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首支QFLP基金成功落户西咸新区能源金贸区
3月5日,陕西智雾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顺利获批QFLP业务登记凭证。至此,陕西省首支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基金成功落户西咸新区能源金贸区。
2023年4月,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七部门发布了《陕西自贸试验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暂行办法》及工作指引。能源金贸区作为陕西自贸试验区重要功能区,积极把握试点政策机遇,率先探索推动试点落地。该事项作为全省金融对外开放的亮点成绩,入选了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3年陕西金融十大新闻。
据悉,该基金规模2000万美元,主要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引入境外资金,重点投资国内以新质生产力为代表的相关产业链。此次首支QFLP基金的顺利落地,标志着能源金贸区探索打通了外商投资的新渠道,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新动能、新样本。
陕西省自贸区QFLP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有哪些优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持QFLP试点业务健康有序发展,防范相关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近年先后批准在上海市、广东南沙新区片区、海南洋浦区、陕西省自贸区等7个地区实施QFLP外汇管理试点。陕西省自贸区QFLP外汇管理试点有三方面优势:
一是QFLP试点实行余额管理模式。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可在其自主设立的各试点基金之间自由调配额度,所有试点基金募集境外资金的净汇入之和不得超过该管理企业的投资额度;
二是外汇登记进一步简化。QFLP外汇管理试点业务项下无需再办理试点基金货币出资入账登记和境内被投资企业接受再投资外汇登记,两者均无需开立结汇待支付账户;
三是办理跨境收支更加便捷。试点基金的增资、减资无需办理外汇变更登记,凭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出具的说明和投资者出具的税务承诺函即可在银行办理额度范围内的跨境收支。
对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和试点基金的准入门槛、管理架构、投资人资格等方面具体有哪些要求?
《暂行办法》和《工作指引》对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和试点基金的要求主要有四点。
一是试点企业注册资本“零门槛”。无论是走“大而强”路线或是“小而精”模式的试点企业,都可在陕西自贸区申请设立。
二是注重试点企业投资管理能力。存续管理人管理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新设立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团队须具有一定年限相关从业经历和境外募集资金能力。
三是运行模式自由灵活。明确了内资、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基金管理企业均可申请开展试点业务,管理运行模式包括“外资管外资”、“外资管内资”和“内资管外资”三类。
四是设立合格有限合伙人最低准入要求。境外机构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500万美元,单笔投资不低于100万美元,境内机构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单笔投资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境内外个人投资者标准则保持一致,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近三年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单笔投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近期发布了新修订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已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对新设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提出了更高要求。相关企业提交试点申请时,需要审慎评估自身条件,做好资金、人员、制度等各项准备,确保顺利通过登记备案,避免影响试点业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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