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進一步優化資金池業務 深化建設再保險“國際板” 提升自由貿易帳戶系統功能
2月6日上午,上海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上海市商務委主任朱民介紹《上海市落實〈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準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的實施方案》的有關情況。
2023年12月7日,國務院發佈《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準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國發〔2023〕23號)(以下簡稱《總體方案》),賦予上海“打造國家制度型開放示範區”的新的光榮使命,也為新形勢下上海自貿試驗區深化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指明了方向。
《實施方案》聚焦8個方面,共提出117項措施,一方面不斷優化“邊境”措施,加大商品和要素流動開放力度;另一方面主動對接“邊境後”規則,穩步深化制度型開放。
加快服務貿易擴大開放
在金融領域,提出便利電子支付服務提供、支持境外電子支付機構持牌經營、鼓勵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資產管理、探索在臨港新片區放寬非居民並購貸款限制、支持跨國公司設立全球或區域財資中心、進一步優化各類資金池業務、深化建設再保險“國際板”、提升自由貿易帳戶系統功能等措施,助力經營主體提升統籌配置境內外資金的能力,推動上海金融市場和產品面向國際的服務水準再上新臺階。在電信領域,提出提供移動號碼攜號轉網服務並不斷提高服務品質、進一步完善移動通信轉售業務服務體系等措施,不斷提升開放水準和服務品質。
提升貨物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準
提出保稅維修貨物允許轉為內銷、進口葡萄酒和蒸餾酒可免於標示商標或商品名的中文譯文等資訊、進口醫療器械可在銷售或供應前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粘貼中文標籤、簡化特定品類進口貨物檢疫措施、完善商用密碼產品進口管理、中國(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加快建設跨境數據交換系統、加強“單一窗口”與境外國家和地區間交流合作並共同開發數據交換系統試點專案,推動構建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貿易便利化體系,進一步提高口岸通關效率、降低通關成本。同時健全海關監管執法措施,擴大預裁定申請主體範圍,著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口岸營商環境。
率先實施高標準數字貿易規則
在規範和促進數據跨境流動方面,提出率先制定重要數據目錄、探索建立合法安全便利的數據跨境流動機制、在臨港新片區建立數據跨境服務中心等措施;在促進數字技術應用方面,提出推動電子提單、電子倉單等電子票據的應用、依託“單一窗口”開發電子發票應用門戶、完善與國際接軌的數字身份認證制度、優化“人工智慧+醫療器械”等創新醫療器械上市前註冊服務指導、完善外資企業參與創新藥物研發等領域人工智慧創新合作的方式和要求、探索開展高度自動駕駛車輛測試及示範應用、加快推進智能網聯汽車商業化應用、編制智能網聯汽車高精度地圖管理試點規定等措施。在促進數據開放共用方面,提出建設國際開源促進機構、加大公共數據開放範圍和力度、促進中小企業參與數字經濟、加強數字包容性國際合作等措施。這些措施將為上海自貿試驗區數字貿易發展注入新動能,為數字產業、數字企業發展帶來新機遇。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提出優化升級上海市知識產權資訊服務平臺功能、拓寬國外地理標誌在華獲得保護申請指南的資訊公開管道、加強對新農用化學品的未披露實驗數據保護、在知識產權領域加強行政監管和司法保護等措施,不斷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全面提升知識產權保護能力,持續優化創新環境。
推進政府採購領域改革
明確政府採購措施的適用範圍、進一步優化採購程式、細化採購管理、加強採購監督,構建規範透明、科學嚴密的政府採購管理體系,進一步保障各類企業平等參與政府採購的權利。
推動相關邊境後管理制度改革
對接“邊境後”規則,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強勞動者權益保護、強化環境保護,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加強風險防控體系建設
健全風險評估機制、構建風險預警制度、加強金融風險防控、加強監管互認與合作等。
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宣傳培訓以及法治、人才、政策保障,確保各項措施落地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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