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尔梅兹国际贸易中心境内允许使用美元、欧元、人民币和卢布付款
自由贸易区“铁尔梅兹国际贸易中心”允许接受美元、欧元、卢布和人民币付款。还引入了通过特殊走廊进入中心领土的程序,无需签发入境签证,停留时间最长为15天。
5月13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签署了关于铁尔梅兹国际贸易中心自由贸易区活动发展的法令。
在该中心境内,在乌兹别克斯坦注册的企业家可以根据雇佣合同雇用阿富汗和其他国家的公民以及无国籍人员,而无需获得工作权确认。
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公民有权租赁以及作为例外获得用于提供服务和生产的零售商店、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地块权须根据租赁权进行国家登记。
在中心境内,作为例外,除乌兹别克斯坦索姆外允许接受美元、俄罗斯卢布、欧元和人民币等货币作为批发和零售贸易的支付手段。接受的外币现金必须通过在此设立的商业银行分行存入在该中心运营的法人实体的账户。
该中心境内正在建立的医疗诊所将为阿富汗公民提供医疗服务。患有严重疾病且无法在该诊所接受治疗的患者将获得转诊以获得医疗入境签证,以便在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的国有和非国有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乌兹别克斯坦公民、外国公民以及无国籍人士可凭身份证件在检查站接受检查后进入该中心,他们有机会使用中心范围内组织的所有服务。
该文件介绍了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通过边境和海关管制特别走廊出入境、无需签发入境签证进入乌兹别克斯坦以及在中心停留不超过15天的程序。
购买用于提供服务和生产的零售商店、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以及出于合同工作、教育机构培训、工作目的而入境乌兹别克斯坦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需要持有入境签证。在银行分行、交易活动以及计划在该国停留超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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