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世界说税(吉尔吉斯斯坦-上)
2024-06-21 1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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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小管的奇思妙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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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小管
地理人口:吉尔吉斯共和国,简称“吉尔吉斯斯坦“,位于中亚东北部,地处亚洲中部、西欧和东亚的连接点,北部和东北部与哈萨克斯坦毗邻,南部与塔吉克斯坦相连,西南部与乌兹别克斯坦交界,东部和东南部与中国接壤,边界线全长4,503公里,国土面积19.99万平方公里。截至2023年5月全国人口约为700万。
自然资源:吉尔吉斯斯坦拥有世界级的大型矿床,如库姆托尔金矿、哈伊达尔干汞矿、卡达姆詹锑矿等。据吉尔吉斯斯坦国家与矿产署2013的统计,境内现已探明储量的优势矿产有金、钨、锡、汞、锑、铁。具体数据如下:
吉尔吉斯斯坦国内河流湖泊众多,水资源极其丰富,蕴藏量在独联体国家中位居第三位,仅次于俄罗斯和塔吉克斯坦。目前吉尔吉斯斯坦水力开发程度仅达到30%。政府已将发展水电列为国家优先项目。近期计划包括建设Kambarata-2水电站剩余的两台120兆瓦机组。吉尔吉斯斯坦还计划在未来建设1,860兆瓦的Kambarata-1水电站和上纳伦水电站级联(超过200兆瓦)。
基础设施:交通-公路运输是吉尔吉斯斯坦最为重要的运输方式,公路总里程约为3.4万公里。吉尔吉斯斯坦境内共有8条主要交通干线,连接各市州,总长2,242公里。吉尔吉斯斯坦境内铁路交通不发达,南北铁路网不相连接,总长为423.9公里。吉尔吉斯斯坦现有14家航空公司从事民航经营。其中,吉尔吉斯斯坦本国民航企业7家,外航企业7家,共开通主要国内航线3条,主要国际航线12条。中国飞往吉尔吉斯斯坦的主要航线有2条,分别为:乌鲁木齐—比什凯克、乌鲁木齐—奥什。吉尔吉斯斯坦是典型的内陆国家,没有出海口。内河航运以伊塞克湖为主,港口包括巴雷克奇和卡拉阔尔,航线总长189公里,年运货量不超过5万吨。
通信-吉尔吉斯斯坦固定电话网络运营商主要包括国家电信公司(Kyrgyztelecom)、Saima-Telecom公司和Megaline公司。2020年,吉尔吉斯斯坦移动通信运营商主要包括“O”公司、Megacom公司和Beeline公司,移动通信终端用户超过700万。目前,吉尔吉斯斯坦国内的互联网普及率超过70%,网络主要集中在大城市。
产业结构:农业是吉尔吉斯斯坦的主导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2%,占总劳动力的26.7%。农业中畜牧业占比为49%,种植业占比为51%。吉尔吉斯斯坦经济增长主要依靠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服务等行业的发展拉动。
世界排名和信用评级: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全球190个经济体中,吉尔吉斯斯坦排名第80位,相较于2019年排名下降10位。美国智库传统基金会公布的2022年经济自由度指数报告显示,在参评的175个经济体中,吉尔吉斯斯坦排名第116位,较先前的评分明显下降,低于世界平均值,属于“不自由经济体”。2022年11月,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对吉尔吉斯斯坦主权信用评级为B3,并列为负面观察名单。
对外贸易
吉尔吉斯斯坦2015年8月12日加入欧亚经济联盟,实现了贸易制度高度自由化。中吉于1992年1月5日建交以来,双边关系顺利发展,解决了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在联合国和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领域中互相支持,共同维护着两国共同利益。据中国商务部统计,目前中国在吉尔吉斯斯坦注册企业约260家,涉及贸易、工程承包、通讯服务、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农业、牧业、金属冶炼、轻工业、建筑、旅游等多个领域和行业。近年来双方在非资源领域合作取得重大突破。
吉尔吉斯斯坦投资相关的法律有《对外贸易法》《投资法》《许可证法》《自由经济区法》《股份公司法》《海关法》和《许可证法》等。根据《投资法》规定,吉尔吉斯斯坦对外国投资者实行适用于吉尔吉斯斯坦本国法人和个人的国民待遇制度,为外国投资者提供较广泛的权利和保障,其中包括保证外国投资、财产和信息的汇出或汇入,保障外国投资免被征收,保证赔偿投资者损失,保障外国投资者使用其收入和现金交易自由等。
主管机构:吉尔吉斯斯坦经济部是吉尔吉斯斯坦投资政策的授权机构,负责确立和制定投资政策。执行机构为其下属的投资促进局,负责吸引外资和促进本国产品出口。
行业准入:除承包军工项目需由两国政府签署备忘录并由指定公司执行外,对外国投资者无行业限制。
鼓励行业:吉尔吉斯斯坦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无特殊行业鼓励政策。也暂无特殊地区鼓励政策。
限制行业:2022年1月29日吉尔吉斯斯坦总统签署法令,国家级矿产资源将由100%国有控股公司开发。
投资方式:外国投资的主要方式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投资形式包括实物、不动产、购买企业股票、债券、知识产权、企业盈利和利润分配。外国企业可通过全资收购和部分参股等形式对吉尔吉斯斯坦企业实行并购。
外国自然人可在吉尔吉斯斯坦开展投资合作,并实行国民待遇。吉尔吉斯斯坦允许外商投资设立代表处、分公司、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进行合资、合作、独资和并购;现汇投资、设备投资或技术投资均可。
投资者设立企业需要在司法部在各州的管理局、国家统计委员会和国家税务局进行注册。个体企业只需在统计委员会和税务机关进行注册。
投资风险:政治稳定性-吉尔吉斯斯坦自独立以来,历经2005年和2010年的两次革命、政权两次非正常更迭、先后六次更改宪法、执政联盟解散等一系列的变故,造成社会动荡,经济下滑,对外资企业影响较大。2019年8月,前总统阿坦巴耶夫策划发动国家政变,造成吉国内政局动荡。2020年10月,吉尔吉斯斯坦第七届议会选举引发政治危机,反对派举行大规模抗议集会。2021年1月,吉尔吉斯斯坦举行总统选举,扎帕罗夫在首轮投票中以79.20%得票率获胜,当选新一届总统。5月扎帕罗夫总统签署新宪法,国家政体由议会制改为总统制。
社会治安:吉尔吉斯斯坦目前风险等级为橙色(高风险),安全形势和治安情况并不乐观。暴恐、抢劫、盗窃、敲诈、勒索、枪杀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当地居民可合法持有枪支。2016年8月30日,中国驻吉尔吉斯斯坦大使馆遇袭,造成1死多伤。吉尔吉斯斯坦已将该事件定性为恐怖袭击。
劳动力制约-在吉尔吉斯斯坦工作的外国人必须持有工作许可证。吉尔吉斯斯坦就业的岗位较为有限,但外资企业所需的一些高技术人才,往往会随工程项目进入。经济危机后,吉尔吉斯斯坦经济不景气,本国居民就业困难,因此客观上并不欢迎外籍劳务进入。吉尔吉斯斯坦政府规定,只有获得招收外国劳动力许可证的企业才可雇佣外籍劳务。
腐败问题-根据国际透明组织发布的2021清廉指数排行榜,吉尔吉斯斯坦在18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44位。政府腐败问题将是外国投资者面临的另一风险。
环保问题-中资企业在吉尔吉斯斯坦经营时应对环保问题予以充分重视,按照当地法律的规定,从事道路建设、矿山开发的企业在项目实施前应到吉尔吉斯斯坦环保和林业署办理相应的环保评估手续,从事矿山开发的企业还需到吉尔吉斯斯坦地矿署办理环保审批。
货币:货币为吉尔吉斯斯坦索姆(货币符号:KGS,简称“索姆”)。截至2024年3月,美元兑换索姆的平均汇率为1:89.53左右。人民币与索姆不能直接结算,但在当地货币兑换点可自由兑换。
外汇管理:吉尔吉斯斯坦本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自由携带可自由兑换货币出、入境,或将其汇出、入境,只需履行海关申报、向银行出示相关文件和证明即可,不受金额限制。外资企业和个人可自由地将其在吉尔吉斯斯坦的经营所得利润通过银行汇往第三国,手续简便。
银行系统: 吉尔吉斯斯坦的中央银行是吉尔吉斯斯坦国家银行(National Bank of yrgyzstan,),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货币政策,履行货币发行、金融管理等职能。
1、税收制度逐渐向欧亚经济联盟的税收制度靠拢,以便与该联盟内的成员国的税制相协调。吉尔吉斯斯坦于2015年加入欧亚经济联盟后参与关税同盟计划,对外采用欧亚经济联盟的统一关税和质检标准。
2、新税法精减或取消了原有部分税种,增加了电子商务税和数字服务增值税。
3、新税法引入两种主要的税收制度:一般税收制度和基于单一税的简化税制。中小企业(营业额不超过3,000万索姆)可适用简化税制,可以选择缴纳单一税种,而不缴纳所得税、销售税和增值税三种税种。
吉尔吉斯斯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企业应当在纳税年度次年的4月1日前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汇总申报。根据纳税人提出的申请,税务机关可以给予最多一个月的延长申报期。
纳税人(企业所得税适用零税率和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除外)应当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从第二季度开始)。纳税人第一季度、前半年和前九个月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金额应按照报告期内计算的营业利润的10%确定。季度预缴的当期应纳税额应为本年度内直到本季度累计应预缴税额与本年度内实际已预缴税额的差值。
当企业有亏损结转时,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的当期应纳税额应为按照前文规定确认的差值再减去企业报告期内所结转亏损的10%的数额。企业所得税年度汇总申报税款缴纳截止期限为该纳税年度次年的4月1日。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申报和缴纳截止期限为相关款项完成支付的次月20日前。如果企业在向外国企业支付款项时未完成代扣代缴义务,则税务机关有权要求该企业缴纳相应税款。
纳税人
1、纳税人按税收居民身份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依照吉尔吉斯斯坦法律成立的法人实体,即为吉尔吉斯斯坦的居民实体(包括居民企业和非企业性质的单位、机构和组织等)。特殊企业形态的纳税人身份规定如下:
A、普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其经营收入与成本费用应在合伙人层面进行申报纳税;
C、分支机构-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没有开征其他特殊的分支机构利润税。
(2)非居民企业:一家企业如果按照外国法律设立的,则被认定为吉尔吉斯斯坦的税收非居民企业。包括有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和无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
常设机构:是指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的非居民及其代理人进行商业活动的永久性场所。以下场所或人员可能构成常设机构:
A、管理机构、分支机构、办事处、工厂、作业场所、矿场、油井或气井、采石场或者其他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地块;
B、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该工地、工程持续超过183天,或者该活动在任何12个月中累计超过183天;
C、用于勘探自然资源的装置或设施,或与监测这些工程的性能相关的服务,或用于勘探自然资源的钻机或船舶,该装置、设施、钻机、船舶使用持续超过183天,或者该服务在任何12个月中累计超过183天;
D、任何由非居民雇佣的个人,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提供服务,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3天;
F、外国组织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销售货物,包括在境内加工的货物;
G、使用在吉尔吉斯斯坦注册的域名或IP地址以电子形式提供服务。
不构成常设机构:非居民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仅发生以下生产经营活动行为,则不构成常设机构:
A、专为储存、陈列或交付非居民货物的目的而使用的设施;
B、专为储存、陈列或交付的目的而保存非居民货物的库存;
C、专为由另一企业或个人加工的目的而保存非居民货物的库存;
D、专为非居民采购货物或者搜集信息的目的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
E、专为非居民开展准备性质或辅助性质活动所设的固定营业场所;
F、在吉尔吉斯斯坦通过代理人开展活动,且该代理人通常在其一般业务范围内开展此类商业活动;
H、与吉尔吉斯斯坦纳税人就位于吉尔吉斯斯坦境外的财产签订信托管理协议。
纳税人在吉尔吉斯斯坦是否构成常设机构,除了遵从国内法的规定,还应视纳税人所在国是否与吉尔吉斯斯坦签订了税收协定,及该税收协定中对常设机构的具体定义和标准。当国内法与税收协定中的规定冲突时,一般应以税收协定为准。
1、居民企业: 就其全球范围内取得的年度总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总收入包括所有类型的收入,如销售货物、承揽工程和提供服务取得的总收入,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收入:股息;利息收入(不含已扣缴预提所得税的利息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无偿获赠的资产;租金收入;因债务减少产生的收入;汇兑收益;债务核销。
2、非居民企业对非居民来源于境内的收入均征收预提所得税,无论该笔款项的接收方在境内还是境外。
2、零税率:适用于(1)在吉尔吉斯斯坦从事冶炼和销售金矿、金精矿、金合金和精炼金;(2)基于创新技术的各类工业生产;(3)轻工业和食品工业;(4)电力行业;(5)农产品加工;(6)组装生产;(7)出口商品的生产;(8)吉尔吉斯斯坦当地企业使用2015年5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或新购入的设备自产或再加工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如果纳税人满足以下条件则适用零税率:
但烟草行业、矿业、酒业、零售业和信息技术行业的公司不适用上述规定。
3、免税。《税法典》第239条详细列举了12类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机
构和企业,主要如下:(1)慈善组织;(2)残疾人I和II等级(代表不同程度的身体残疾)协会,盲人与聋哑人协会、个体企业,这些组织的残疾人、盲人和聋哑人数量不得低于总就业人数的50%,其工资总额不得低于工资总额的50%。组织名单由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确定;(3)农业生产者;(4)农业合作社;(5)信用合作社;(6)吉尔吉斯共和国惩戒机关;(7)私立学校,含学前教育机构(私立幼儿园);(8)从事农业领域相关业务的企业(包括生产商和贸易商),经营农用机械和拖拉机站、农业贸易物流中心的企业;(9)电力和热能、气体和气态可再生燃料、液体生物燃料的新生产商,在基于可再生能源的电力设施的投产之日起5年内使用可再生能源的;(10)在边境税收优惠地注册经营的纳税人。
2、无常设机构:取得的虽与常设机构无关、但来源于境内的所得,需要全额按照相应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且与该类收入相关的支出均不可进行税前扣除。预提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税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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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制性风险型保险或强制性再保险协议取得的保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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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吉尔吉斯斯坦和其他国家之间的交流和运输提供国际电信服务和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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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吉斯斯坦自2023年起,开采和销售金矿、金精矿、金合金和精炼金的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适用零税率。但是,对于开采和销售金矿石、金精矿、金合金和精炼金的纳税人,税法中有专门的企业所得税附属税目——收入税。收入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金矿石、金精矿、金合金、精炼金以及含银、铜、锑、汞、钨或锡的相关产品所取得的收入,税率与国际黄金价格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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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率-0;收入税率:金合金和精炼金的收入税税率为1%至20%;金矿石和金精矿的收入税税率为11%至30%;银、铜、锑矿石及其精矿的收入税税率为8%至21%;成品银、铜和锑的收入税税率为3%至16%;成品汞、含汞矿石和精矿的收入税税率为1%至8%;成品钨、含钨矿石和精矿的收入税税率为1%至20%;成品锡、含锡矿石和精矿的收入税税率为3%至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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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吉尔吉斯斯坦从事大型投资项目但不构成常设机构的外国公司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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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吉尔吉斯斯坦与非居民企业本国政府已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则非居民企业可享受预提所得税的优惠税率或免征预提所得税。但税收协定下的税收优惠并不是自动适用的,可能需要由纳税人提交申请并经过一系列的行政管理程序。由议会主席批准签订的税收协定和其他协定的优先级高于《税法典》。
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亏损弥补
B、依照政府社会文化计划捐赠给特定组织,用于社会发展的资金。除此以外,用于其他公共事业用途(如民防工程、采矿设备、水资源、供暖系统、道路、车站)的资金也被视为不征税收入;
C、水电厂、火电厂、水工建筑物、取水建筑物、矿山设备、人防设施,以及国家占50%以上股份的商业公司或专门机构的运行和维护这些设施的费用以及免费获得的土地使用权;
D、住房和公共服务、道路、供水和污水处理、电力和计量,由从事这些设施的运营、维护的组织免费获得的固定资产成本;
E、由专业组织进行的新建、重建、重新配置、重新规划的设施或现有设施的技术更新的款项;
d.公寓住宅及其附属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技术维护服务费;
e.在法定活动框架内农民用户协会为其成员提供的灌溉用水服务;
f.提供宗教礼仪、宗教仪式、典礼与朝圣组织和实施服务的收入以及资源捐赠。
I、以权益股份的价值从其名义价值增加的形式获得的收入;
K、利息收入和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价值增值收入。
(2)各项扣除:一般与营业收入相关的并且可以由相应文件证明的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主要包括:折旧、与购进和维修资产相关的费用、创新成本、利息支出、坏账、慈善捐款、税金和其他项目。
A、与设备的采购、生产和安装相关的资本支出或费用(通过折旧形式扣除);
B、缴纳给财政和吉尔吉斯斯坦社会基金预算机构的税务处罚、滞纳金和利息;
C、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内已缴纳或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D、在吉尔吉斯斯坦境外已缴纳或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F、吉尔吉斯斯坦政府批准的清单中社会设施运营产生的支出超过这些设施运营取得的收入的金额;
I、纳税人将财产销售或交换给其家庭成员或相互依存的实体而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任何损失;
J、纳税人对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经济活动不相关的人员的支出;
L、自然损耗和超过吉尔吉斯斯坦境内现行法律规定标准的损失;
(3)亏损弥补:企业的净亏损可以在以后年度按顺序用所得进行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往后结转,但最多不得超过五年。
2、无常设机构:应按税额=应纳税所得×适用预提所得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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