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提高涉外企業ESG能力 上海市提升(ESG)能力三年行動方案發布
行動方案要推動提高涉外企業ESG能力,構築對外開放合作新優勢。要强化規則標準對接,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具有中國特色的ESG規則體系,支持龍頭企業、行業協會牽頭制定相關標準。要强化産業生態支撑,打造一批ESG公共服務平臺,加快集聚一批高能級的評級機構、認證機構、諮詢機構,大力引進培育通曉環境、管理、金融等專業領域的複合型人才。
重點工作:
1.發揮國有企業ESG帶頭先行作用。
2.支持民營企業積極踐行ESG理念。
3.發揮外資企業ESG實踐協同效應。
4.加强涉外企業跨國業務ESG應用。
按照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要求,爲進一步提升本市涉外企業環境、社會和治理(以下簡稱“ESG”)水平,支持企業主動參與全球産業鏈、供應鏈、價值鏈分工合作,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以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八項行動爲引領,深入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展理念,充分發揮本市綠色低碳産業基礎良好、專業服務業發達、企業國際化程度高等優勢,以涉外企業國際化高質量發展的需求爲導向,聚焦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進出口貿易等重點領域,依托行業協會、社會組織和專業服務機構等主體,積極推動本市涉外企業加快提升ESG能力和水平,打造符合國際通行標準兼具中國特色的企業ESG標準體系,進一步提升涉外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策引導,市場爲主。加强統籌協調、政策支持,調動市場積極性,推動建立各方共同參與的ESG推進機制,激發涉外企業和各類主體提升ESG能力的內生動力。
堅持對標國際,立足自身。將我國涉外企業國際化發展的生動實踐與國際公認的ESG理念和原則相結合,主動參與ESG國際標準制定和框架制度設計,推動ESG發展邁向更高水平。
堅持聚焦重點,系統推進。加强頂層設計,聚焦貿易和投資等重點涉外領域,分階段、分層次推動本市涉外企業踐行ESG理念,逐步構建協同創新的企業ESG生態體系。
三、主要目標
到2026年,基本形成本市政府、行業組織、涉外企業、專業服務機構共同參與、協同發展的涉外企業ESG生態體系。本市涉外企業ESG理念全面樹立,企業ESG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力爭具有涉外業務的國有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實現全覆蓋,民營上市企業ESG信息披露率明顯提高。初步建立企業ESG報告編制及評價標準體系,進一步提升上海ESG工作在國內及國際的影響力。大力引進一批ESG領域國際知名專業服務機構,培育一批具備國際認可的本土ESG專業服務機構,進一步提升ESG專業服務能級和水平。發布一批涉外企業ESG優秀案例,進一步發揮ESG創新生態建設示範引領作用。
四、重點工作
(一)企業ESG能力提升行動
1.發揮國有企業ESG帶頭先行作用。研究將ESG信息披露及評級情况納入國有企業對外采購、招標等考量因素,引導更多企業重視ESG工作。鼓勵國有控股上市公司規範編制和披露ESG報告,提高ESG報告質量,積極參與國內外評級。推動更多的國有企業入圍“國有企業上市公司ESG先鋒100指數”等榜單,提升本市國有上市企業的ESG能力和水平。推動國有非上市企業加强內部治理,加快綠色轉型,落實社會責任,著力提升ESG管理能力。(牽頭單位:市國資委、上海證監局)
2.支持民營企業積極踐行ESG理念。推動民營龍頭企業率先開展ESG實踐,在本市支持民營企業總部發展政策文件中加入ESG考量因素。發揮上海市民營經濟發展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加强對民營企業踐行ESG理念的宣傳和推廣,引導具有涉外業務的民營企業增强ESG意識,積極參與ESG實踐。探索建立民營企業ESG激勵機制,發布民營企業ESG優秀案例,提升民營企業參與ESG建設的積極性。鼓勵民營企業構建ESG管理體系,注重創造多重社會價值,爲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發揮更大作用。(牽頭單位:市工商聯、市商務委)
3.發揮外資企業ESG實踐協同效應。發揮本市跨國公司地區總部集聚優勢,引導更多的外資企業在華深入踐行ESG理念,加强ESG能力建設。鼓勵在滬外資企業結合中國實際,在綠色發展、社會貢獻、人力資源等ESG領域發布各類分報告及實踐成果,將其在華ESG優秀案例納入總部ESG報告及信息披露中,體現跨國公司ESG建設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支持ESG建設世界領先的外資企業開展經驗分享和交流,帶動國內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共同提升ESG能力和水平。鼓勵外資企業積極參與本市ESG標準編制及評價規則制定、實施和應用。發揮行業協會作用,組織開展ESG領域相關培訓及活動,發布ESG領域優秀案例,提升外資企業參與ESG能力建設積極性。(牽頭單位:市商務委、市外資協會)
4.加强涉外企業跨國業務ESG應用。鼓勵和支持涉外企業踐行ESG理念,積極在國際市場上開展綠色貿易、綠色投資,承接綠色工程。對本市企業境外項目開展ESG能力建設提供專業指導和個性化服務,引導涉外企業加强與項目所在地政府、企業和民衆的溝通,高標準履行屬地社會責任,加强合規經營,將ESG能力建設作爲企業風險管控的有效措施,切實提高境外安全風險防範和化解水平。研究將ESG報告披露及評級情况納入本市貿易型總部建設要求,推動企業在國際供應鏈和綠色低碳環保等方面加强合規建設。(牽頭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
(二)ESG市場增效賦能行動
5.加强ESG領域國際交流與合作。支持本市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牽頭制定ESG標準體系及規則指引,參與ESG國際標準制定和規則推廣,引導行業內企業規範編制ESG報告,加强ESG能力建設。將ESG工作納入滬新、滬港合作機制框架內容,借鑒新加坡、中國香港在ESG能力建設方面的經驗,支持兩地企業、協會、機構間開展交流與合作,共享ESG實踐成果。支持與“一帶一路”共建國家相關機構和企業在ESG領域加强合作,提高我國ESG建設服務引領能力,推動本市ESG實踐案例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發揮示範作用。(牽頭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外辦、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經濟聯合會)
6.創新ESG金融服務和産品。鼓勵本市金融機構在風險管理、産品研發、投資决策等方面積極踐行ESG理念,完善公司治理,主動開展ESG信息披露。支持金融機構、交易市場等主體加强ESG金融産品與服務創新,豐富ESG指數産品供給。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决策,爲ESG評級高的企業提供利率優惠或簡化業務辦理流程。鼓勵境內金融機構參與符合ESG理念的國際建設項目,提供信貸、股權、債權等多元化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內外金融機構和企業依托上海金融市場發行ESG主題債券。支持ESG表現良好的企業發行上市。支持將ESG議題納入陸家嘴論壇等重要會議及論壇活動。(牽頭單位:市委金融辦、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上海監管局、上海證監局、上交所)
7.培育壯大ESG專業服務機構。支持本市專業服務機構積極拓展ESG服務範圍,提升ESG國際服務能力,增强品牌知名度和國際影響力。大力引進一批國內外知名ESG相關專業服務機構落戶。匯總動態推出本市ESG專業服務機構信息,加强與涉外企業對接。加强ESG專業服務機構管理,引導專業服務機構規範發展,不斷完善行業誠信自律機制和職業道德準則。(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
8.加大對ESG理念的宣傳力度。支持行業協會、社會組織和機構等舉辦各類ESG活動,組織開展各類培訓活動,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ESG品牌活動,引導更多企業關注ESG工作,踐行ESG理念。支持本市涉外企業積極參與國內外ESG評選活動,在ESG領域相關國際會議論壇、主流媒體平臺發布和展示上海案例和經驗做法,提升上海ESG工作的影響力。發布本市涉外企業ESG年度發展報告和最佳實踐案例,充分展示本市涉外企業踐行ESG理念的優秀成果。(牽頭單位:市商務委、市政府新聞辦、上海現代服務業聯合會)
(三)ESG服務體系優化行動
9.建立涉外企業ESG工作推進機制。建立跨部門協調推進機制,由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委金融辦、市工商聯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重點聚焦本領域涉外企業ESG能力建設,加快推進落實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常態化評估和總結,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牽頭單位:市商務委)
10.出臺ESG相關支持政策。統籌優化市商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對本市涉外企業發布ESG報告、舉辦各類ESG重點活動及相關服務機構開展國際業務等按規定給予支持。鼓勵各區及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等重點區域出臺支持涉外企業ESG發展相關政策。鼓勵專業服務機構爲本市涉外企業提供ESG公益培訓服務。(牽頭單位: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各區人民政府、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委會)
11.大力培養ESG專業人才。發揮高校智庫、學術機構等作用,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院所開展ESG相關領域的科學研究、人才培養和社會服務,爲ESG發展提供智力支持。鼓勵在高等教育中開設ESG專業課程,培養具有跨學科背景的ESG專業人才。(牽頭單位:市教委)
12.發揮ESG創新生態建設示範引領作用。發揮浦東新區及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先行先試作用,全面對接國際經貿規則和ESG國際標準,推動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數字貿易、對外投資合作等領域率先開展高水平、國際化ESG能力建設。鼓勵各區及重點區域結合自身優勢和産業特色,激發各類主體的積極性,鼓勵區內企業開展ESG能力建設,進一步提高本市ESG能力建設整體水平。(牽頭單位:各區人民政府、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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