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世界說稅(馬爾代夫-上)
2024-01-05 11: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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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小管的奇思妙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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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小管
馬爾代夫共和國原名馬爾代夫群島,簡稱馬爾代夫,是印度洋上的壹個群島國家,由26組自然環礁、1192個珊瑚島組成,其中187個居民島和164個旅遊島。全國總面積爲9萬平方公裏(含領海面積),陸地面積僅占0.331%,約298平方公裏。陸地面積在1平方公裏以上的島有9個,最大的島-福阿穆拉庫面積爲13平方公裏。截至2022年8月全國人口55.7萬。
馬爾代夫全國可耕地面積6,900公頃,土地貧瘠,農業十分落後。糧食及其他蔬菜、水果、肉類、蛋類、奶制品全部依賴進口。漁業是馬爾代夫的傳統經濟産業和唯壹的商品出口産業,
也是馬爾代夫重要的外彙收入來源之壹。馬爾代夫漁業資源豐富,但尚未有水産養殖業。馬爾代夫基礎産業短缺,無現代化的工業,工業僅有發電、供水以及小型船舶修造廠、水産品和水果加工、編織等手工藝制作、服裝加工等小型制造業。馬爾代夫是世界上第七大珊瑚礁覆蓋的國家,20世紀70年代馬爾代夫開始大力發展旅遊業,且發展十分迅速,成爲其第壹支柱産業。
馬爾代夫市場開放度較高,經濟政策自由開放,堅持在保護環境的基礎上發揮自身資源優勢,積極吸收國外資金與援助。馬爾代夫企業可以自由聘用外國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勞工,投資利潤和所得可自由彙出。世界銀行發布的《2020年營商環境報告》顯示,馬爾代夫在190個經濟體中,排名147位。
截至2021年1月,國際信用評級機構穆迪對馬爾代夫主權信用評級爲B3,評級前景爲負面。截至2020年11月,國際信用評級機構惠譽對馬爾代夫主權信用評級爲CCC或更低,並對馬爾代夫整體經濟形勢評估維持負面。
馬爾代夫國內生産能力有限,所需物資幾乎完全依靠進口,主要進口産品包括食品、建築材料、石油産品、機械産品、電子及家用電器等。主要貿易夥伴國有阿聯酋、中國、新加坡、印度、馬來西亞和斯裏蘭卡。
馬爾代夫吸引的外資集中在旅遊、基礎設施、交通通訊、海水淡化以及銀行領域。除水産品捕撈禁止外國人經營、零售業禁止外國人獨資經營外,馬爾代夫在其他多數領域對外資開放。馬爾代夫政府積極歡迎外資進入馬爾代夫旅遊、基礎設施、新能源、金融等領域。壹些全世界著名酒店管理公司在馬爾代夫注冊經營酒店業務。2018年,莫文皮克酒店管理公司和希爾頓酒店管理公司在馬爾代夫注冊經營酒店業務。
馬爾代夫于2020年2月6日制定了《外國直接投資政策》。《外國直接投資政策》規定,外國直接投資可參與的行業包括19大類。該政策對鼓勵投資的行業、限制投資的行業、可以商談的行業以及完全禁止的行業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允許100%外資獨有權。馬爾代夫允許外國投資者參與基礎設施投資,其中包括住房、電力、垃圾處理、太陽能等節能環保、有利于民生的項目,但對于投資合作的方式有限制。
馬爾代夫的法定貨幣是盧菲亞,代碼:MVR。馬爾代夫沒有外彙管制,外商投資收益和利潤可以自由彙出,金融領域對外資開放,歡迎外國金融機構入駐。金融系統以銀行機構爲主。馬爾代夫貨幣局是中央銀行;商業銀行主要是馬爾代夫銀行;外資銀行分行有:印度國家銀行、斯裏蘭卡錫蘭銀行、香港上海彙豐銀行和HBL銀行;伊斯蘭銀行有馬爾代夫伊斯蘭銀行;合資銀行有毛裏求斯商業銀行馬爾代夫有限公司。
1、馬爾代夫稅收體制相對簡單,但近年來有複雜化的趨勢。
2、除稅收外,政府還征收壹些規費。當前主要稅費包括:所得稅(包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商品及服務稅、進口關稅、環保稅(2015年11月起實行)、機場建設費及離境稅等。除稅收外,旅遊地租也是馬爾代夫財政收入的壹項重要來源。此外,馬爾代夫政府也征收其他名目的稅費,如公司年費、特許權經營費和機動車船管理費等。
3、稅法體系較完善。馬爾代夫的稅法體系主要包括《所得稅法》、《所得稅規定》、《商品及服務稅法》、《商品及服務稅規定》和《稅收管理法及稅收管理規定》等。針對各主要的稅務法律,馬爾代夫頒布了具體的稅收規章、稅收裁定和稅收政策,共同構成馬爾代夫稅法體系。
隨著2019年馬爾代夫《所得稅法》的出台,原《營業利潤稅法》和《銀行利潤稅法》被廢除。根據《所得稅法》規定,居民企業需就其全球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非居民企業僅需就其來源于馬爾代夫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納稅人
分爲居民企業與非居民企業。
1、居民企業:滿足以下條件之壹的企業爲居民企業:(1)在馬爾代夫注冊成立;(2)不在馬爾代夫注冊成立,但實質管理和控制機構在馬爾代夫境內。
2、非居民企業:不滿足居民企業條件的公司即爲非居民企業。
1、居民企業:就其在馬爾代夫境內和境外開展業務所取得的利潤繳納所得稅。
2、非居民企業:就馬爾代夫境內開展如下業務所取得的所得繳納馬爾代夫企業所得稅:
(2)扣除可抵扣成本及費用後,企業通過設置在馬爾代夫的常設機構進行的全部或部分商業活動産生的所得;
(3)任何從居民或擁有常設機構的非居民處收取(或可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或管理費。
企業所得稅稅率表
如果公司的納稅年度少于12個月,則50萬盧菲亞(3.2425萬美金)的起征點將按相應的比例降低。
資本利得的稅率與企業所得稅相同。當前的《所得稅法》和《所得稅規定》中沒有對資本利得的稅率另行規定。
2、非居民企業:非居民企業適用稅率與居民企業相同。
免稅:在任何課稅年度內,非居民企業全部收入都來自于利用其所有或承租的船舶或飛機從事的經營活動,並且該非居民企業未從事任何其他業務,且稅務局總理事長承認該納稅人的居民國提供馬爾代夫居民企業同樣的互惠免稅待遇,那麽該非居民企業所有人或承租人從事上述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在馬爾代夫免稅。
1)雇員預提稅(EWT):企業向員工支付現金或非現金的報酬時,該企業(或者代表該企業行事的人)應當每個月從每筆給員工的付款總額中扣除雇員預提稅。如果個人收入爲薪金,則企業負責提交《雇員預提稅申報表》;個人收入不是薪金形式,則其應提交《所得稅申報表》,雇員預提稅的稅率如下:
雇員預提稅稅率表
2)非居民預提稅(NWRT)
非居民預提稅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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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于馬爾代夫的利息(經馬爾代夫稅務局批准支付或應付給銀行或金融機構的利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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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稅方法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1)壹般規定:居民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爲根據《所得稅法》計算的納稅年度應稅利潤金額,無論該利潤是否源自、接收或轉移至馬爾代夫。
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允許稅前扣除費用-允許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其中:
利息的規定:任何年利率超6%的利息(支付給經馬爾代夫稅務局認可的銀行和金融機構的除外)最高可扣金額爲經過納稅調整的稅前利潤30%。
折舊的規定:在壹個納稅年度持有壹項資産超過半年(183天,若納稅年度爲壹整年),即可計提資産折舊。
租賃的規定:無論是經營租賃或融資租賃,相關資産均不能進行稅前攤銷,相關的名義租賃利息也不得計入綜合損益。經營租賃的租金支出在租賃期間按直線法扣除;融資租賃利息支出的相關年利率不得超過6%,,並且最高可扣金額爲經過納稅調整的稅前利潤的30%。
虧損的規定:虧損金額可以用于彌補以後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最多可自虧損發生當年向後結5年。可進行虧損彌補的前提是,從虧損産生到虧損彌補爲止,公司的業務不變,且公司至少50%的普通股由相同的股東持有。
2)特殊規定:在馬爾代夫從事不動産租賃的企業可選擇將直接扣減出租收入的20%之後的收入作爲應稅所得。如果選擇了此種抵減方法,則不允許企業就相關租賃收入涉及的費用進行稅前扣除。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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