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撾央行:外國投資者必須在老撾開設銀行賬戶
據萬象時報2024年1月10日的報道,老撾央行發布了《關于外彙管理的決定》,要求外國投資者在老撾開設特定銀行賬戶以處理其金融交易。
該決定是在政府發現銀行系統記錄的外國投資流入遠低于約定的投資資本價值後發布的。央行此舉是政府確保更多外幣進入銀行體系並用于解決總體國際收支缺口的努力的壹部分,相信穩定基普幣值將有助于解決國家金融危機禍患。
老撾央行行長Bounleua Sinxayvoravong博士簽署的9頁決定規定,外國投資者必須在獲得營業執照後15個工作日內在老撾商業銀行開設 老撾基普和外幣銀行賬戶或他們的投資提案獲得批准。
該決定規定,投資者進行的所有金融交易都必須通過上述銀行賬戶進行。這包括向老撾轉移投資資金、利潤轉移以及向國外償還批准公司的本金和利息。
此外,希望支付商品和服務、償還債務、股息和工資的外國投資者必須通過商業銀行將其外幣兌換成基普,並保留貨幣兌換文件以供審計之用。外國投資者必須按照其投資批准/營業執照中規定的金額將所有投資資本轉移到老撾。如果以設備或貨物的形式轉移到老撾的投資資金,則需要提供相關文件。
禁止外國投資者通過在老撾商業銀行專門開設的銀行賬戶以外的銀行賬戶進行金融交易。除商業銀行外,外國投資者也不得通過個人/法人實體兌換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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