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简介与问题集
跨境理财通简介
“跨境理财通”是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落实中央金融四部委《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促进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的一项政策突破,是推进湾区民生金融、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重要举措与创新安排。“跨境理财通”机制让区内居民可透过银行体系跨境购买理财产品,拓宽了包括澳门在内的湾区居民理财管道,便利个人跨境投资,有助增加人民币的跨境流动和使用,并为银行带来新的商机,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跨境理财通”业务是指合资格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澳门居民个人通过区内银行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跨境理财通”分为“北向通”和“南向通”,其中“北向通”指合资格的澳门居民在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透过澳门银行汇出资金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南向通”指合资格的大湾区内地居民在澳门银行开立投资户,通过闭环式资金管道,透过内地银行汇入资金购买澳门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为确保“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有效运行,金管局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对银行开展相关业务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粤港澳大湾区 “跨境理财通” 业务试点实施细则←请点击下载
跨境理财通问题集
北向通
1.哪些澳门银行可提供“跨境理财通”北向通服务?
已获金管局同意开办理财产品销售业务,且具备“跨境理财通”业务相关的内控风管措施及适当系统配置的澳门银行,可依《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金管局会于网站内的“跨境理财通”专区公布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澳门银行及其内地合作银行的名单。
有意购买内地“跨境理财通”产品的澳门居民,可留意金管局公布的信息,并浏览澳门银行和其内地合作银行的网站,亦可透过电话或在线管道向银行了解情况。
2.是否所有澳门居民均可参与“北向通”,购买内地银行提供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持有永久性或非永久性澳门居民身份证,且经澳门银行评估及认定具备投资能力的澳门居民,均可透过“北向通”,购买内地银行提供的合资格理财产品。投资者在开通“理财通”前,必须了解清楚理财通计划的运作安排,包括资金及汇款安排、额度管理、了解投资産品的途径,投诉机制等。
3.澳门居民透过“北向通”可购买内地哪些理财产品?
澳门居民透过“北向通”可购买的内地理财产品,主要为经内地合作银行销售的低至中风险的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公募理财产品和公募证券投资基金。澳门居民可直接浏览销售有关产品的内地合作银行网站,亦可透过电话或在线管道向内地合作银行查询。
4.“北向通”有甚麽投资额度限制?
每名投资者的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通过“北向通”汇出至内地的个人资金累计汇出净额不得超过个人投资额度。澳门居民透过“北向通”汇往内地的资金,不纳入澳门居民个人向内地同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每人每天的限额管理。
另外,通过“北向通”汇出至内地的资金总累计汇出净额,不得超过“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额度1,500亿元人民币,由澳门及香港共享。
5.如澳门居民已拥有内地银行账户,是否还须亲身到内地开户?
大部份内地合作银行可让澳门居民于网上进行投资专户指定,无需亲身前往内地。
6.澳门居民可否开设多个“跨境理财通”汇款账户和投资账户?
不能。参与“跨境理财通”北向通的澳门居民,任何时候只能在澳门开立一个汇款专户和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开立一个投资专户,而澳门银行可要求投资者声明并未在其他澳门银行开立或持有“北向通”汇款专户。
7.澳门居民可否以借贷方式购买“跨境理财通”产品?
不能。澳门居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购买“跨境理财通”产品,不得募集他人资金,而投资专户内的资金及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不得用作质押等其他用途。
8.如何取回投资所得?
投资者如欲取回本金及投资收益,需从投资专户汇款至汇款专户,然后在澳门银行提取。
9.参与“跨境理财通”的澳门居民应如何避免网上诈骗等风险?
“跨境理财通”业务属于创新的政策安排,金管局将透过网站及社交媒体等方式向公衆进行有关“跨境理财通”的倡导及教育。另外,金管局亦开设了“跨境理财通”网页专区,上载相关信息(包括“跨境理财通”简介、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澳门银行及其内地合作银行的名单以及有关问题集等),市民可到专区浏览更多详细信息。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澳门居民应透过“跨境理财通”参加银行的正式管道,获取有关产品信息及购买有关产品,以防诈骗风险,避免受骗及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10.“北向通”投资者的保障及投诉处理机制如何?
澳门投资者在“北向通”汇款专户的交易,受澳门法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保障;而在内地银行投资专户的交易,受内地法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保障。
对“北向通”跨境汇款服务,澳门投资者可向相关澳门银行作出投诉;而就投资服务方面,投资者可向相关内地银行作出投诉。澳门银行会协助转介该投诉至内地合作银行跟进,并为投资者提供合适的协助。若投资者认爲澳门银行没有恰当处理其投诉,可向金管局就该银行作出投诉;或认爲内地银行对投诉处理不当,投资者可向内地监管机构作出投诉。
南向通
1.哪些澳门银行可提供“跨境理财通”南向通服务?
已获金管局同意开办理财产品销售业务,且具备“跨境理财通”业务相关的内控风管措施及适当系统配置的澳门银行,可依《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金管局会于网站内的“跨境理财通”专区公布参与“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澳门银行及其内地合作银行的名单。
2.大湾区内地居民透过“南向通”可购买澳门哪些理财产品?
大湾区内地居民透过“南向通”可购买的澳门理财产品包括低至中风险且非复杂的理财产品,包括定期存款、债券及基金。
3.“南向通”有甚麽投资额度限制?
每名投资者的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通过“南向通”由内地汇入的个人资金累计汇入净额不得超过个人投资额度。
另外,通过“南向通”由内地汇入的资金总累计汇入净额不得超过“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额度1,500亿元人民币,由澳门及香港共享。
4.大湾区内地居民可否开设多个“跨境理财通”汇款账户和投资账户?
参与“跨境理财通”的大湾区内地居民,任何时候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和澳门地区只能开立一个汇款专户和一个投资专户,而澳门银行可要求投资者声明并未在其他澳门银行开立或持有“理财通”投资专户。
5.如何取回投资所得?
投资者如欲取回本金及投资收益,需从投资专户汇款至汇款专户,然后在内地银行提取。
6.“南向通”服务的投诉处理机制如何?
内地投资者在“理财通”汇款专户的交易,受内地法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保障;而在澳门银行投资专户的交易,受澳门法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保障。
对“理财通”跨境汇款服务,内地投资者可向相关内地银行作出投诉;而就投资服务方面,投资者可向相关澳门银行作出投诉。澳门银行会为“理财通”内地投资者建立专门的投诉处理管道,以便投资者跨境提出投诉,例如提供网上平台、免费电话热线、电邮、实时通讯软件等。若投资者认爲澳门银行没有恰当处理其投诉,可向金管局就该银行作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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