標準認證的軟體企業; 3.上年度軟體和資訊技術出口額(以軟體出口合同登記執行金額及銀行收匯憑證為准,下同)200萬美元以上。 (二)數據處理服務和資訊系統運行維護服務 1.從事數據錄入、數據處理、數據分析、數據整合、數據挖掘、數據管理、數據使用、數據產品加工等服務、資料庫管理與維護服務、數據中心基礎環境以及各類資訊系統的軟硬體運行維護服務的企業,具有國際市場開發和行銷能力,且具備較高技術及服務水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企業和服務出口類企業優先; 2.獲得DCMM、DAMA數據管理體系標準認證的軟體企業; 3.上年度軟體和資訊技術出口額500萬美元以上; (三)新興互聯網資訊技術及內容服務 1.從事基於互聯網的新興電子商務與網路金融資訊服務、網路文化娛樂服務、網路媒體服務、基礎應用服務、其他軟體資訊服務類增值電信服務及區塊鏈技術等的軟體企業,具有國際市場開發和行銷能力,且具備較高技術及服務水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企業和服務出口類企業優先; 2.獲得有關系列品質管理體系標準認證的軟體企業; 3.上年度軟體和資訊技術出口額100萬美元以上。 (四)數字內容軟體及服務 1.從事開發數字動漫、遊戲設計製作等軟體(主要包括數字出版軟體、動漫遊戲製作引擎軟體和開發系統,以及圖形製作處理軟體、視頻製作處理軟體、音頻製作處理軟體等多媒體軟體)以及相關服務、智能電視應用等的企業,具有國際市場開發和行銷能力,且具備較高技術及服務水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企業和服務出口類企業優先; 2. 獲得有關系列品質管理體系標準認證的軟體企業; 3.上年度軟體和資訊技術出口額200萬美元以上。 (五)積體電路研發設計及服務 1.從事積體電路研發設計以及相關技術支持服務(包括為積體電路的開發運用提供測試平臺服務)的企業,具有國際市場開發和行銷能力,且具備較高技術及服務水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企業和服務出口類企業優先; 2.符合條件的積體電路企業,獲得有關系列品質管理體系標準認證; 3.上年度積體電路研發設計及技術服務出口額200萬美元以上。 四 工程承包與建築服務貿易 促進目標:更好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不斷創新“走出去”途徑和方式,進一步推進境外專案結構調整、市場結構調整和“走出去”主體隊伍結構調整,支持企業對境外技術密集型、資本密集型工程專案進行總承包和總集成,樹立上海優質工程的品牌形象。 培育重點: (一)中高端建築和工程服務 1.承接的境外工程專案是國家支持的大型工程專案; 2.鼓勵採用BOT、PPP等模式承接境外工程專案; 3.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工程品質事故和較大事故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4.按時申報商務部對外承包工程業務統計; 5.上年度承接境外工程單個專案新簽合同額達1億美元以上; 6.帶動具有世界先進水準的國產成套機電產品出口的專案優先,帶動專案換資源或資源回運的專案優先; 7.按時足額繳納對外勞務合作備用金。 (二)工程設計 1.擁有專利和專有技術; 2.以設計為龍頭帶動專案總承包; 3.具有熟悉國際化執業標準和比較優勢的專業服務人才; 4.具有創新本土化和國際市場開發潛力,在同行業研發能力成績突出; 5.已實施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成功案例,在業內具有較高知名度; 6.按時申報商務部對外承包工程業務統計; 7.上年度承接境外工程單個專案新簽合同額3000萬美元以上; 8.按時足額繳納對外勞務合作備用金。 五 專業服務貿易 (一)諮詢、會計、法律、廣告、人力資源專業服務 促進目標:擴大專業服務業對外開放,提高專業服務水準,提升專業服務品質,通過政策引導扶持,逐步培育管理諮詢、會計、法律、廣告、人力資源等重點專業服務領域的比較優勢;支持本土專業服務企業擴大跨境服務,積極為我國企業海外投資提供專業服務,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專業服務品牌。 培育重點: 1.諮詢服務 (1)實到註冊資本金50萬元人民幣以上; (2)專業服務業務上年度營業額350萬元人民幣以上,出口額5萬美元以上。 2.會計服務 (1)取得市財政局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許可,2021年7月1日後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所在的浦東新區、奉賢區實行審批改備案改革的會計師事務所分支機構,需已在市財政局完成備案手續; (2)專業服務業務上年度營業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出口額3萬美元以上。 3.法律服務 (1)取得市司法局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2)淨資產30萬元人民幣以上;專業服務業務上年度營業額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出口額20萬美元以上。 4.廣告服務 (1)《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含有廣告製作、設計、代理、發佈等事項; (2)專業服務業務上年度營業額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服務出口額3萬美元以上。 5.人力資源服務 (1)取得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2)企業上年度無虧損情況; (3)專業服務業務上年度營業額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出口額3萬美元以上。 (二)會展服務 促進目標: 通過扶持、引進、合作等方式打造一批國際化水準較高的專業辦展企業和會展專案;支持辦展企業積極引進國內外品牌展會,培育一批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的專業精品展;積極推動企業海外辦展,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中小型國際專業展會;大力推進線上會展業發展,打造全國領先、功能齊全、服務水準一流的線上會展平臺,努力將上海打造成為國際會展之都。 培育重點: 1.展覽主(承)辦 (1)展覽會業務近三年內年營業額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其中年外匯收入50萬美元以上; (2)連續舉辦同一主題展覽會五屆以上,且該展覽會已被行業協會認定為上海市國際展覽會品牌展,並具有國內行業代表性,且專業性強的專案; (3)舉辦的國際展覽會境外參展商占參展商總數的20%以上,或境外觀眾總數占比不低於10%。 2.會議主(承)辦 (1)會議業務近三年內年營業額800萬元人民幣以上,其中年外匯收入10萬美元以上; (2)每年度舉辦單項國際性會議規模在300人以上或至境外辦會1次以上;每年度舉辦國際性會議3次以上; (3)連續舉辦同一主題國際性會議3屆以上,且該國際性會議具有發展潛力。 3.展示工程 (1)近三年內年營業額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年外匯收入10萬美元以上; (2)每年度獨立承辦2個以上展覽會主場,或淨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特裝展位,或1個以上展示廳、博物館的設計製作工作; (3)完成專案的創意設計為原創,且連續兩屆獲得市行業協會授予的優秀展臺專案,或被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授予優秀博物館、展示廳、陳列室等專案。 4.會展場館 近三年內年營業額在4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外匯收入60萬美元以上。 六 文化服務貿易 促進目標: 以建設社會主義國際文化大都市為目標,逐步培養一批具備較強國際市場競爭力、守法經營、信譽良好的文化出口重點企業,打造一批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發展中國同世界各國人民友誼、具有比較優勢和鮮明民族特色的文化出口重點專案。 培育重點: (一)新聞出版類 1.出版物輸出 (1)傳統出版物上年度出口額20萬美元以上,或版權輸出3萬美元以上,或版權輸出種類達到15種; (2)具有國際市場開發和行銷能力,產品體現中華文化特色。 2.印刷服務 (1)上年度出口額80萬美元以上; (2)獨立設計能力較強,印刷技術水準居世界前列; (3)有成熟的國際合作管道。 (二)文廣影視類 1.電影電視 (1)上年度出口額40萬美元以上; (2)具有良好發展潛質,在提升影視文化產品的生產、發行、播映和後產品開發能力等方面成績突出; (3)積極與國外廣播影視機構合作,擁有較為成熟的境外銷售網絡,境外宣傳和推廣活動效果突出。 2.演藝及相關服務 (1)上年度出口額5萬美元以上,或在海外高端主流演出市場產生巨大影響力的; (2)體現中華文化特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較高的藝術水準和國際市場開發前景。 (三)綜合服務類 1.遊戲動漫 (1)上年度出口額30萬美元以上,或版權輸出金額10萬美元以上,或遊戲動漫衍生產品出口額100萬美元以上; (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原創遊戲動漫形象和內容,或核心技術。 2.境外文化機構的新設、並購和合作 (1)在境外通過新設、收購、合作等方式,成功在境外投資設立分支機構,或成功設立演出劇場、產業園區等實體專案,或依託互聯網技術成功在海外市場建立營運服務平臺,並經營良好; (2)境外分支機構上年度營業額30萬美元以上。 3.工藝美術品、創意設計服務 (1)具有顯著民族特色的工藝品或屬於經認定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上年度出口額30萬美元以上,或創意設計服務上年度出口額30萬美元以上; (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體現較高的文化附加值; (3)保持較高的研發設計、品牌建設投入,具有持續創新和國際行銷能力。 4.文化貿易集聚服務 (1)集聚文化貿易企業50家以上; (2)每年組織文化企業參加2次以上境外知名國際文化交易類展覽推介活動(單次組織參會在5家企業以上); (3)搭建公共服務平臺,幫助文化企業拓展國際市場。 七 醫藥衛生服務 促進目標: 貫徹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本市健康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加快建設一流醫學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見》(滬府發〔2018〕25號)和《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滬委發〔2020〕10號),培育一批在高端醫療、康復醫療、老年醫療護理,中醫藥保健、教育培訓、科研、產業、文化、旅遊和仲介等方面持續穩定開展服務貿易工作,具有較好工作基礎,條件完備、特色突出、具備較強國際市場競爭力的服務貿易企業(機構)。引導企業(機構)積極探索,創新服務模式、拓展海外行銷管道,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醫療服務品牌。 培育重點: 1. 具有相對穩定的業務管道和需求市場,已與境外相關機構、國際組織或企業簽署一年期以上合作協議; 2. 或與國際接軌,具有特色專科和品牌的,年服務境外人士5000人次以上且醫療業務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的醫療機構; 3. 或近三年內穩定持續開展中醫藥服務貿易工作,提供中醫藥保健、教育培訓、科研、產業、文化、旅遊等綜合服務,已有出口管道或海外基地,形成較為穩定服務收入,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4、或在中醫藥服務標準化、宣傳中醫藥文化、培養中醫國際服務人才和海外市場拓展等方面有突出貢獻。 八 體育服務貿易 促進目標: 結合打造世界一流國際體育賽事之都、國內外重要體育資源配置中心的發展定位,拓寬體育服務貿易領域,擴大體育服務貿易規模,支持與國際體育賽事旅遊等服務貿易相關市場主體發展,增強國際知名體育專業公司、國際優質體育知識產權等的吸引力,逐步培育起門類多樣、健康有序的體育服務貿易市場,促進全球著名體育城市建設目標的實現。 培育重點: (一)體育賽事 1. 引進賽事 (1)截至上年度已完成一項或多項國際知名體育賽事引進並進行運營管理的機構或企業; (2)單項國際賽事交易額25萬美元以上或運動員獎金設置10萬美元以上; (3)單項賽事營業額250萬元人民幣以上。 2. 自主賽事 (1)截至上年度已完成舉辦一項或多項自主培育的、擁有獨立知識產權的國際性賽事並進行運營管理的機構或企業; (2)單項賽事營業額250萬元人民幣以上。 (二)體育仲介 1. 職業體育經紀 (1)上年度在國際轉會市場上有轉會交易的職業體育俱樂部或機構; (2)上年度涉及國際球員轉會、海外教練員引進資金發生額35萬美元以上; (3)上年度涉及海外體能或醫療康復團隊引進資金發生額25萬美元以上。 2. 體育專業諮詢 (1)上年度在國際諮詢市場有體育諮詢專業服務的機構或企業; (2)實到註冊資本金50萬元人民幣以上; (3)體育專業服務上年度營業額150萬元人民幣以上,出口額2.5萬美元以上。 (三)體育知識產權服務 1. 體育賽事版權 (1)以國際優質體育賽事版權為投資標的的機構或企業; (2)單筆賽事版權交易額100萬美元以上。 2. 體育無形資產 (1)上年度從事國內國際優質體育組織、體育場館、體育賽事、體育活動名稱與標誌等無形資產的開發與交易的機構或企業; (2)實到註冊資本金50萬元人民幣以上; (3)上年度營業額150萬元人民幣以上。 九 服務外包 促進目標: 大力發展應用先進數字技術的軟體研發、積體電路和電子電路設計、測試、資訊技術解決方案、資訊技術運營和維護、網路與資訊安全、雲計算、人工智慧等資訊技術外包服務,提升交付一體化數字解決方案的能力;大力發展基於數字技術的共用中心以及多語種呼叫中心服務,提升互聯網行銷推廣、供應鏈管理、金融後臺、法律流程、維修維護等業務流程服務外包水準,支持數位化技術在垂直行業的應用;大力發展醫藥和生物技術研發、大數據、管理諮詢、工業設計、工程技術、服務設計、檢驗檢測和新能源技術研發等知識流程外包服務;打造一批技術水準高、創新能力強、服務品質好、發展前景佳、影響力強的服務外包領先企業。 培育重點: (一)資訊技術服務外包(ITO) 1. 從事資訊技術外包的企業,上年度提供國際服務外包執行額不低於50萬美元; 2. 具有較高的市場競爭力和服務能力,與服務外包發包商簽訂提供中長期服務外包業務合同(1年以上); 3.企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員工占員工總數的50%以上,對促進大學生就業有較大貢獻。 (二)業務流程服務外包(BPO) 1. 從事業務流程服務外包的企業,上年度提供國際服務外包執行額不低於50萬美元; 2.具有較高的市場競爭力和服務能力,與服務外包發包商簽訂提供中長期服務外包業務合同(1年以上); 3.企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員工占員工總數的50%以上,對促進大學生就業有較大貢獻。 (三)知識流程服務外包(KPO) 1. 從事知識流程服務外包的企業,上年度提供國際服務外包執行額不低於50萬美元;從事工業設計、工程技術、服務設計服務的企業,該標準可降至20萬美元; 2. 具有較高的市場競爭力和服務能力,與服務外包發包商簽訂中長期提供服務外包業務合同(1年以上); 3.企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員工占員工總數的50%以上,對促進大學生就業有較大貢獻。 十 數字貿易 促進目標: 圍繞打造“數字貿易國際樞紐港”,加快推動形成良好的市場主體培育生態環境。扶持和啟動數字閱讀、網路視聽、動漫網遊等領域的一批原創內容IP;聚焦雲服務、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慧等領域,重點支持實施一批高端化、國際化和規模化的數字服務重大專案;加快培育一批數字貿易領域成長性好、增長潛力大的獨角獸企業。 培育重點: (一)雲服務 1. 從事軟體即服務、平臺即服務、基礎設施即服務等領域跨境業務的企業優先; 2. 上年度服務出口額100萬美元以上; 3. 在海外設有數據中心。 (二)數字內容 1. 從事動漫遊戲、數字演藝、網路視聽、數字閱讀、電子競技、搜索引擎、社交媒體等領域跨境業務的企業優先; 2. 上年度服務出口額30萬美元以上; 3. 擁有一個及以上原創內容IP; 4. 在海外設有數字內容服務平臺或分支機構。 (三)數字服務 1. 提供運輸、旅遊、專業服務、文化創意、醫療、金融、製造業、建築業、農業等行業數位化解決方案的跨境服務企業優先; 2. 上年度服務出口額100萬美元以上; 3. 擁有一個及以上的數字技術應用核心產品; 4. 在海外設有分支機構,具有境外交付能力。 十一 服務貿易示範基地 促進目標: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和《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商服貿發〔2020〕165號)的要求,培育一批具有較好服務貿易發展基礎,並集聚一定數量服務貿易重點領域企業的開發區和園區,不斷優化服務貿易重點領域的空間佈局,突出重點區域資訊集聚、要素集聚和資源集聚的優勢,加強貿易和產業的聯動發展。 培育重點: (一)具有完整的發展規劃和鮮明的產業特色及定位,具有明顯的區位優勢,納入區域產業佈局的整體規劃和推進方案,在服務貿易方面有較強的競爭力,企業集聚度較高; (二)集聚20家及以上特定領域的服務貿易企業,或實現區域內該特定領域的年度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超過1億美元的行政區域; (三)集聚10家及以上特定領域的服務貿易企業,或實現該領域的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超過500萬美元的開發區和園區。 Udf space www.udfspace.com
上海市服務貿易促進指導目錄(2023年版) 一 運輸服務貿易 促進目標:打造一批主營業務突出、經營模式先進、海外網路健全、具有較強競爭力、向綜合物流業發展的大型國際貨代企業,培育一批以專業化為基礎、通過創新運營和操作模式擴展服務專案、專項業務優勢明顯的中小型國際貨代企業,逐步形成結構合理、業態多樣、服務優質、競爭有序的國際貨代市場。 培育重點: (一)以綜合服務為主的國際貨代企業,上年度銷售額人民幣1億元以上(含1億元),其中國際貨代及相關輔助業務收入所占比例不低於70%;具有一定規模的、獨立操作功能的物流服務網點,國內外網點數不少於5個; 以專業化服務為主的國際貨代企業,上年度銷售額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含5000萬元),如:汽車物流、冷鏈物流、化工物流、多式聯運以及為國際貿易服務的跨境電商物流等; (二)具有較為穩定的長期合作知名客戶,至少擁有1個協議服務期在一年以上的國內外知名客戶; (三)主要生產設施與設備具有一定先進性,須有自行開發或引進的國際物流(國際貨代及其輔助業務)管理資訊系統,能與主要客戶實現電子數據交換,資訊共用,並能實現對物流活動的即時跟蹤、資訊回饋。 二 旅遊服務貿易 促進目標:建設結構合理、多種所有制經營協調發展、日益繁榮的旅遊市場,形成一批實力雄厚、業務廣泛的重點企業,鼓勵企業加強橫向聯合,積極向集團化、專業化、現代化方向發展,加快世界著名旅遊城市建設。 培育重點: (一)上海市旅遊星級酒店 1. 上年度營業額8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 上年度接待境外客人比例不低於30%; 3. 獲得市級旅遊標準化示範單位、綠色飯店稱號的優先支持。 (二)經濟型酒店連鎖集團 1. 集團上年度營業額20億元人民幣以上; 2. 品牌直營或加盟的酒店400家以上; 3. 以品牌特許經營或品牌代理的模式在境外發展品牌直營店或加盟店,國外酒店上年度營業額50萬美元以上。 三 電信、電腦和資訊服務貿易 促進目標:打造一批技術應用開發水準高、科技創新能力強、服務和產品品質好、行業發展前景佳、影響力強的行業領先企業,夯實產業基礎,擴大產業規模,提升電信、電腦和資訊服務貿易發展水準和服務競爭力。 培育重點: (一)軟體開發服務 1.從事軟體諮詢、設計、開發、測試、培訓、維護等服務及資訊化規劃、資訊系統設計、資訊技術管理諮詢、資訊系統工程監理、測試評估認證和資訊技術培訓服務的企業,具有國際市場開發和行銷能力,且具備較高技術及服務水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企業和服務出口類企業優先; 2.獲得CMM(CMMI)或ISO系列等國際品質管理體系標準認證的軟體企業; 3.上年度軟體和資訊技術出口額(以軟體出口合同登記執行金額及銀行收匯憑證為准,下同)200萬美元以上。 (二)數據處理服務和資訊系統運行維護服務 1.從事數據錄入、數據處理、數據分析、數據整合、數據挖掘、數據管理、數據使用、數據產品加工等服務、資料庫管理與維護服務、數據中心基礎環境以及各類資訊系統的軟硬體運行維護服務的企業,具有國際市場開發和行銷能力,且具備較高技術及服務水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企業和服務出口類企業優先; 2.獲得DCMM、DAMA數據管理體系標準認證的軟體企業; 3.上年度軟體和資訊技術出口額500萬美元以上; (三)新興互聯網資訊技術及內容服務 1.從事基於互聯網的新興電子商務與網路金融資訊服務、網路文化娛樂服務、網路媒體服務、基礎應用服務、其他軟體資訊服務類增值電信服務及區塊鏈技術等的軟體企業,具有國際市場開發和行銷能力,且具備較高技術及服務水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企業和服務出口類企業優先; 2.獲得有關系列品質管理體系標準認證的軟體企業; 3.上年度軟體和資訊技術出口額100萬美元以上。 (四)數字內容軟體及服務 1.從事開發數字動漫、遊戲設計製作等軟體(主要包括數字出版軟體、動漫遊戲製作引擎軟體和開發系統,以及圖形製作處理軟體、視頻製作處理軟體、音頻製作處理軟體等多媒體軟體)以及相關服務、智能電視應用等的企業,具有國際市場開發和行銷能力,且具備較高技術及服務水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企業和服務出口類企業優先; 2. 獲得有關系列品質管理體系標準認證的軟體企業; 3.上年度軟體和資訊技術出口額200萬美元以上。 (五)積體電路研發設計及服務 1.從事積體電路研發設計以及相關技術支持服務(包括為積體電路的開發運用提供測試平臺服務)的企業,具有國際市場開發和行銷能力,且具備較高技術及服務水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產品的企業和服務出口類企業優先; 2.符合條件的積體電路企業,獲得有關系列品質管理體系標準認證; 3.上年度積體電路研發設計及技術服務出口額200萬美元以上。 四 工程承包與建築服務貿易 促進目標:更好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不斷創新“走出去”途徑和方式,進一步推進境外專案結構調整、市場結構調整和“走出去”主體隊伍結構調整,支持企業對境外技術密集型、資本密集型工程專案進行總承包和總集成,樹立上海優質工程的品牌形象。 培育重點: (一)中高端建築和工程服務 1.承接的境外工程專案是國家支持的大型工程專案; 2.鼓勵採用BOT、PPP等模式承接境外工程專案; 3.近兩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工程品質事故和較大事故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 4.按時申報商務部對外承包工程業務統計; 5.上年度承接境外工程單個專案新簽合同額達1億美元以上; 6.帶動具有世界先進水準的國產成套機電產品出口的專案優先,帶動專案換資源或資源回運的專案優先; 7.按時足額繳納對外勞務合作備用金。 (二)工程設計 1.擁有專利和專有技術; 2.以設計為龍頭帶動專案總承包; 3.具有熟悉國際化執業標準和比較優勢的專業服務人才; 4.具有創新本土化和國際市場開發潛力,在同行業研發能力成績突出; 5.已實施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成功案例,在業內具有較高知名度; 6.按時申報商務部對外承包工程業務統計; 7.上年度承接境外工程單個專案新簽合同額3000萬美元以上; 8.按時足額繳納對外勞務合作備用金。 五 專業服務貿易 (一)諮詢、會計、法律、廣告、人力資源專業服務 促進目標:擴大專業服務業對外開放,提高專業服務水準,提升專業服務品質,通過政策引導扶持,逐步培育管理諮詢、會計、法律、廣告、人力資源等重點專業服務領域的比較優勢;支持本土專業服務企業擴大跨境服務,積極為我國企業海外投資提供專業服務,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專業服務品牌。 培育重點: 1.諮詢服務 (1)實到註冊資本金50萬元人民幣以上; (2)專業服務業務上年度營業額350萬元人民幣以上,出口額5萬美元以上。 2.會計服務 (1)取得市財政局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分所)執業許可,2021年7月1日後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所在的浦東新區、奉賢區實行審批改備案改革的會計師事務所分支機構,需已在市財政局完成備案手續; (2)專業服務業務上年度營業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出口額3萬美元以上。 3.法律服務 (1)取得市司法局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2)淨資產30萬元人民幣以上;專業服務業務上年度營業額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出口額20萬美元以上。 4.廣告服務 (1)《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含有廣告製作、設計、代理、發佈等事項; (2)專業服務業務上年度營業額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服務出口額3萬美元以上。 5.人力資源服務 (1)取得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2)企業上年度無虧損情況; (3)專業服務業務上年度營業額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出口額3萬美元以上。 (二)會展服務 促進目標: 通過扶持、引進、合作等方式打造一批國際化水準較高的專業辦展企業和會展專案;支持辦展企業積極引進國內外品牌展會,培育一批符合國家產業導向的專業精品展;積極推動企業海外辦展,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中小型國際專業展會;大力推進線上會展業發展,打造全國領先、功能齊全、服務水準一流的線上會展平臺,努力將上海打造成為國際會展之都。 培育重點: 1.展覽主(承)辦 (1)展覽會業務近三年內年營業額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其中年外匯收入50萬美元以上; (2)連續舉辦同一主題展覽會五屆以上,且該展覽會已被行業協會認定為上海市國際展覽會品牌展,並具有國內行業代表性,且專業性強的專案; (3)舉辦的國際展覽會境外參展商占參展商總數的20%以上,或境外觀眾總數占比不低於10%。 2.會議主(承)辦 (1)會議業務近三年內年營業額800萬元人民幣以上,其中年外匯收入10萬美元以上; (2)每年度舉辦單項國際性會議規模在300人以上或至境外辦會1次以上;每年度舉辦國際性會議3次以上; (3)連續舉辦同一主題國際性會議3屆以上,且該國際性會議具有發展潛力。 3.展示工程 (1)近三年內年營業額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年外匯收入10萬美元以上; (2)每年度獨立承辦2個以上展覽會主場,或淨面積200平方米以上特裝展位,或1個以上展示廳、博物館的設計製作工作; (3)完成專案的創意設計為原創,且連續兩屆獲得市行業協會授予的優秀展臺專案,或被當地政府主管部門授予優秀博物館、展示廳、陳列室等專案。 4.會展場館 近三年內年營業額在4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外匯收入60萬美元以上。 六 文化服務貿易 促進目標: 以建設社會主義國際文化大都市為目標,逐步培養一批具備較強國際市場競爭力、守法經營、信譽良好的文化出口重點企業,打造一批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發展中國同世界各國人民友誼、具有比較優勢和鮮明民族特色的文化出口重點專案。 培育重點: (一)新聞出版類 1.出版物輸出 (1)傳統出版物上年度出口額20萬美元以上,或版權輸出3萬美元以上,或版權輸出種類達到15種; (2)具有國際市場開發和行銷能力,產品體現中華文化特色。 2.印刷服務 (1)上年度出口額80萬美元以上; (2)獨立設計能力較強,印刷技術水準居世界前列; (3)有成熟的國際合作管道。 (二)文廣影視類 1.電影電視 (1)上年度出口額40萬美元以上; (2)具有良好發展潛質,在提升影視文化產品的生產、發行、播映和後產品開發能力等方面成績突出; (3)積極與國外廣播影視機構合作,擁有較為成熟的境外銷售網絡,境外宣傳和推廣活動效果突出。 2.演藝及相關服務 (1)上年度出口額5萬美元以上,或在海外高端主流演出市場產生巨大影響力的; (2)體現中華文化特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較高的藝術水準和國際市場開發前景。 (三)綜合服務類 1.遊戲動漫 (1)上年度出口額30萬美元以上,或版權輸出金額10萬美元以上,或遊戲動漫衍生產品出口額100萬美元以上; (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原創遊戲動漫形象和內容,或核心技術。 2.境外文化機構的新設、並購和合作 (1)在境外通過新設、收購、合作等方式,成功在境外投資設立分支機構,或成功設立演出劇場、產業園區等實體專案,或依託互聯網技術成功在海外市場建立營運服務平臺,並經營良好; (2)境外分支機構上年度營業額30萬美元以上。 3.工藝美術品、創意設計服務 (1)具有顯著民族特色的工藝品或屬於經認定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上年度出口額30萬美元以上,或創意設計服務上年度出口額30萬美元以上; (2)擁有自主知識產權,體現較高的文化附加值; (3)保持較高的研發設計、品牌建設投入,具有持續創新和國際行銷能力。 4.文化貿易集聚服務 (1)集聚文化貿易企業50家以上; (2)每年組織文化企業參加2次以上境外知名國際文化交易類展覽推介活動(單次組織參會在5家企業以上); (3)搭建公共服務平臺,幫助文化企業拓展國際市場。 七 醫藥衛生服務 促進目標: 貫徹落實《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本市健康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加快建設一流醫學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見》(滬府發〔2018〕25號)和《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滬委發〔2020〕10號),培育一批在高端醫療、康復醫療、老年醫療護理,中醫藥保健、教育培訓、科研、產業、文化、旅遊和仲介等方面持續穩定開展服務貿易工作,具有較好工作基礎,條件完備、特色突出、具備較強國際市場競爭力的服務貿易企業(機構)。引導企業(機構)積極探索,創新服務模式、拓展海外行銷管道,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醫療服務品牌。 培育重點: 1. 具有相對穩定的業務管道和需求市場,已與境外相關機構、國際組織或企業簽署一年期以上合作協議; 2. 或與國際接軌,具有特色專科和品牌的,年服務境外人士5000人次以上且醫療業務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的醫療機構; 3. 或近三年內穩定持續開展中醫藥服務貿易工作,提供中醫藥保健、教育培訓、科研、產業、文化、旅遊等綜合服務,已有出口管道或海外基地,形成較為穩定服務收入,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4、或在中醫藥服務標準化、宣傳中醫藥文化、培養中醫國際服務人才和海外市場拓展等方面有突出貢獻。 八 體育服務貿易 促進目標: 結合打造世界一流國際體育賽事之都、國內外重要體育資源配置中心的發展定位,拓寬體育服務貿易領域,擴大體育服務貿易規模,支持與國際體育賽事旅遊等服務貿易相關市場主體發展,增強國際知名體育專業公司、國際優質體育知識產權等的吸引力,逐步培育起門類多樣、健康有序的體育服務貿易市場,促進全球著名體育城市建設目標的實現。 培育重點: (一)體育賽事 1. 引進賽事 (1)截至上年度已完成一項或多項國際知名體育賽事引進並進行運營管理的機構或企業; (2)單項國際賽事交易額25萬美元以上或運動員獎金設置10萬美元以上; (3)單項賽事營業額250萬元人民幣以上。 2. 自主賽事 (1)截至上年度已完成舉辦一項或多項自主培育的、擁有獨立知識產權的國際性賽事並進行運營管理的機構或企業; (2)單項賽事營業額250萬元人民幣以上。 (二)體育仲介 1. 職業體育經紀 (1)上年度在國際轉會市場上有轉會交易的職業體育俱樂部或機構; (2)上年度涉及國際球員轉會、海外教練員引進資金發生額35萬美元以上; (3)上年度涉及海外體能或醫療康復團隊引進資金發生額25萬美元以上。 2. 體育專業諮詢 (1)上年度在國際諮詢市場有體育諮詢專業服務的機構或企業; (2)實到註冊資本金50萬元人民幣以上; (3)體育專業服務上年度營業額150萬元人民幣以上,出口額2.5萬美元以上。 (三)體育知識產權服務 1. 體育賽事版權 (1)以國際優質體育賽事版權為投資標的的機構或企業; (2)單筆賽事版權交易額100萬美元以上。 2. 體育無形資產 (1)上年度從事國內國際優質體育組織、體育場館、體育賽事、體育活動名稱與標誌等無形資產的開發與交易的機構或企業; (2)實到註冊資本金50萬元人民幣以上; (3)上年度營業額150萬元人民幣以上。 九 服務外包 促進目標: 大力發展應用先進數字技術的軟體研發、積體電路和電子電路設計、測試、資訊技術解決方案、資訊技術運營和維護、網路與資訊安全、雲計算、人工智慧等資訊技術外包服務,提升交付一體化數字解決方案的能力;大力發展基於數字技術的共用中心以及多語種呼叫中心服務,提升互聯網行銷推廣、供應鏈管理、金融後臺、法律流程、維修維護等業務流程服務外包水準,支持數位化技術在垂直行業的應用;大力發展醫藥和生物技術研發、大數據、管理諮詢、工業設計、工程技術、服務設計、檢驗檢測和新能源技術研發等知識流程外包服務;打造一批技術水準高、創新能力強、服務品質好、發展前景佳、影響力強的服務外包領先企業。 培育重點: (一)資訊技術服務外包(ITO) 1. 從事資訊技術外包的企業,上年度提供國際服務外包執行額不低於50萬美元; 2. 具有較高的市場競爭力和服務能力,與服務外包發包商簽訂提供中長期服務外包業務合同(1年以上); 3.企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員工占員工總數的50%以上,對促進大學生就業有較大貢獻。 (二)業務流程服務外包(BPO) 1. 從事業務流程服務外包的企業,上年度提供國際服務外包執行額不低於50萬美元; 2.具有較高的市場競爭力和服務能力,與服務外包發包商簽訂提供中長期服務外包業務合同(1年以上); 3.企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員工占員工總數的50%以上,對促進大學生就業有較大貢獻。 (三)知識流程服務外包(KPO) 1. 從事知識流程服務外包的企業,上年度提供國際服務外包執行額不低於50萬美元;從事工業設計、工程技術、服務設計服務的企業,該標準可降至20萬美元; 2. 具有較高的市場競爭力和服務能力,與服務外包發包商簽訂中長期提供服務外包業務合同(1年以上); 3.企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員工占員工總數的50%以上,對促進大學生就業有較大貢獻。 十 數字貿易 促進目標: 圍繞打造“數字貿易國際樞紐港”,加快推動形成良好的市場主體培育生態環境。扶持和啟動數字閱讀、網路視聽、動漫網遊等領域的一批原創內容IP;聚焦雲服務、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慧等領域,重點支持實施一批高端化、國際化和規模化的數字服務重大專案;加快培育一批數字貿易領域成長性好、增長潛力大的獨角獸企業。 培育重點: (一)雲服務 1. 從事軟體即服務、平臺即服務、基礎設施即服務等領域跨境業務的企業優先; 2. 上年度服務出口額100萬美元以上; 3. 在海外設有數據中心。 (二)數字內容 1. 從事動漫遊戲、數字演藝、網路視聽、數字閱讀、電子競技、搜索引擎、社交媒體等領域跨境業務的企業優先; 2. 上年度服務出口額30萬美元以上; 3. 擁有一個及以上原創內容IP; 4. 在海外設有數字內容服務平臺或分支機構。 (三)數字服務 1. 提供運輸、旅遊、專業服務、文化創意、醫療、金融、製造業、建築業、農業等行業數位化解決方案的跨境服務企業優先; 2. 上年度服務出口額100萬美元以上; 3. 擁有一個及以上的數字技術應用核心產品; 4. 在海外設有分支機構,具有境外交付能力。 十一 服務貿易示範基地 促進目標: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和《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商服貿發〔2020〕165號)的要求,培育一批具有較好服務貿易發展基礎,並集聚一定數量服務貿易重點領域企業的開發區和園區,不斷優化服務貿易重點領域的空間佈局,突出重點區域資訊集聚、要素集聚和資源集聚的優勢,加強貿易和產業的聯動發展。 培育重點: (一)具有完整的發展規劃和鮮明的產業特色及定位,具有明顯的區位優勢,納入區域產業佈局的整體規劃和推進方案,在服務貿易方面有較強的競爭力,企業集聚度較高; (二)集聚20家及以上特定領域的服務貿易企業,或實現區域內該特定領域的年度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超過1億美元的行政區域; (三)集聚10家及以上特定領域的服務貿易企業,或實現該領域的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超過500萬美元的開發區和園區。 Udf space www.udfspace.com 服務貿易 跨境業務 跨境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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