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銀行助力企業實現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新突破
2021年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佈了《關於支持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21〕329號),鼓勵銀行優化金融服務,為誠信守法的企業開展真實、合規的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提供跨境資金結算便利。對此,興業銀行積極回應,為相關企業提供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結算服務,助力企業經營發展。
01
業務背景
G公司為廈門市某大型國企,公司主營紙漿、紙製品和天然橡膠的批發和進出口業務,穩居制漿造紙及紙製品行業第一梯隊。2023年年初,G公司擬開展先收後支離岸轉手買賣業務,從歐洲知名設備供應商採購漿線、木片線、鍋爐、烘乾設備等,再轉口銷售到境外消費國(例如印尼等國)。採購端採用信用證結算,銷售端採用TT結算。根據合同條款規定,下游客戶需在合同簽訂後提前支付G公司10%的預收款,待收貨後再支付剩餘90%的尾款;G公司在收到90%尾款後的一周內根據信用證條款(信用證有效期限1年)對外付匯。因設備生產週期較長,出口端的預收款(貨款的10%)與進口端的到單支付時間將間隔一年左右。
02
業務難點
由於新型離岸國際貿易存在兩頭在外、見單不見貨的特點,與傳統貿易相比,沒有海關數據可以匹配資金流和貨物流,並且G公司轉口業務項下定金收匯與採購付匯之間有近一年的時間間隔,這在離岸轉手買賣業務模式下也是較為少見的。因此,此項業務辦理最大的難點在於如何準確有效地判斷新型離岸國際貿易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03
銀行服務
一是事前開展客戶及業務的展業盡調。興業銀行廈門分行通過實地走訪等方式開展盡職調查,綜合判斷企業實際業務需求及交易的真實合理性。通過現場訪談、查閱公開信息,結合企業現場展示等,銀行核實了G公司等相關主體具備紙漿生產設備相關轉口貿易的能力,確認了整個離岸轉手業務真實性。同時,考慮到所買賣貨物生產週期較長,預收款與進口端到單支付時間間隔(超過90天)較長的情況具備商業合理性。
二是審慎辦理新型離岸業務。2023年3月3日,經前期充分展業盡調,興業銀行廈門分行根據G公司提供的上下游購銷合同等材料,審核無誤後為其開立第一筆即期信用證,並於3月21日前陸續開出共計7筆即期信用證(有效期一年)。截至目前,G公司共落地了2億歐元該類離岸轉手買賣業務。
三是持續做好業務監測。銀行建立了新型離岸國際貿易業務專項台賬,並通過貨貿監測系統核實企業提交的貨物貿易信貸報告與所辦理業務的一致性。同時,銀行通過不定期走訪企業,及時瞭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持續跟蹤合同各方執行進度,多管道開展事中監測、事後管理,確保業務合規性。
04
案例啟示
在產業全球化的今天,貿易新業態、新模式已然成為全球貿易發展的重要趨勢,中國企業也需充分參與其中,以力爭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佔有一席之地。為更好服務企業需求,興業銀行致力於不斷提升自身展業能力,積極回應市場主體差異化、複雜化的業務訴求,持續提升外匯服務水準,推進金融服務實現高質量發展。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