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国情观察: 老挝金融环境怎么样?数据来分析
老挝金融环境相对宽松,外汇管制逐渐放宽,为外国投资者营造了较好环境。目前,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已在老挝设立分行,富滇银行已在老挝成立合资银行,太平洋证券已在老挝成立合资证券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也在老挝设立办事处。
当地货币
老挝货币为基普(KIP)。根据老挝外汇管理规定,基普为有条件兑换。老挝鼓励使用本国货币,但在市场上基普、美元及泰铢均能相互兑换及使用。人民币仅在老挝北部中老边境地区兑换及使用。老挝国家银行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机制,每日设定参考汇率,允许商业银行和外汇管理局在±0.25%的范围内浮动。2005年老挝公布的汇率是10600基普兑换1美元,2012财年,基普对美元升值1.81%,对泰铢贬值0.46%。老挝中央银行公布,2016年12月基普兑换美元平均汇率为8203.96基普兑换1美元;基普兑泰铢的平均汇率为231.06兑换1泰铢。2017年5月31日,基普兑美元的汇率为8202.7基普兑1美元,兑泰铢的汇率为242.71基普兑1泰铢。2018年老挝本币基普的存款准备金率为5%,外币存款准备金率为10%;美元兑本币(USD/LAK)平均汇率为8481.03,同比下降1.56%;本币兑泰铢(THB/LAK)平均汇率为265.19,同比下降6.86%。2019年以来,基普兑美元汇率持续呈现下跌态势。
根据2020年3月31日的汇率情况,美元兑本币汇率在8900左右;欧元兑本币汇率在9800左右;人民币兑本币汇率在1250左右;泰铢兑本币汇率在295左右。2023年12月13日汇率为人民币兑本币汇率在2887左右。
外汇管理根据老挝外汇管理规定,在老挝注册的外资企业可以在老挝银行开设外汇账户,用于进出口结算。外汇进出老挝需要申报。携带现金如超过10000美元,需要申报并获得同意方可出入境。在老挝工作的外国人,其合法税后收入可全部转出。
银行和保险公司
【银行机构】老挝中央银行负责监管老挝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老挝现有3家国有商业银行,即老挝外贸银行BCEL、农业促进银行APB、老挝发展银行LDB;1家政策性银行NBB;7家私有银行,即JDB、PSVB、ICB、
IDB、STB、BYB、LCB;3家合资银行,即老越银行LVB、老法银行BFL、老中银行LCNB;3家外资子行,即澳新银行ANZV、SACB、ACLEDA;
22家外国银行分行,即BBL、SCB、KTB、TMB、AYBVC、AYBSV、PBBV、PBBSK、PBBSV、VITIN、MHJB、ICBC、SHB、MYB、PBBS、BOC、CIMB、RHB、CATHAY、FCB、MB和KB。
目前在老挝的中资银行主要有:
1、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覆盖个人和公司业务,如存款、汇款、结算、非融资类保函、出口买方信贷、内保外贷业务等业务。
地址:老挝万象市东盟路占塔布里县西奔宏村358号P.O.BOX:老挝万象市7302号。
电话:00856-21-258888。
2、中国银行万象分行:覆盖个人金融和公司金融方面综合业务服务,如存款业务、贷款业务、汇出及汇入汇款、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等。
地址:NO.A1003-A2003,Vientiane Center, Khouvieng Road,Nongchan Village, Sisattanak District。
电话:(856)21-228888。
3、国家开发银行万象代表处:结合当地情况和优势产业,提供开发性金融服务,如授信和融智服务等。
地址:老挝万象市西沙达纳县。
电话:(00856)-21-242902。
【保险公司】老挝的保险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目前老挝市场上有6家保险公司在运营。1990年老挝正式出台《保险法》。1991年,老挝政府和法国AGF保险集团(后被德国安联集团收购)达成协议共同出资建立老挝国家保险公司(Assurances General Laos,以下简称AGL),成为老挝第一家设立运营的保险公司。
根据新《保险法》,外资进入老挝市场,可以采取合资或者全资子公司形式经营保险业务,但目前市场上已有的保险公司中,外资份额均不高于80%(Tokojaya Lao Assurance为80%)。外资保险公司必须有5年以上的保险从业经验。经营许可证由财政部颁发,但经营具体保险业务时还需要得到老挝投资管理与国际经济关系委员会的同意。2012年加入世贸组织之后老挝采取产寿分业经营,此前获得混业经营许可证的公司必须分设产寿险独立的子公司。老挝入世承诺确定入世5年内不限制外资持股比例,5年后新设公司外资持股上限为51%。
设立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金约合200万美元,实缴资本不得低于注册资本,且1/3以上的注册资本必须在申请成立之初存入老挝本地的商业银行;获得许可证90天后,需将注册资本的80%存入老挝国内商业银行,其余20%要求在一年之内存入。
融资条件
老挝尚未建立个人信用体系,银行资金实力不强,经营方式单一,贷款条件及利息较高。
2020年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老挝银行签署了双边本币合作协议,允许在两国已经放开的所有经常和资本项下交易中直接使用双方本币结算,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中老货币金融合作,提升双边本币使用水平,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可以预见,未来中资企业将可以使用人民币在老挝开展跨境贸易和投资合作。
信用卡使用情况
老挝当地信用卡使用尚未普及,但中国银行发行的有银联标志或VISA及万事达卡可以在当地较大商店使用。2014年12月,中国银联、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老挝中央银行在万象签署老挝国家银行卡支付系统项目建设合作协议。银联参与老挝国家银行卡支付系统建设。
资料来源: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驻老挝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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