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世界说税(马来西亚-中)
个人所得税
马来西亚个人所得税受《1967年所得税法》及其相关修正案约束,将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别履行无限的纳税义务和有限的纳税义务。
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及计税方法
纳税人
征税范围
应税所得 |
税率(%) |
应纳税额 |
累计应纳税额 |
<=5,000 |
0 |
0 |
0 |
5,001-20,000 |
1 |
150 |
150 |
20,001-35,000 |
3 |
450 |
600 |
35,001-50,000 |
8 |
1,200 |
1,800 |
50,001-70,000 |
13 |
2,600 |
4,400 |
70,001-100,000 |
21 |
6,300 |
10,700 |
100,001-250,000 |
24 |
36,000 |
46,700 |
250,001-400,000 |
24.5 |
36,750 |
83,450 |
400,001-600,000 |
25 |
50,000 |
133,450 |
600,001-1,000,000 |
26 |
104,000 |
237,450 |
1,000,001-2,000,000 |
28 |
280,000 |
517,450 |
>2,000,000 |
30 |
按实际计算 |
按实际累加 |
所得类别 |
税率(%) |
商业、贸易或职业所得(需要高等教育或专门技能的) |
30 |
受雇所得 | |
股息 | |
租金 | |
公共艺人所得 |
15 |
利息 | |
特许权使用费 |
10 |
出售工厂或机械的经营财产所得或提供与安装有关的服务所得 | |
提供任何科学或商业经营、创业、项目或计划的技术管理或管理相关的技术咨询、协助或服务的所得 | |
出租任何动产的租金或其他所得 |
销售税
2018年9月1日,马来西亚取消消费税,恢复了原来所征收的销售税和服务税。销售税对所有在马来西亚制造并在本地销售、自己使用或处置的产品和进口(除可免税商品外)商品单环节征收。
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及计税方法
服务税
2018年9月1日,马来西亚取消消费税,恢复了原来所征收的销售税和服务税。服务税是一种施加于特定应税服务或者商品上(如食物、饮料、烟草等)的间接税。服务税法应用于除指定区域、自由区、许可仓库、许可制造仓库和马来西亚-泰国联合开发区(JDA)外的整个马来西亚。
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及计税方法
纳税人
根据马来西亚《2018年服务税法》第12节被定义为纳税人员的任何提供应税服务并且服务营业额连续12个月超过或者预期超过规定注册门槛的纳税人员。纳税义务人可以是任何个人、企业、合伙企业、俱乐部、信托机构、合作社、协会等。
在同一集团公司内提供的应税服务不征收服务税,如果公司向集团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应税服务应缴纳服务税。
征税范围
国内服务:包括国内航空客运、电信服务、提供住宿、食品和饮料、健康和保健中心、高尔夫俱乐部服务、数字服务以及某些专业服务。
进口服务:马来西亚境内任何企业从马来西亚境外的任何供应商购买的进口应税服务也需要缴纳服务税,分两个阶段征收:
阶段1:企业对企业(B2B)交易:从2019年1月1日起,通过反向征收对马来西亚客户征收6%的服务税;
阶段2:企业对消费者(B2C)交易:从2020年1月1日起,海外服务供应商需注册成为纳税人并缴纳6%的服务税。
数字服务:皇家海关总署在2019年8月20日发布了《数字服务税指南》,将服务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数字服务领域,自2020年1月1 日起对向马来西亚消费者提供数字服务的外国服务供应商征收服务税。
税率
服务税税率为6%(除信用卡与签账卡有特别税率、主卡与附属卡每年需要分别缴纳25林吉特服务税外)。
应纳税额=应税服务价值×适用税率
应税服务价值确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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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服务实际价格/实际支付的保险费/出资额确定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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