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金融强國建設 上海市發布《關于加快上海國際再保險中心建設的實施意見》
爲加快我國再保險市場發展,更好發揮保險業功能作用,支持金融强國建設,8月2日,金融監管總局會同上海市人民政府聯合印發《關于加快上海國際再保險中心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主要有五方面內容:
一是給予機構准入政策支持。支持在臨港新片區設立專營再保險業務的保險、再保險、保險經紀法人或分支機構,允許境內再保險公司、外國再保險公司分公司在臨港新片區設立再保險運營中心。上海市對入駐機構給予開辦、增資等方面獎勵扶持政策。對在臨港新片區工作且符合條件的人員,加大出入境、租房、購房、落戶等方面保障力度。
二是落實跨境再保險保費統計發布規則。通過登記交易中心開展的跨境再保險分入保費,按照境內新增和不重複計算原則開展統計幷進行發布。
三是推動信息統一登記。推動境內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在登記交易中心進行再保險交易信息登記,按照“必要、最小、可操作”原則,登記再保險合同、賬單、賠付等信息,逐步實現再保險信息集成,打造再保險數據集中和信息服務平臺,建立健全再保險統一登記服務體系。
四是穩妥有序發展再保險市場。以拓展增量再保險業務爲重點,按照“風險可控、穩健運營”原則,在登記交易中心穩步探索“綫上+綫下”交易,逐步實現再保險業務集中交易。上海市根據再保險業務登記和交易綫上進展情况,實施差异化鼓勵。助力保險機構開展跨境人民幣結算,支持銀行依托上海保交所平臺,爲真實、合規的再保險業務提供跨境資金結算便利。
五是提升重點領域再保險保障能力。聚焦“走出去”、航空航天、綠色航運、集成電路等重點領域,在臨港新片區探索開展保險共同體等風險分散機制試點。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設立專項扶持資金,提升重點領域再保險有效供給能力。
金髮〔2024〕16號
各金融監管局,上海市各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委、辦、局,上海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上海保交所、保險業協會:
爲深入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意見》等文件要求,加快上海國際再保險中心建設,促進我國再保險市場高質量發展,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加快建設上海國際再保險中心,穩步推進再保險領域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發揮保險業功能作用,支持上海“五個中心”建設,爲加快建設金融强國和發展新質生産力貢獻力量。
二、總體目標
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臨港新片區)建設要素集聚、業務集中、交易活躍、規則完善的上海國際再保險登記交易中心(以下簡稱登記交易中心),將上海打造成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再保險中心。著力發展再保險增量市場,强化再保險供給能力,健全風險管理制度機制,有效發揮再保險分散保險風險的功能作用,建設現代再保險市場體系。
三、加大政策支持,引導構建機構集聚中心
支持在臨港新片區設立專營再保險業務的保險、再保險、保險經紀法人或分支機構,允許境內再保險公司、外國再保險公司分公司在臨港新片區設立再保險運營中心,爲機構集聚提供良好政策環境。支持上海保交所在臨港新片區設立專門子公司,對登記交易中心進行專業化運營管理。優化機構支持政策,對在臨港新片區設立的經營再保險業務的保險、再保險、保險經紀法人或分支機構,按規定給予開辦、增資等方面獎勵扶持政策。全面優化再保險人才服務體系,對在臨港新片區工作且符合條件的人員,加大出入境、租房、購房、落戶等方面保障力度。
四、推動統一登記,促進再保險信息集成
推動境內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在登記交易中心進行再保險交易信息登記,按照“必要、最小、可操作”原則,登記再保險合同、賬單、賠付等信息,逐步實現再保險信息集成,打造再保險數據集中和信息服務平臺,建立健全再保險統一登記服務體系。
五、穩步拓展交易,逐步形成業務交易中心
穩妥有序發展再保險市場,以拓展增量再保險業務爲重點,按照“風險可控、穩健運營”原則,在登記交易中心穩步探索“綫上+綫下”交易,逐步實現再保險業務集中交易。按照“全場景覆蓋、分階段支持、遞進式獎勵”原則,根據再保險業務規模,視業務的登記、交易、清結算等綫上完成情况,給予不同程度的獎勵支持。突出本幣優先原則,助力保險機構在跨境再保險業務中開展跨境人民幣結算,支持銀行依托上海保交所平臺,爲真實、合規的再保險業務提供跨境資金結算便利。
六、服務重點領域,加快建設風險管理中心
聚焦“走出去”、航空航天、綠色航運、集成電路等重點領域,在臨港新片區探索保險共同體等風險分散機制,提升再保險綜合保障能力。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設立每年不低于3000萬元的專項扶持資金,提升重點領域再保險有效供給能力。完善國際再保險會議機制,支持國際金融組織等落戶上海,研究探索成立上海再保險人協會。
七、建立行業標準,强化數據安全管理
落實跨境再保險保費統計發布規則,通過登記交易中心開展的跨境再保險分入保費,按照境內新增和不重複計算原則開展統計幷進行發布。研究制定再保險交易標準,加快再保險標準化建設。完善保險公司再保險運營中心數據統計機制。明確數據使用規則,健全商業秘密屏蔽機制,嚴格數據泄露泄密和安全事件追責問責,强化數據安全管理。
八、壓實主體責任,發揮金融基礎設施作用
上海保交所是登記交易中心運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强化能力建設,逐步完善詢價、交易、清結算、稅票開具流轉等再保險綫上交易功能。要探索建立信用評級制度,優化資信服務,著力提升再保險市場交易效率和信息化水平。要加强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强化對各類風險的監測、識別和評估,建立健全處置和恢復機制。要强化對平臺穩定運行、商業秘密保護和數據安全保障的管理,確保登記交易中心安全高效運行。
九、營造良好環境,建設現代再保險市場體系
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推動再保險高質量發展,嚴把准入關,加强金融監管,守牢風險底綫,以金融安全保障金融高水平開放。上海金融監管局要發揮貼身監管作用,加强對登記交易中心的指導和監管。上海市各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委、辦、局及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要完善配套法規制度,落實支持政策。上海金融法院等司法部門要完善涉外糾紛解决機制,積極發揮司法裁判的示範引領作用,營造良好法治、市場等營商環境。
十、加强組織保障,强化責任落實
金融監管總局會同上海市人民政府建立上海國際再保險中心建設工作機制,金融監管總局相關司局、上海金融監管局、上海市委金融辦(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等爲成員單位,加强溝通協調,統籌戰略規劃,完善支持政策,落實各方責任,穩步推動上海國際再保險中心高質量發展。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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