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海南省发布《加快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加快提升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明确要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拓宽QFLP 基金的外商投资渠道,简化外汇登记,吸引更多QFLP基金落地。
集聚全球头部资管机构,继续推进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
加快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应用,推进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境内使用便利化,推动数字人民币国际合作和跨境使用。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进行境内再投资,拓展外资企业外汇资金使用范围。
充分利用“珠三角”征信链平台资源,鼓励省内征信机构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征信合作,依法依规与国际知名征信机构广泛开展合作,提升跨境融资信用服务能力。
琼府办〔2024〕1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9号)要求,为更大力度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充分发挥外资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提出行动方案如下。
一、建立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衔接、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一)优化市场准入环境。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率先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压力测试。推进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高水平开放,扩大数字产品等市场准入,深化国有企业、数字经济、政府采购等领域改革,积极引进国际优质资本和智力资源。
(二)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和节能环保等领域,鼓励外资围绕医疗健康、旅游文化、信息技术、维修制造、金融、国际航运等重点行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投资。鼓励外资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投资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审批,2024年推动3—5个药械品种开展真实世界研究,1—2个真实世界研究品种获批上市。支持境内外知名高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支持境外高水平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实施理工农医类学科专业教育的学校或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校区。鼓励外国投资者设立研发创新中心、外资研发总部、开放式创新平台等,支持外资研发机构参与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政府科技计划项目。
(三)保障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依法公开地方标准制订的相关信息,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强国际间产业合作与标准交流合作。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产业发展、扩大内需等政策待遇。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专项清理工作,做好我省政府采购政策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政策储备工作,依法查处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创建更加自由便利的贸易投资环境
(四)完善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口岸通关服务功能,推动口岸监管服务信息系统(一期)项目建设,2024年底前上线试运行。深化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功能建设,提升线下单一窗口服务能力,开展“投资一件事”主题服务,向外商精准提供全流程政策查询和咨询解读服务。
(五)促进通关便利化。指导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申请AEO认证,帮助外贸企业对标AEO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完善制度管理。推广空港口岸通关作业电子化流转,持续创新机场口岸“一站式”通关跨境电商出口新模式。优化通关模式和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完善航线网络布局,2024年争取开通2条集装箱班轮航线。强化海口区域航空枢纽功能,积极推进开通至RCEP、“一带一路”国家航线。增开新开第五、第七航权航班。进一步规范和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
(六)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拓宽QFLP基金的外商投资渠道,简化外汇登记,吸引更多QFLP基金落地。集聚全球头部资管机构,继续推进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加快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应用,推进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境内使用便利化,推动数字人民币国际合作和跨境使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进行境内再投资,拓展外资企业外汇资金使用范围。充分利用“珠三角”征信链平台资源,鼓励省内征信机构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征信合作,依法依规与国际知名征信机构广泛开展合作,提升跨境融资信用服务能力。
(七)举办系列投资促进活动。用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消博会等国际会议展览平台,开展海南自贸港政策及投资机遇宣介,对接国际知名企业,推动重点外资项目落地。开展国际大招商行动,锁定重点国别和地区,赴境外开展“面对面”商务洽谈、“综合推介会”等招商活动,加大世界500强、产业链龙头企业招引力度。加大力度引进外资总部和产业链供应链龙头企业。
三、优化高效便利的外商投资政务服务环境
(八)畅通政企沟通服务机制。建立省领导与跨国公司高管、在琼外国商协会、外商投资企业沟通交流渠道,常态化开展省领导“政企面对面”早餐会、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加强自由贸易港政策宣介。依托整合12345热线和营商环境受理平台,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现场办公”“会后督办”“限期办结”的高效闭环服务。
(九)完善服务平台建设。上线运营“企航自贸港”投资海南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化升级外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建设“海易办”国际服务专区,上线外国人住宿申报服务,制发外籍人士在琼服务手册,为外籍人士提供工作、生活、旅游、投资、留学、免税购物等主题指南服务。在“海南e登记”平台新增外商投资企业开办经营的中英文信息指引服务,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积极引导外商通过“海易兑”办理惠企政策兑付业务,不断优化政策、事项主动推送功能的精准性和便捷性。海南自由贸易港一站式政策查询解读平台上线重要政策英文翻译和解读,推动自由贸易港政策直达快享。打造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和国际先进性的“税路通·跨海行”服务品牌,切实提升跨境税费服务水平。
(十)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鼓励有需要、有条件的地区在政务大厅设立国际服务专区,制作并提供中英文政务服务指南、外商服务手册、事项申报表、政策解读等,组建专业外语服务团队,为外国人工作许可、居留证签发、企业开办等方面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推动境外银行卡受理,优化现金使用环境,提升移动支付便利性,为在琼工作、旅游、居住的外籍人士提供多场景、多样化的支付服务。加强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建设,助力打造更加人性化、便利化的国际语言服务环境。
四、打造适应开放型经济体制的法治环境
(十一)落实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加强《外商投资法》及配套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解读。加强涉及外商投资法规政策合规性评估,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享受产业发展、扩大内需等政策待遇。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
(十二)提升国际商事纠纷解决能力水平。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纠纷调解规定》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推动海口、三亚中央法务区挂牌启动建设,建立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相互衔接、有效配合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支持全省重点园区引进国际商事调解机构,探索建立“综合性、一站式”商事调解服务机制,实现重点园区商事调解服务全覆盖。
(十三)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集快速预审、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服务。强化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专项执法,严格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优化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措施。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机制,发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海口分中心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合规建设。加大对进出口环节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执法,坚决打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行为。
五、构建外商宜居宜业的人文生态环境
(十四)推动引资与引智引才相结合。全面落实提高外国人来华工作各项便利政策,实施外国人工作许可、居留许可联审联检和“一窗通办、同时发证”,在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试点简化外籍医师执业审批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外国人工作许可省内互认,放松工作许可证与用人单位绑定。结合自由贸易港建设需求,动态调整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认可境外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十五)强化公共服务保障。对外商投资企业为引进境外人才所支付的住房补贴、安家补助等费用,符合税前扣除条件的,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合理布局国际学校,扩大国际教育供给。支持中小学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接收外籍人士子女入学。指导省内医疗机构开设国际门诊,确保全省各市县至少设置一家国际门诊。落实外籍人士医疗保障工作,推进商业健康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鼓励保险公司为外籍人士提供商业医疗保险产品或服务。
(十六)提供多样化消费选择。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旗舰店、体验店、定制中心,构建国际化优质商品供给体系。不断提升琼菜品质和知名度,打造海南美食名片,提供多样化、品质化餐饮消费场所,吸引更多国际化餐饮品牌落地海南。进一步提升海南岛国际电影节的国际影响力,持续引进大型演出活动。进一步提升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环海南岛国际大帆船赛、海南高尔夫球公开赛、海南(三亚)马拉松、国际旅游岛帆板大奖赛、海南省全民健身运动会等品牌赛事影响力,积极引进和培育国际体育赛事。
六、加强外资企业生产经营要素保障
(十七)强化外资项目落地服务保障。推进“极简审批”改革,简化境外投资者商事登记流程和材料,持续实施“综合审批”“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改革举措。健全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跟踪机制,强化项目专员服务,形成项目行业信息、资源要素保障信息、资金保障信息的项目“一张表”,实现审批、规划、用地、资金等项目数据共享,保障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平稳落地。
(十八)加大外资项目财税金融支持。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优惠政策,精准宣传推送加速优惠政策落地,提高外商投资企业享受政策便利度。发挥招商引资奖励资金杠杆作用,加大外资标志性项目引资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依法依规实施奖励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纳入跨境人民币结算优质企业名单,降低外商投资企业避险成本,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十九)推动数据要素安全高效跨境流动。加快建设数据要素流通便利、数字贸易规则完善、数字技术创新引领的数字贸易国际化环境。重点围绕金融、交通、健康、医疗等领域做好国际规则衔接。大力推进数据要素融合创新应用,进一步拓展数据要素创新应用场景,2024年力争在卫星遥感、视频渲染等领域,打造出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数据跨境典型应用场景。研究制定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相关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应用场景跨境传输。推动建立海南自贸港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关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要求的数据合规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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