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就确定作为证券发行的票据特征的拟议修正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正在就有关确定作为证券发行的票据特征的拟议修正案征求公众意见,以进一步澄清这些特征并确保与私营部门当前业务运营的一致性。
目前,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监管三种类型的票据,即:1)被视为证券的票据,2)被视为证券但根据有关出售新发行债务证券的要约法规豁免的票据*,以及3)非证券票据。
为了提高监管的清晰度和与私营部门商业惯例的一致性,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建议修订被视为证券的票据的定义如下:
(一)在任何特定时间向持票人发行的汇票或者本票,代表该等票据上的权利,向10个以上的投资者发行;
(二)具有一般以广告、招揽发行票据为目的向公众募集资金特征的,不包括财政部保本付息的票据和泰国银行发行的票据。
有关本次公开听证会的更多详情,请访问https://www.sec.or.th/TH/Pages/PB_Detail.aspx?SECID=961。欢迎持份者及有兴趣的人士透过网站或电邮提交意见和建议:debt@sec.or.th。公开听证会将于 2024 年 1 月 9 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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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不受《证券交易法》B.E. 2535 (1992) 第 3 章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规定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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