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经济】浦东新区推动全球营运商计划(GOP)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引领区的意见》,全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发展更高能级总部经济,制定本行动方案。
● 实施能级提升行动
● 实施功能拓展行动
● 实施创新赋能行动
● 实施服务增效行动
1.加速全球营运商主体集聚。围绕产业链、价值链、生态链开展战略招商、精准招商,集聚一批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头部企业并纳入全球营运商计划。
2.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推动总部类型的全球营运商提升决策能级,整合更大区域的资金管理、贸易运作、研发支持等功能,扩大全球市场竞争优势。
3.升级全球营运业务模式。鼓励全球营运商持续拓展离岸贸易、国际分拨、保税研发等服务全球的综合业务,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促进产业链迭代升级。
4.拓展专业贸易服务功能。持续完善“离岸通”平台建设,支持全球营运商便捷运作在岸离岸业务,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鼓励全球营运商扩大大宗商品交易规模。
5.拓展专业服务和财资中心功能。巩固提升法律、财务等专业服务业能级,构建全球专业运营服务网络。支持全球营运商对其成员开展资金归集、投融资等管理,打造财资中心集聚地。
6.拓展科技创新和研发功能。支持全球营运商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及健康、能源、材料等未来产业和新赛道,建设更多开放创新中心和全球研发中心。
7.拓展智能制造产业生态功能。支持全球营运商拓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服务功能和保税维修、再制造等新型业态,实现生产性服务业和高端制造产业的“双向赋能”。
8.拓展文化演艺传播功能。加快集聚文体旅行业全球营运商,支持企业开展国际性演出和大型节展活动。持续优化艺术品便利通关和保税展示交易制度,打造文物艺术品保税服务中心。
9.支持全球营运商试点制度创新。推动引领区、自贸区、综合改革试点等创新政策率先在全球营运商中试点,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球运营商在增值电信、医疗健康、文化旅游等服务业扩大开放领域先行先试。支持运用各类金融领域开放政策,促进资金跨境双向流动,提高企业跨境收付结算便利化水平。
10.支持全球营运商数字转型升级。鼓励全球营运商基于区块链、大模型、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探索开展电子票据、电子提单、数字身份互认等创新应用。支持全球营运商发展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提升供应链管理效率。鼓励全球营运商在大宗商品、油气贸易、碳交易、绿电交易等领域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
11.支持全球营运商拓展全球市场。深入推进“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提升法律、金融、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支撑,支持全球营运商用好用足RCEP政策红利,参与并拓展“一带一路”海外新兴市场。鼓励全球营运商参与“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进博会和各类平台展会,为境外投资备案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拓展海外生产基地和营销服务网络。
12.完善对接服务机制。为全球营运商建立“一企一册”档案管理,配备“一企一专班”陪伴式服务团队,持续提供专属化、定制化、全链条、广覆盖的服务保障。
13.优化便利监管服务。支持全球营运商优先纳入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和按需开票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球营运商优先纳入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信用培育名单,提供一站式通关服务、一体化保税监管。
14.促进跨境物流高效畅通。帮助全球营运商对接集运舱位、优化履约保障、降低运输成本,推动船务公司和航空公司为全球营运商开展定制服务,大力发展中转集拼、多式联运、航空中转等业务。
15.加大人才发展政策支持。为全球营运商引进和培育的优秀人才在出入境、停居留、永居推荐、落户办理、子女入学、安居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积极推荐申报人才计划项目,探索放开符合条件的境外全球营运商高水平人才从业限制。
16.实施多维度权益保障。健全优化涉外经贸纠纷预防与调整援助机制,强化海外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作用,为全球营运商海外维权提供相关服务。用好浦东新区立法授权优势,保障全球营运商新业务拓展和场景应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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