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境外机构依法办理人民币资金收付,可以申请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用于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境外公司应当向银行提供账户开立申请书及相关文件,银行对相关开户文件进行审核,并据此出具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合法性审核书面声明并加盖签章,将合法性审核书面声明及境外机构的开户申请书和其他开户证明文件提交至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以获得开户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文件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外合法注册成立的证明文件、在境内开展相关活动所依据的法规制度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开户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公司章程规定账户有权签字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
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收入范围包括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益及经常转移等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收入,政策明确允许或经批准的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款项,账户孳生的利息,从同名或其他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获得的收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收入。支出范围包括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益及经常转移等经常项目的境内人民币结算支出,政策明确允许或经批准的资本项目人民币支出,跨境贸易人民币融资利息及融资款项的归还,银行费用支出,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出。
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为活期存款账户。境外机构可将人民币结算账户资金用作境内质押境内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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