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延长香港GSF资助计划三年的细节,并发布了在香港GSF资助计划延长实施的指引。
一、更新后的香港GSF资助计划下的资助仍然分为两类:
1、对债券发行费用的资助,资助合资格费用的50%,上限维持为250万或125万港币(取决于债券、发行人或担保人是否具备信用评级)。
2、对外部评审费用的资助,资助总额上限维持为80万港币。资助的条件与原计划相似,要求金融工具必须在香港发行、且发行规模至少为15亿港币(对于债券发行费用资助)或1亿港币(对于外部评审费用资助)、以及在发行前进行相应的外部认证评审等。
1、资助范围的扩展:新增转型债券和贷款为获资助金融工具。
2、外部评审费用资助的具体限额设定:在原有的总上限上分别加设针对发行前和发行后外部评审费用的子上限。
自2024年5月10日或之后所发行的债券或贷款的资助申请需遵循2024年更新指引办理。资助申请的步骤与原计划相同,债券发行费用的资助申请由牵头安排行向香港金管局提交,外部评审费用的资助申请除由牵头安排行或贷款人提交外,亦可由发行人或借款人直接提交。2024年5月10日前获香港金管局认证为认可安排行及外部评审机构资格将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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