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壹、泰國境外來源收入個人所得稅征管(“PIT”)更新
2023 年 9 月 15 日,泰國稅務局(“TRD”)發布了第 Por.161/2566 號稅務局指令(“指令”),爲稅務官員對泰國稅收居民境外收入的征管提供了進壹步的指引。該指令針對泰國《稅法典》(“TRC”)第 41 條第 2 款規定的泰國稅收居民從境外職位、辦公室或業務中取得收入,或從位于境外的財産中取得收入的情況。
根據該指令,泰國稅收居民如在上壹個納稅年度取得了泰國《稅法典》第 41 條第 2 款中規定的收入,應在該收入進入泰國的納稅年度繳納泰國所得稅 (無論該收入在哪壹年進入泰國)。上述應稅收入應計入彙入泰國時點所屬納稅年度的應稅收入。
其他任何法規、規則、指令、裁決或做法如與本指令有沖突的,以該指令爲准。該指令將適用于自 2024 年1 月 1 日起彙入泰國的應納稅收入。
二、7%增值稅稅率有效期延長
2023年9月13日,泰國內閣批准將7%增值稅稅率(含地方稅)適用期再延長壹年,下調稅率(從10%至7%)延長後的有效期爲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相關法律法規將于近期公布。
歡迎垂詢德勤泰國和老撾-中國服務部:
盧俊傑 (Anthony Visate Loh)
德勤泰國和老撾-中國服務部領導人
德勤泰國和老撾-稅務&法務國別領導人
aloh@deloitte.com
謝良健 (Stan Chia)
德勤泰國和老撾-中國服務部負責人
lchia@deloitte.com
第三方機構如想轉載德勤微信文章,請原文轉載(不得修改)。如文章內容有改動,須在發布前獲得德勤的審核批准。同時,請務必在文章內附以下信息及免責聲明:
本通訊中所含內容乃壹般性信息,任何德勤有限公司、其成員所或它們的關聯機構(統稱爲“德勤網絡”)並不因此構成提供任何專業建議或服務。任何德勤網絡內的機構均不對任何方因使用本通訊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