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欧洲三大主要金融监管机构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 (ESMA)、欧洲银行管理局 (EBA) 和欧洲保险与职业养老金管理局 (EIOPA)组成的欧洲监管当局(ESAs)发布对欧盟《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法规》(SFDR)的新评估报告,提出对该法规进行一系列修改和更新,包括为投资基金、人寿保险和养老金产品等金融产品引入新的 “可持续 ”或 “过渡 ”类别。
欧盟SFDR框架旨在为金融市场参与者(包括投资者和顾问在内)制定统一协调的规则,规定在其流程中整合可持续发展风险和将不利的可持续发展影响纳入考虑的透明度,以及金融产品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的提供等。
该法规目前对以可持续发展为重点的投资基金进行了级别分类,每个级别有各自的披露要求,包括法规第8条款涉及的 “倡导环境或社会特性或以上特性组合 ”的基金,以及法规第9条款设计的 "以可持续投资为目标 "的基金。
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发起对SFDR框架进行全方位复核。在复核过程中,欧盟委员会发现第 8 和第 9条款的披露制度已被金融市场参与者当作事实上的可持续性质量标签来使用,担心这将破坏披露预期实现的目标,对投资者造成困惑,引发潜在的 “洗绿 ”风险。
ESA 在其评估报告中就欧盟委员会对第 8 和第 9 条款的担忧进行了回应,表示赞成引入新的监管产品类别,帮助解决因滥用SFDR第 8 和第 9 条款规定的披露信息而产生的 “洗绿 ”问题,并为投资者,尤其是散户投资者提供清晰的信息。
为消除滥用SFDR法规的风险,提高清晰度,ESA提出一系列关键建议,其中包括引入金融产品分类系统,以及设立一项帮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金融产品可持续性情况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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