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菱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业务资格
三菱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业务资格
三菱日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三菱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近日获得了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的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机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所授予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业务资格[1](以下称为“该资格”)。
中国债券市场近年来快速发展,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本次获得的该资格使得三菱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能够利用其全球网络和本地经验更好地参与境外企业的债券发行承销服务为其在华业务的直接融资提供便利,同时也满足投资者资产配置多元化的需求。
三菱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作为首家外资银行于2010年5月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金融债,2014年5月又作为首家外资银行在香港发行了离岸人民币债券(点心债)。本行于2015年6月在日本发行了首笔离岸人民币债券(富士山债券),2018年1月作为首家日资银行发行了在岸人民币债券(金融机构熊猫债),2019年三菱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又被授予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资格。所有这些努力都充分彰显了本行集团对人民币债券市场的贡献。
下一步,本行以及三菱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将继续致力于为在华开展业务的广大企业客户提供更加多元的金融服务,同时进一步为中国债券市场的繁荣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1]境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业务资格指境内外普通企业法人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时作为参团承销商参与承销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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