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3月1日起接受申請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新計畫)3月1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许正宇
自2023年12月公佈新計畫詳情以來,特區政府為金融仲介機構、家族辦公室服務提供者網路成員和國際商會等舉辦了多場簡報會,吸引來自世界各地,包括中東及東南亞等地的高資產淨值人士對新計畫的興趣。政府及早啟動新計畫,體現了增強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金融服務及相關專業界別發展的勢頭,並致力推動香港高質量發展的決心。
新计划重点内容包括:
合資格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
獲批申請人可攜同其配偶,及其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來港。
獲批申請人一般可獲准在港逗留兩年,期滿後可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三年,其後可在每個三年期屆滿時再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三年。
如在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獲批申請人可依法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投资推广署署长 刘凯旋
新計畫將鞏固香港作為人才和資本樞紐的領導地位,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特區政府相繼推出措施,以進一步加強香港作為資產及財富管理樞紐的競爭力,新計畫的吸引力將持續提升。投資推廣署會繼續致力向不同商會、國際持份者及家族辦公室推廣新計畫,與專業服務提供者及潛在申請人保持緊密溝通,以回應查詢及確保新計畫內容清晰。
▲“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今日开始接受申请。图为投资推广署署长刘凯旋(中)、投资推广署助理署长吴国才(左)及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总行政主任茹胜祥(右)。
在新計畫下,投資推廣署會負責審查申請是否符合有關財務規定,入境事務處則負責審批簽證/進入許可和延長逗留期限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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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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