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对芬兰投资
中国与芬兰建交以来,两国经贸合作发展顺利,特别是在造纸、能源、环保、机械制造、信息通信等领域合作不断加强。芬兰是中国在北欧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中国是芬兰在亚洲最大的贸易伙伴。
中芬双边贸易
近年来,中芬双边贸易保持较快增长。2013 年中芬两国货物贸易总额突破 50 亿美元大关,2018 年突破 60 亿美元。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2021 年,中芬货物贸易总额为 91.26 亿美元,同比增长 27.7%。其中,中国对芬兰出口为 38.03 亿美元,同比增长28.9%;自芬兰进口为 53.23 亿美元,同比增长 26.9%(见图 1、图 2)。2022 年 1—9 月,中芬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为 78.04 亿美元,同比增长 17.6%。
图 1 2017—2021 年中国与芬兰货物贸易情况
图 2 2017—2021 年中国与芬兰货物贸易增幅(同比)
从商品类别看,2021 年中国对芬出口前十大类商品包括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锅炉、机械器具及零件,玩具、游戏或运动用品及其零附件,钢铁制品,家具、寝具等、灯具、活动房,车辆及其零件(铁道车除外),光学、照相、医疗等设备及零附件,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橡胶及其制品,塑料及其制品等,商品价值计 28.92 亿美元,同比增长 37.12%,占同期出口总额的 76.04%(见表 1)。
表 1 2021 年中国对芬兰出口前 10 大类商品
中国自芬兰进口前十大类商品包括木浆等纤维状纤维素浆、废纸及纸板,锅炉、机械器具及零件,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药品,光学、照相、医疗等设备及零附件,有机化学品,木及木制品、木炭、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等,商品价值共计 44.75 亿美元,同比增长 34.95%,占同期进口总额的 84.06%。
表 2 2021 年中国自芬兰进口前 10 大类商品
中国对芬兰投资概况
总体来看,目前中国对芬兰的直接投资规模不大。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1 年中国对芬兰直接投资流量为 6518 万美元。截至2020 年末,中国对芬兰直接投资存量为 4.52亿美元,同比增长 32.3%。
中国对芬投资主要集中在信息和通信技术、工业自动化控制、高端制造、清洁技术、生物医药、航运、采矿、造船、服务业等领域。在芬兰投资的中国企业主要有腾讯、华为、中兴、中远、阳光凯迪等。
图 3 2017—2021 年中国对芬兰直接投资流量及存量
中芬经贸合作机制
中芬经贸联委会
中芬经贸联委会成立于 1979 年,是中芬双边经贸关系中最重要的磋商和对话机制,下设的林业、有色金属、中小企业、投资促进和企业社会责任等多个工作组为深化双边经贸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 年 12 月 12日,中芬经贸联委会第 23次会议在芬兰召开,双方通报了本国经济形势,回顾了双边经贸关系发展,介绍了本国改善营商环境情况,并就“一带一路”及第三方合作、创新合作、中欧经贸关系和重点领域合作深入交换意见。
中芬能源合作工作组
中芬能源合作工作组是两国政府在深化资源利用效率、环境保护等方面合作的重要渠道。2018 年 6 月,第一次中芬能源合作工作组会议召开,中国国家能源局和芬兰经济事务与就业部签署了《中芬能源合作工作计划》。2019 年 4 月,第二次中芬能源合作工作组会议召开,会上双方围绕清洁取暖、电力系统灵活性、生物质能源、数字化等领域,交流了中国能源转型发展、政策情况和芬兰创新实践情况,并汇报了第一批中芬能源合作示范项目的情况。
表 3 中芬签署的主要经贸协定或备忘录
中芬工商界交流与合作
中芬创新企业合作委员会
中芬创新企业合作委员会由中国、芬兰经济界领先企业代表组成,主要任务是在中芬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框架下促进中芬企业间创新合作,研究创新合作的新方式和新途径,就深化两国经贸领域创新合作提出政策建议,为两国企业界开展创新合作搭建交流平台。2017 年 6 月 29 日,中芬创新企业合作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中关村发展集团、诺基亚公司分别担任该委员会中方和芬方主席单位。
北京芬兰商会北京芬兰商会(Finnish Business Co-uncil Beijing)成立于 20 世纪 90 年代,主要由芬兰公司和机构组成,旨在促进芬兰企业在华贸易及工商业领域相关事务的发展与合作。作为一个权威的商务交流平台,商会与芬兰政府机构紧密合作,推动芬兰企业在中国的发展。作为芬兰企业在华发展的联络处,商会积极为芬兰企业提供有价值的商业运作资源,为商会会员举办活动,提供社交机会。此外,商会也参与更广泛的协作,为芬兰政府机构实施国家级合作提供商业建议。
芬中投资贸易促进会
芬中投资贸易促进会(FCITPA)是一个多元化的商务协会,旨在为会员进入全球市场提供丰富多样的业务发展机会、了解市场需求导向,在东拉普兰萨武科斯基市和北京市设有办公室。通过举办各种商务交流活动,协助会员开展商务合作,为其创造商业机会。该机构的会务项目包括商品、技术或服务、文化交流、引见财团或合资项目,使各参与方实现资源共享。
芬兰中资企业协会
芬兰中资企业协会成立于 2018 年,旨在促进中芬双边经贸交往,代表成员企业与芬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业公司,以及媒体和公众展开交流,促进协会会员融入芬兰社会与文化生活,为中芬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做出贡献。协会共有创始成员单位 20 个,会员来自多个行业领域,包括制造业、高科技行业、航运公司、银行、电信、医疗保健和咨询行业等。
设立实体
芬兰法律允许投资人成立的公司类型主要包括个体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见表 4)。对于大多数在芬兰开展业务的外国投资者,最常见的公司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或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芬兰较常见的公司形式,属于有限责任的独立法人实体,可由一名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设立。除非芬兰国家专利注册局(PRH)豁免,至少须有一名设立人为欧洲经济区(EEA)的永久居民(若该设立人为公司法人,则其住所必须在欧洲经济区内)。无法定行为能力者或宣布破产者不能作为公司的设立人。设立申请须向芬兰国家专利注册局提交,申请费用为 120 欧元。公共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股本金为 80000 欧元,私人责任有限公司无最低股本金要求。在进行商业注册前,上述股本金必须全数汇入公司账户。
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等。普通合伙企业至少由 2 名合伙人共同设立,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每位合伙人均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且均须承担公司未清偿债务。有限合伙企业至少由 1 名普通合伙人及至少 1 名有限合伙人共同设立,普通合伙人无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有限合伙人须实缴资本,但无数额要求。仅普通合伙人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及执行合伙事务等,且须承担公司未清偿债务。
个体企业。个体企业只能由一名自然人设立,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公司所有者个人承担公司所订立的合同义务及债务。相较其他企业形式,个体企业注册最为简单快捷,门槛较低,适合个人创业。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属于外国公司的一部分,在芬兰拥有永久商业场所,以该公司名义或代表该公司从事商业活动。成立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申请费用为 380 欧元。若分支机构的母公司为非欧洲经济区公司,则还需芬兰国家专利注册局颁发的设立许可,申请许可费用为 120 欧元。
表 4 主要公司类型的特征对比
在芬兰设立企业的流程主要包括:(1)选定公司名称。为了获得公司名称的独占权利,须向芬兰国家专利注册局申请商业登记。(2)开立公司的银行账户。公司的银行账户主要用于支付股本金、完成交易付款、支持会计核算。(3)提交公司设立申请和成立通告。须向芬兰国家专利注册局以及相关税务局提交申请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通过在线工具完成整个设立流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流程及注意事项见表 5。
表 5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流程及要求
兼并收购
相关法规
在芬兰,企业进行并购的主要法律依据为《竞争法》《外国公司收购监督法》。企业进行重大并购交易须向芬兰经济事务与就业部下属的芬兰竞争局(Finnish CompetitionAuthority)报批。
交易申报
根据芬兰《竞争法》第 4 章之规定,重大企业并购交易必须向芬兰竞争局申报。满足以下标准之一即被视为重大企业并购交易:参与并购的企业营业额之和超过 3.5 亿欧元或并购企业中超过 2 家以上(含 2 家)的在芬营业额之和超过 2000 万欧元。参与并购交易的各方在协议达成后、取得控制权或者宣布公开招标后,必须向芬兰竞争局进行申报。
审批流程
收到并购申报后,芬兰竞争局须立即开始审查。审批过程中,需听取与并购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顾客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审批实行两审制度,一审、二审时限分别为 1 个月和 4 个月。如果自收到申报后一个月内,芬兰竞争局未决定启动下一步程序,该并购交易将被视为审批通过。如果企业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进行并购交易,将被处以不高于该公司年营业额 10% 的罚款。如有异议,企业可在竞争委员会作出裁定后 30 天内向市场法院(Market Court)提出上诉。
并购安全审查
根据芬兰《外国公司收购监督法》规定,外资并购行为如果影响到芬兰重大国家利益(军事国防、社会基本功能、国家安全及公共秩序),需由芬兰经济事务与就业部进行审查批准。如果被裁定对重大国家利益造成威胁,该并购交易将被转交芬兰政府全体会议考虑决定。
此外,芬兰作为欧盟成员国,有关并购行为还受到 2019 年 4 月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的《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条例》限制。该条例对关键技术的供应安全、敏感信息、网络新闻媒体等领域建立了投资审查框架,允许欧委会以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为由对外商对欧洲战略资产的直接投资进行审查。
工程承包
相关法规
芬兰关于工程承包的法律规定主要为《土地使用及建筑法》(Land Use and BuildingAct)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建筑法》(TheNational Building Code of Finland)。负责对企业承包工程进行监督和审查的机构是芬兰环境部(Ministry of the Environment)。
《土地使用及建筑法》规定,新建、改建、大规模修缮建筑物,或者显著改变建筑物原有用途的均需向本地区的建筑监管机构申请许可(permit),如有必要还需附上相关的环境评估报告。当地监管机构经过综合审查,决定是否颁发许可,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建筑工程是否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建筑地点是否合适;建筑物是否有道路与外部联通;供水、废水处理是否符合环保标准;建筑物是否会对周围邻居造成阻碍或损害。
工作建议
鉴于芬兰在此领域的监管比较严格,在参与投标建设芬兰工程前,应当先认真研究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全面了解芬兰对建筑工程的各项限制和规定,充分评估建筑工程对环境的潜在影响,熟悉工程审批流程,做好施工过程中配合当地政府进行检查的准备,这样更有利于规避风险,确保工程能够更加顺利地进行。
联合研发
中国和芬兰在科技创新领域的交往与合作已开展多年,合作内容十分广泛,已成为双边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 年中国国家领导人在芬兰访问期间,在两国元首的共同见证下,中芬创新企业合作委员会正式成立,迄今为止已召开四届例会。2019 年召开了第四届会议,双方表示将推动两国在造纸、机械、通信,冬季运动、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艺术设计等多领域深化合作。
中芬高技术领域对接会。2021 年 6 月 22 日,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和芬兰国家商务促进局主办、江苏省科技厅承办的第二届中国—芬兰高技术领域对接会暨长三角中芬创新合作交流会在南京成功举行。此次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在天津、河北、湖南和贵州设立了分会场。会上,双方企业在生命健康、智能制造、能源与环境、智慧城市与交通四个领域开展了深入交流。两国 30 多家机构代表进行技术项目路演,并分享了典型案例及成功实践,其中包括福建泉州华中科技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的智能装备技术成果推介项目、安徽科创中光科技有限公司的气象与污染激光探测项目、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与芬兰阿托尔大学医疗服务设计管理与建设研究中心的合作案例等。双方多家企业进行了一对一线上洽谈对接。
清洁技术
芬兰是全球推行绿色环保较成功的国家之一,2020 年发布的环境保护绩效指数(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Index)显示,芬兰在全球 180 个国家中排名第 7 位。芬兰不仅具备无可比拟的生态环境优势,更拥有丰富先进的清洁技术和专业人才资源,其能源利用效率、节能技术均领先全球。目前,芬兰近 40% 的能源是由可再生资源生产的。芬兰清洁技术企业众多,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EcoProtech Oy、Halton 集团、Vaisala 等。EcoProtech Oy 在生物沼气领域拥有先进的工业级厌氧分解技术。Halton集团的室内空气净化及节能技术全球领先。Vaisala 的传感器技术十分先进,广泛应用于航空、环保及其他工业领域。
信息通信技术
芬兰在信息通信技术、数字化领域实力强劲,表现突出,举世闻名的短信息服务(SMS)、5G、Linux 操作系统、SSH 文件传输协议等均由该国最先发明。芬兰在信息通信及数字领域拥有较强的教育和人才资源优势,其以研发为导向的教育体系培养了一大批世界顶尖的科学家、工程师。浓厚、充满活力的创新氛围也是芬兰的一大特色,人均初创数字企业数量高居全球第一。源于该国的 Slush 年会是科技创新创业和投资的国际性盛会,致力于帮助初创企业和科技人才对接国际投资人、大企业和媒体。
芬兰有很多有实力的信息通信技术企业,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诺基亚(Nokia)、Bittium、Radientum 等。诺基亚作为历经辉煌的全球移动通信设备巨头,近年来将研发重点放在了 5G、未来工厂及工业 4.0 上,力图实现复兴。Bittium 是一家专注于开发安全可靠的通信机互联方案的公司,在无线电通信技术领域拥有 35 年的专业经验。Radientum是世界级的天线设计生产商,其技术涵盖WIFI、BLR、RFID、NFC 等多个领域。
能源产业
在能源转型领域,芬兰政府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目前,全国 40% 的能源来自可再生资源,包括生物沼气、水力、风能和太阳能,而且这一比例还在逐年上升,预计 2030 年将完全杜绝煤炭的使用。芬兰拥有全世界最先进的智慧电网系统,至今已安全稳定运行数十年,在全球率先推广使用智慧电表。如今专注发展高水平数字化和智慧电网 2.0,为未来实现智慧能源解决方案提供理想的试验场。在风力涡轮机组件、太阳能逆变器、生物垃圾能源转化系统、系统集成等技术领域,芬兰企业领先全球。芬兰在智慧能源创新方面拥有无可比拟的人力资源优势,其高技术人才主要集中在高性能智慧电网、智能电网管理、高水平数字化、分销自动化、软件、物联网等领域,有利于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芬兰比较有代表性能源产业企业主要有Watrec、Landis+Gyr、Tespack 等。Watrec的生物垃圾、废水处理技术在芬兰名列前茅,在生物沼气工厂建设、垃圾处理研究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Landis+Gyr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集成能源管理供应商,其产品涵盖智能电表、电网边缘计算、智慧基建等领域。Tespack 主要从事软硬件的设计、制造,产品包括超轻高效太阳能电池板、物联网软件平台、智能快速充电技术等。
生物及循环经济产业
芬兰是欧盟森林资源最丰富的国家,林业是其经济支柱和传统优势,为其发展生物及循环经济产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另外,芬兰的和生物技术领域拥有世界级的专业技术优势,在开发木基生物质产品等方面潜力无限。芬兰在生物循环经济产业的研发上投入巨大,建立了实验室及其他展示试验设施,加速基础研究成果的商业化,同时大力开发生物燃料、木质素、木纤维素等新产品。
芬兰生物技术领域的企业大多为初创企业,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 Spinnova、Woodio Oy、Wiitta Oy 等。Spinnova 公司利用商业纸浆直接制取纱线纤维,其成品可循环再利用,且生产过程环保无污染。WoodioOy 专注开发新型实木复合材料,该材料具有防水、可塑、环保、可循环利用等独特优势。Wiitta Oy 主要生产生物注塑塑料,其产品绿色环保,可生物降解。
医疗健康产业
投资建议
遵守当地法规,重视合规建设
芬兰法律法规十分完善,中国企业要详细了解、认真研究与目标投资行业相关的当地法律法规,全面掌握芬兰对外国投资的有关政策,了解具体行业的鼓励、限制、禁止规定,以便充分利用优惠政策。按照政府的审批流程,配合当局的投资审查,合理规避投资风险。企业应重视建设自身合规体系,要为企业在芬兰投资提供安全保障,避免因违反当地法律为企业带来投资风险。
了解市场需求,精准产业投资
芬兰是科技水平高度发达的国家,整个社会创新氛围浓厚,对新鲜事物的接受度较高。此外,芬兰社会和人民环保意识很强,绿色、生态、可循环等概念深入人心,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国企业应当积极了解芬兰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投资领域和行业(比如清洁技术、电子信息通信等),取长补短。同时,建议与优秀企业开展合作,互利共赢。
克服文化差异,融入当地社会
芬兰社会的自由、民主、平等观念深入人心,实行完全市场经济和非歧视性政策,对外国投资者与本国企业一视同仁。同时,也要求外国企业遵守与本国企业相同的法律及规定,对外国企业并无特殊优待。这就要求中国企业充分了解、尊重当地的法律、文化、社会习俗,努力克服文化差异、冲突,加强与当地企业沟通交流,学习芬兰当地的做法和经验,积极融入当地社会。同时,企业应当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充分保障雇员的合法权益,正视经营活动给当地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以便赢得芬兰政府、居民的支持。
典型案例
广联达收购芬兰 Progman Oy 公司
2014 年 3 月 28 日,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达”)与芬兰Progman Oy 公司在北京达成收购协议,以 1800 万欧元收购这家全球领先的 MEP 设计和施工软件公司 100% 的股权,但 Progman Oy 仍是一家独立运营的芬兰公司。
Progman Oy 成立于 1983 年,总部位于芬兰,员工 80 人,在瑞典设立有子公司,2008 年在北京设立了办事处。其产品 MagiCAD 被全球建筑设计和施工企业广泛应用。
广联达成立于 1998 年,员工 3600 余人,在中国、美国、新加坡、香港均建立了子公司,并全面辐射至台湾、马来西亚、印尼、泰国等东南亚市场,其产品被广泛使用于房屋建筑、工业工程与基础设施等行业。2010 年广联达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成为中国建设工程领域首家上市的软件公司。
两家的合作将使 Progman Oy 的销售能力在国际范围内得到提升,原有的 MagiCAD系列产品在全球范围也将得到更大发展与应用。特别是在中国 MEP 软件市场份额将显著增长,并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培训和本地化的技术支持,同时还可以帮助 Progman Oy 成为在 Revit 和 AutoCAD 平台上全球最好的 MEP 软件商。此次收购宣告广联达开始进军欧洲市场,通过拥有功能强大的全球化软件服务,优化产品优化配置。
(1)优势互补。被收购的芬兰企业的技术优势和中国企业在中国和亚洲的市场优势,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既帮助 Progman Oy 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更可以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实现资源优化配置。(2)克服短板。通过保持被收购企业的独立运营地位,中国企业得以成功解决“当地化”问题,实现了管理团队、人力资源、利益相关方、投资与激励机制的可持续。
北京信和洁能并购芬兰 AAVI 公司
2013 年 8 月 20 日,北京信和洁能新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信和洁能”)与芬兰 AAVI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AVI”)在芬兰万塔市签署并购协议,新公司将从事空气净化技术的研发和产品生产。
AAVI 成立于 1983 年 11 月,从事空气净化研究 40 多年,拥有超过 100 项专利,其中大部分与空气净化有关。信和洁能成立于 2012 年 8 月,是一家从事环保及节能减排领域研发、生产、制造的民营公司。
信和洁能投资以 1100 万美元收购 AAVI 85% 的股份,新公司名称仍为 AAVI 技术有限公司。AAVI 的第五代空气净化技术能够过滤 99.9% 的粉尘、颗粒和飘浮细菌。经过多次实验这项技术在净化空气和节能两方面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2016 年 11 月,AAVI 国产化基地落户中国江苏启东,占地约 192 亩。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已完工,二期项目也已经开工建设。2018 年 12 月,第一批正式生产的国产化产品进入国内市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信和洁能向武汉、苏州等地的医院捐赠了大量消毒净化设备,为抗击疫情作出了贡献,获得了高度肯定和认可,被工信部列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全国性名单”。
(1)科学并购助力企业国际化发展。AAVI 作为芬兰乃至整个北欧具有代表性的清洁技术企业,其独创的空气净化技术具有世界领先的优势。信和洁能在选择投资并购对象时,针对目标产业提前做了充分研究。收购成功后既获得了先进的节能净化技术、专业的人才储备,也进一步拓展了企业国际化道路。(2)完成国际高端技术接轨,保障企业本土升级发展。并购 AAVI 后,信和洁能在江苏启东建立了生产基地,将 AAVI 空气净化设备国产化,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凭借其专业的过滤功能广泛应用于包括中科院、万达索亚特大酒店在内的多家大单位,获得了用户的一致肯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信和洁能先后向全国的 28 家医院和疾控中心捐赠设备,在疫情防控最前沿发挥了一定作用。
来源:企业对外投资国别(地区)营商环境指南—芬兰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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