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對芬蘭投資
中國與芬蘭建交以來,兩國經貿合作發展順利,特別是在造紙、能源、環保、機械製造、資訊通信等領域合作不斷加強。芬蘭是中國在北歐地區最大的貿易夥伴,中國是芬蘭在亞洲最大的貿易夥伴。
中芬雙邊貿易
近年來,中芬雙邊貿易保持較快增長。2013 年中芬兩國貨物貿易總額突破 50 億美元大關,2018 年突破 60 億美元。根據中國海關總署公佈的數據,2021 年,中芬貨物貿易總額為 91.26 億美元,同比增長 27.7%。其中,中國對芬蘭出口為 38.03 億美元,同比增長28.9%;自芬蘭進口為 53.23 億美元,同比增長 26.9%(見圖 1、圖 2)。2022 年 1—9 月,中芬貨物貿易進出口總額為 78.04 億美元,同比增長 17.6%。
圖 1 2017—2021 年中國與芬蘭貨物貿易情況
圖 2 2017—2021 年中國與芬蘭貨物貿易增幅(同比)
從商品類別看,2021 年中國對芬出口前十大類商品包括電機、電氣、音像設備及其零附件,鍋爐、機械器具及零件,玩具、遊戲或運動用品及其零附件,鋼鐵製品,傢俱、寢具等、燈具、活動房,車輛及其零件(鐵道車除外),光學、照相、醫療等設備及零附件,非針織或非鉤編的服裝及衣著附件,橡膠及其製品,塑膠及其製品等,商品價值計 28.92 億美元,同比增長 37.12%,占同期出口總額的 76.04%(見表 1)。
表 1 2021 年中國對芬蘭出口前 10 大類商品
中國自芬蘭進口前十大類商品包括木漿等纖維狀纖維素漿、廢紙及紙板,鍋爐、機械器具及零件,電機、電氣、音像設備及其零附件,藥品,光學、照相、醫療等設備及零附件,有機化學品,木及木製品、木炭、紙及紙板、紙漿、紙或紙板製品,毛皮、人造毛皮及其製品等,商品價值共計 44.75 億美元,同比增長 34.95%,占同期進口總額的 84.06%。
表 2 2021 年中國自芬蘭進口前 10 大類商品
中國對芬蘭投資概況
總體來看,目前中國對芬蘭的直接投資規模不大。根據中國商務部統計,2021 年中國對芬蘭直接投資流量為 6518 萬美元。截至2020 年末,中國對芬蘭直接投資存量為 4.52億美元,同比增長 32.3%。
中國對芬投資主要集中在資訊和通信技術、工業自動化控制、高端製造、清潔技術、生物醫藥、航運、採礦、造船、服務業等領域。在芬蘭投資的中國企業主要有騰訊、華為、中興、中遠、陽光凱迪等。
圖 3 2017—2021 年中國對芬蘭直接投資流量及存量
中芬經貿合作機制
中芬經貿聯委會
中芬經貿聯委會成立於 1979 年,是中芬雙邊經貿關係中最重要的磋商和對話機制,下設的林業、有色金屬、中小企業、投資促進和企業社會責任等多個工作組為深化雙邊經貿合作發揮了積極作用。2019 年 12 月 12日,中芬經貿聯委會第 23次會議在芬蘭召開,雙方通報了本國經濟形勢,回顧了雙邊經貿關係發展,介紹了本國改善營商環境情況,並就“一帶一路”及第三方合作、創新合作、中歐經貿關係和重點領域合作深入交換意見。
中芬能源合作工作組
中芬能源合作工作組是兩國政府在深化資源利用效率、環境保護等方面合作的重要管道。2018 年 6 月,第一次中芬能源合作工作組會議召開,中國國家能源局和芬蘭經濟事務與就業部簽署了《中芬能源合作工作計畫》。2019 年 4 月,第二次中芬能源合作工作組會議召開,會上雙方圍繞清潔取暖、電力系統靈活性、生物質能源、數位化等領域,交流了中國能源轉型發展、政策情況和芬蘭創新實踐情況,並彙報了第一批中芬能源合作示範專案的情況。
表 3 中芬簽署的主要經貿協定或備忘錄
中芬工商界交流與合作
中芬創新企業合作委員會
中芬創新企業合作委員會由中國、芬蘭經濟界領先企業代表組成,主要任務是在中芬面向未來的新型合作夥伴關係框架下促進中芬企業間創新合作,研究創新合作的新方式和新途徑,就深化兩國經貿領域創新合作提出政策建議,為兩國企業界開展創新合作搭建交流平臺。2017 年 6 月 29 日,中芬創新企業合作委員會正式成立並召開了第一次會議,中關村發展集團、諾基亞公司分別擔任該委員會中方和芬方主席單位。
北京芬蘭商會北京芬蘭商會(Finnish Business Co-uncil Beijing)成立於 20 世紀 90 年代,主要由芬蘭公司和機構組成,旨在促進芬蘭企業在華貿易及工商業領域相關事務的發展與合作。作為一個權威的商務交流平臺,商會與芬蘭政府機構緊密合作,推動芬蘭企業在中國的發展。作為芬蘭企業在華髮展的聯絡處,商會積極為芬蘭企業提供有價值的商業運作資源,為商會會員舉辦活動,提供社交機會。此外,商會也參與更廣泛的協作,為芬蘭政府機構實施國家級合作提供商業建議。
芬中投資貿易促進會
芬中投資貿易促進會(FCITPA)是一個多元化的商務協會,旨在為會員進入全球市場提供豐富多樣的業務發展機會、瞭解市場需求導向,在東拉普蘭薩武科斯基市和北京市設有辦公室。通過舉辦各種商務交流活動,協助會員開展商務合作,為其創造商業機會。該機構的會務專案包括商品、技術或服務、文化交流、引見財團或合資專案,使各參與方實現資源共用。
芬蘭中資企業協會
芬蘭中資企業協會成立於 2018 年,旨在促進中芬雙邊經貿交往,代表成員企業與芬蘭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商業公司,以及媒體和公眾展開交流,促進協會會員融入芬蘭社會與文化生活,為中芬面向未來的新型合作夥伴關係做出貢獻。協會共有創始成員單位 20 個,會員來自多個行業領域,包括製造業、高科技行業、航運公司、銀行、電信、醫療保健和諮詢行業等。
設立實體
芬蘭法律允許投資人成立的公司類型主要包括個體企業、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等(見表 4)。對於大多數在芬蘭開展業務的外國投資者,最常見的公司形式是有限責任公司或外國公司分支機構。
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是芬蘭較常見的公司形式,屬於有限責任的獨立法人實體,可由一名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設立。除非芬蘭國家專利註冊局(PRH)豁免,至少須有一名設立人為歐洲經濟區(EEA)的永久居民(若該設立人為公司法人,則其住所必須在歐洲經濟區內)。無法定行為能力者或宣佈破產者不能作為公司的設立人。設立申請須向芬蘭國家專利註冊局提交,申請費用為 120 歐元。公共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股本金為 80000 歐元,私人責任有限公司無最低股本金要求。在進行商業註冊前,上述股本金必須全數匯入公司帳戶。
合夥企業。包括普通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企業等。普通合夥企業至少由 2 名合夥人共同設立,無最低註冊資本要求,每位合夥人均有權代表公司訂立合同,且均須承擔公司未清償債務。有限合夥企業至少由 1 名普通合夥人及至少 1 名有限合夥人共同設立,普通合夥人無最低註冊資本要求,有限合夥人須實繳資本,但無數額要求。僅普通合夥人有權代表公司訂立合同及執行合夥事務等,且須承擔公司未清償債務。
個體企業。個體企業只能由一名自然人設立,無最低註冊資本限制。公司所有者個人承擔公司所訂立的合同義務及債務。相較其他企業形式,個體企業註冊最為簡單快捷,門檻較低,適合個人創業。
外國公司分支機構。外國公司分支機構屬於外國公司的一部分,在芬蘭擁有永久商業場所,以該公司名義或代表該公司從事商業活動。成立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申請費用為 380 歐元。若分支機構的母公司為非歐洲經濟區公司,則還需芬蘭國家專利註冊局頒發的設立許可,申請許可費用為 120 歐元。
表 4 主要公司類型的特徵對比
在芬蘭設立企業的流程主要包括:(1)選定公司名稱。為了獲得公司名稱的獨佔權利,須向芬蘭國家專利註冊局申請商業登記。(2)開立公司的銀行帳戶。公司的銀行帳戶主要用於支付股本金、完成交易付款、支持會計核算。(3)提交公司設立申請和成立通告。須向芬蘭國家專利註冊局以及相關稅務局提交申請登記,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通過線上工具完成整個設立流程。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流程及注意事項見表 5。
表 5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流程及要求
兼併收購
相關法規
在芬蘭,企業進行並購的主要法律依據為《競爭法》《外國公司收購監督法》。企業進行重大並購交易須向芬蘭經濟事務與就業部下屬的芬蘭競爭局(Finnish CompetitionAuthority)報批。
交易申報
根據芬蘭《競爭法》第 4 章之規定,重大企業並購交易必須向芬蘭競爭局申報。滿足以下標準之一即被視為重大企業並購交易:參與並購的企業營業額之和超過 3.5 億歐元或並購企業中超過 2 家以上(含 2 家)的在芬營業額之和超過 2000 萬歐元。參與並購交易的各方在協議達成後、取得控制權或者宣佈公開招標後,必須向芬蘭競爭局進行申報。
審批流程
收到並購申報後,芬蘭競爭局須立即開始審查。審批過程中,需聽取與並購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顧客和其他利益相關方的意見。審批實行兩審制度,一審、二審時限分別為 1 個月和 4 個月。如果自收到申報後一個月內,芬蘭競爭局未決定啟動下一步程式,該並購交易將被視為審批通過。如果企業在未獲得批准的情況下進行並購交易,將被處以不高於該公司年營業額 10% 的罰款。如有異議,企業可在競爭委員會作出裁定後 30 天內向市場法院(Market Court)提出上訴。
並購安全審查
根據芬蘭《外國公司收購監督法》規定,外資並購行為如果影響到芬蘭重大國家利益(軍事國防、社會基本功能、國家安全及公共秩序),需由芬蘭經濟事務與就業部進行審查批准。如果被裁定對重大國家利益造成威脅,該並購交易將被轉交芬蘭政府全體會議考慮決定。
此外,芬蘭作為歐盟成員國,有關並購行為還受到 2019 年 4 月歐盟理事會正式通過的《歐盟外國直接投資審查條例》限制。該條例對關鍵技術的供應安全、敏感資訊、網路新聞媒體等領域建立了投資審查框架,允許歐委會以維護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為由對外商對歐洲戰略資產的直接投資進行審查。
工程承包
相關法規
芬蘭關於工程承包的法律規定主要為《土地使用及建築法》(Land Use and BuildingAct)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建築法》(TheNational Building Code of Finland)。負責對企業承包工程進行監督和審查的機構是芬蘭環境部(Ministry of the Environment)。
《土地使用及建築法》規定,新建、改建、大規模修繕建築物,或者顯著改變建築物原有用途的均需向本地區的建築監管機構申請許可(permit),如有必要還需附上相關的環境評估報告。當地監管機構經過綜合審查,決定是否頒發許可,考慮的主要因素包括:建築工程是否符合當地城市規劃;建築地點是否合適;建築物是否有道路與外部聯通;供水、廢水處理是否符合環保標準;建築物是否會對周圍鄰居造成阻礙或損害。
工作建議
鑒於芬蘭在此領域的監管比較嚴格,在參與投標建設芬蘭工程前,應當先認真研究當地有關法律法規,全面瞭解芬蘭對建築工程的各項限制和規定,充分評估建築工程對環境的潛在影響,熟悉工程審批流程,做好施工過程中配合當地政府進行檢查的準備,這樣更有利於規避風險,確保工程能夠更加順利地進行。
聯合研發
中國和芬蘭在科技創新領域的交往與合作已開展多年,合作內容十分廣泛,已成為雙邊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2017 年中國國家領導人在芬蘭訪問期間,在兩國元首的共同見證下,中芬創新企業合作委員會正式成立,迄今為止已召開四屆例會。2019 年召開了第四屆會議,雙方表示將推動兩國在造紙、機械、通信,冬季運動、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藝術設計等多領域深化合作。
中芬高技術領域對接會。2021 年 6 月 22 日,由科技部國際合作司和芬蘭國家商務促進局主辦、江蘇省科技廳承辦的第二屆中國—芬蘭高技術領域對接會暨長三角中芬創新合作交流會在南京成功舉行。此次活動採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在天津、河北、湖南和貴州設立了分會場。會上,雙方企業在生命健康、智能製造、能源與環境、智慧城市與交通四個領域開展了深入交流。兩國 30 多家機構代表進行技術專案路演,並分享了典型案例及成功實踐,其中包括福建泉州華中科技大學智能製造研究院的智能裝備技術成果推介專案、安徽科創中光科技有限公司的氣象與污染鐳射探測專案、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與芬蘭阿托爾大學醫療服務設計管理與建設研究中心的合作案例等。雙方多家企業進行了一對一線上洽談對接。
清潔技術
芬蘭是全球推行綠色環保較成功的國家之一,2020 年發佈的環境保護績效指數(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Index)顯示,芬蘭在全球 180 個國家中排名第 7 位。芬蘭不僅具備無可比擬的生態環境優勢,更擁有豐富先進的清潔技術和專業人才資源,其能源利用效率、節能技術均領先全球。目前,芬蘭近 40% 的能源是由可再生資源生產的。芬蘭清潔技術企業眾多,比較有代表性的包括EcoProtech Oy、Halton 集團、Vaisala 等。EcoProtech Oy 在生物沼氣領域擁有先進的工業級厭氧分解技術。Halton集團的室內空氣淨化及節能技術全球領先。Vaisala 的感測器技術十分先進,廣泛應用於航空、環保及其他工業領域。
資訊通信技術
芬蘭在資訊通信技術、數位化領域實力強勁,表現突出,舉世聞名的短資訊服務(SMS)、5G、Linux 操作系統、SSH 檔傳輸協議等均由該國最先發明。芬蘭在資訊通信及數字領域擁有較強的教育和人才資源優勢,其以研發為導向的教育體系培養了一大批世界頂尖的科學家、工程師。濃厚、充滿活力的創新氛圍也是芬蘭的一大特色,人均初創數字企業數量高居全球第一。源於該國的 Slush 年會是科技創新創業和投資的國際性盛會,致力於幫助初創企業和科技人才對接國際投資人、大企業和媒體。
芬蘭有很多有實力的資訊通信技術企業,比較有代表性的包括諾基亞(Nokia)、Bittium、Radientum 等。諾基亞作為歷經輝煌的全球移動通信設備巨頭,近年來將研發重點放在了 5G、未來工廠及工業 4.0 上,力圖實現復興。Bittium 是一家專注於開發安全可靠的通信機互聯方案的公司,在無線電通信技術領域擁有 35 年的專業經驗。Radientum是世界級的天線設計生產商,其技術涵蓋WIFI、BLR、RFID、NFC 等多個領域。
能源產業
在能源轉型領域,芬蘭政府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目前,全國 40% 的能源來自可再生資源,包括生物沼氣、水力、風能和太陽能,而且這一比例還在逐年上升,預計 2030 年將完全杜絕煤炭的使用。芬蘭擁有全世界最先進的智慧電網系統,至今已安全穩定運行數十年,在全球率先推廣使用智慧電錶。如今專注發展高水準數位化和智慧電網 2.0,為未來實現智慧能源解決方案提供理想的試驗場。在風力渦輪機組件、太陽能逆變器、生物垃圾能源轉化系統、系統集成等技術領域,芬蘭企業領先全球。芬蘭在智慧能源創新方面擁有無可比擬的人力資源優勢,其高技術人才主要集中在高性能智慧電網、智能電網管理、高水準數位化、分銷自動化、軟體、物聯網等領域,有利於企業開展研發活動。
芬蘭比較有代表性能源產業企業主要有Watrec、Landis+Gyr、Tespack 等。Watrec的生物垃圾、廢水處理技術在芬蘭名列前茅,在生物沼氣工廠建設、垃圾處理研究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Landis+Gyr 公司是全球領先的集成能源管理供應商,其產品涵蓋智能電錶、電網邊緣計算、智慧基建等領域。Tespack 主要從事軟硬體的設計、製造,產品包括超輕高效太陽能電池板、物聯網軟體平臺、智能快速充電技術等。
生物及迴圈經濟產業
芬蘭是歐盟森林資源最豐富的國家,林業是其經濟支柱和傳統優勢,為其發展生物及迴圈經濟產業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另外,芬蘭的和生物技術領域擁有世界級的專業技術優勢,在開發木基生物質產品等方面潛力無限。芬蘭在生物迴圈經濟產業的研發上投入巨大,建立了實驗室及其他展示試驗設施,加速基礎研究成果的商業化,同時大力開發生物燃料、木質素、木纖維素等新產品。
芬蘭生物技術領域的企業大多為初創企業,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有 Spinnova、Woodio Oy、Wiitta Oy 等。Spinnova 公司利用商業紙漿直接制取紗線纖維,其成品可迴圈再利用,且生產過程環保無污染。WoodioOy 專注開發新型實木複合材料,該材料具有防水、可塑、環保、可迴圈利用等獨特優勢。Wiitta Oy 主要生產生物注塑塑膠,其產品綠色環保,可生物降解。
醫療健康產業
投資建議
遵守當地法規,重視合規建設
芬蘭法律法規十分完善,中國企業要詳細瞭解、認真研究與目標投資行業相關的當地法律法規,全面掌握芬蘭對外國投資的有關政策,瞭解具體行業的鼓勵、限制、禁止規定,以便充分利用優惠政策。按照政府的審批流程,配合當局的投資審查,合理規避投資風險。企業應重視建設自身合規體系,要為企業在芬蘭投資提供安全保障,避免因違反當地法律為企業帶來投資風險。
瞭解市場需求,精准產業投資
芬蘭是科技水準高度發達的國家,整個社會創新氛圍濃厚,對新鮮事物的接受度較高。此外,芬蘭社會和人民環保意識很強,綠色、生態、可迴圈等概念深入人心,影響著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國企業應當積極瞭解芬蘭市場需求,有針對性地選擇投資領域和行業(比如清潔技術、電子資訊通信等),取長補短。同時,建議與優秀企業開展合作,互利共贏。
克服文化差異,融入當地社會
芬蘭社會的自由、民主、平等觀念深入人心,實行完全市場經濟和非歧視性政策,對外國投資者與本國企業一視同仁。同時,也要求外國企業遵守與本國企業相同的法律及規定,對外國企業並無特殊優待。這就要求中國企業充分瞭解、尊重當地的法律、文化、社會習俗,努力克服文化差異、衝突,加強與當地企業溝通交流,學習芬蘭當地的做法和經驗,積極融入當地社會。同時,企業應當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充分保障雇員的合法權益,正視經營活動給當地資源、環境造成的影響,以便贏得芬蘭政府、居民的支持。
典型案例
廣聯達收購芬蘭 Progman Oy 公司
2014 年 3 月 28 日,廣聯達軟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聯達”)與芬蘭Progman Oy 公司在北京達成收購協議,以 1800 萬歐元收購這家全球領先的 MEP 設計和施工軟體公司 100% 的股權,但 Progman Oy 仍是一家獨立運營的芬蘭公司。
Progman Oy 成立於 1983 年,總部位於芬蘭,員工 80 人,在瑞典設立有子公司,2008 年在北京設立了辦事處。其產品 MagiCAD 被全球建築設計和施工企業廣泛應用。
廣聯達成立於 1998 年,員工 3600 餘人,在中國、美國、新加坡、香港均建立了子公司,並全面輻射至臺灣、馬來西亞、印尼、泰國等東南亞市場,其產品被廣泛使用於房屋建築、工業工程與基礎設施等行業。2010 年廣聯達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為中國建設工程領域首家上市的軟體公司。
兩家的合作將使 Progman Oy 的銷售能力在國際範圍內得到提升,原有的 MagiCAD系列產品在全球範圍也將得到更大發展與應用。特別是在中國 MEP 軟體市場份額將顯著增長,並可以為客戶提供更全面的服務、培訓和本地化的技術支持,同時還可以幫助 Progman Oy 成為在 Revit 和 AutoCAD 平臺上全球最好的 MEP 軟體商。此次收購宣告廣聯達開始進軍歐洲市場,通過擁有功能強大的全球化軟體服務,優化產品優化配置。
(1)優勢互補。被收購的芬蘭企業的技術優勢和中國企業在中國和亞洲的市場優勢,強強聯合,優勢互補,既幫助 Progman Oy 進一步打開中國市場,更可以提升自身技術水準,實現資源優化配置。(2)克服短板。通過保持被收購企業的獨立運營地位,中國企業得以成功解決“當地化”問題,實現了管理團隊、人力資源、利益相關方、投資與激勵機制的可持續。
北京信和潔能並購芬蘭 AAVI 公司
2013 年 8 月 20 日,北京信和潔能新能源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簡稱“信和潔能”)與芬蘭 AAVI 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AVI”)在芬蘭萬塔市簽署並購協議,新公司將從事空氣淨化技術的研發和產品生產。
AAVI 成立於 1983 年 11 月,從事空氣淨化研究 40 多年,擁有超過 100 項專利,其中大部分與空氣淨化有關。信和潔能成立於 2012 年 8 月,是一家從事環保及節能減排領域研發、生產、製造的民營公司。
信和潔能投資以 1100 萬美元收購 AAVI 85% 的股份,新公司名稱仍為 AAVI 技術有限公司。AAVI 的第五代空氣淨化技術能夠過濾 99.9% 的粉塵、顆粒和飄浮細菌。經過多次實驗這項技術在淨化空氣和節能兩方面均處於世界領先水準。
2016 年 11 月,AAVI 國產化基地落戶中國江蘇啟東,占地約 192 畝。專案分兩期建設,一期工程已完工,二期專案也已經開工建設。2018 年 12 月,第一批正式生產的國產化產品進入國內市場。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信和潔能向武漢、蘇州等地的醫院捐贈了大量消毒淨化設備,為抗擊疫情作出了貢獻,獲得了高度肯定和認可,被工信部列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全國性名單”。
(1)科學並購助力企業國際化發展。AAVI 作為芬蘭乃至整個北歐具有代表性的清潔技術企業,其獨創的空氣淨化技術具有世界領先的優勢。信和潔能在選擇投資並購對象時,針對目標產業提前做了充分研究。收購成功後既獲得了先進的節能淨化技術、專業的人才儲備,也進一步拓展了企業國際化道路。(2)完成國際高端技術接軌,保障企業本土升級發展。並購 AAVI 後,信和潔能在江蘇啟東建立了生產基地,將 AAVI 空氣淨化設備國產化,大大降低了生產成本,憑藉其專業的過濾功能廣泛應用於包括中科院、萬達索亞特大酒店在內的多家大單位,獲得了用戶的一致肯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信和潔能先後向全國的 28 家醫院和疾控中心捐贈設備,在疫情防控最前沿發揮了一定作用。
來源:企業對外投資國別(地區)營商環境指南—芬蘭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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