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投資系列指南•法律篇(二)
中國企業在全球範圍內進行並購交易,已經成為推動企業國際化戰略、提升競爭力和實現跨國資源整合的重要途徑。在馬來西亞進行並購交易,不僅涉及到財務、稅務和商業戰略等方面的考量,還必須嚴格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其中,雇傭法是並購過程中不可忽視的重要環節。
了解並遵守馬來西亞的雇傭法,不僅可以確保並購交易的順利進行,還能避免潛在的法律風險和人力資源沖突。本文將詳細探討中國企業在馬來西亞進行並購交易過程中需要註意的馬來西亞雇傭法事項,幫助企業在跨境投資中做到合法合規,確保並購後的企業平穩過渡和可持續發展。
並購交易實務—需註意的馬來西亞雇傭法事項
並購交易通常會引發大量的雇傭相關問題,雙方的交易都需要仔細地考慮這些問題。本文將探討並購交易中所需要註意的各種雇傭法事項。
01
開展盡職調查
並購交易的法律盡職調查(legal due diligence)應涵蓋與雇傭相關且可能影響收購價格或交易條款的考量、潛在責任和並購交易的障礙。這包括審查所有包含與雇員分類、雇員福利、控制權變動和付款信息相關的協議。
02
交易結構之間的區別
在壹場股權轉讓交易中,賣方將其對目標公司的所有權轉讓給買方,而買方將成為該公司的大股東或唯壹股東。就這些交易而言,由於現有的雇員仍受雇於目標公司,因此不太可能出現雇傭法問題。另壹方面,在資產買賣交易中,買方將得到企業的部分或全部資產。與股權轉讓不同的是,雇員必須調動或受雇於收購方。因此,買方必須征得被調動雇員的同意。如果雇傭合約中有任何控制權變動條款,雙方則需要進行協商。
03
復雜的問題:雇員調動
如上所述,從雇傭法的角度來看,並購交易中最令人擔憂的就是雇員調動。與資產收購相比,股權收購或轉讓的過程相對簡單。因為股權收購屬於法律個體,企業結構與人力資源通常保持不變,收購方只是接替賣方的角色,雇傭合約將保持不變,雇傭條款和條件則不太可能有任何修改。但是,如果並購交易涉及其母公司出售其子公司,則雙方必須進壹步考慮涵蓋的福利計劃和退休金的政策,因為此類計劃通常與其母公司息息相關。
相較於股權轉讓,資產收購則會更加復雜。雇員不會自動調動到新實體(公司),所以雙方必須進行評估以確定要調動的雇員。
此外,如果收購方在公司所有權變更後的 7 天內沒有繼續雇用該雇員,或者提供給雇員的雇傭條款和條件比起雇員在公司所有權變更發生前的雇傭條款和條件更為不利,那麽收購方和目標公司將共同並承擔支付《1980 年(終止和解雇福利)雇傭條例》 規定的解雇金賠償與責任。
在 Tinus Wilting v Itasa Asia Sdn. Bhd [2018] 2 LNS3163 壹案中,顯示了區分股權轉讓和資產收購的重要性。在該案例中,索賠人是目標公司(前稱Akronn Industries Sdn Bhd)的執行董事。索賠人的服務期限原本應該持續至 2019 年 5 月。然而,在收購方 Itasa Servicios Generales SL 收購該目標公司後,該索賠人於 2016 年 10 月收到終止服務的通知。該公司表示,鑒於出售的業務屬於資產買賣,而且收購方擁有業務所有權,索賠人的雇傭關系被視為終止,公司沒有主動提出繼續雇傭合約。
盡管如此,法院卻認為該交易是壹項股權轉讓交易,因為它只是公司所有權的變更,並且該公司還是繼續使用相同的註冊號、營業地址和人力,法人實體保持不變。因此,索賠人雇傭合約的終止被視為未到期和違法。
04
修改和協調雇傭福利
收購方通常會修改或修正被調動雇員的雇傭條款和條件。這措施除了能夠削減成本,同時也能夠協調收購方與其現有雇員之間的雇傭條款和條件。無論如何,實例顯示若欲終止現有雇員的雇傭,收購方則需要給予合理解釋,以證明任何現有雇員的終止雇傭是正當且合理的。
除了合理性要求外,如果服務終止是因為公司所有權的變更,收購方則必須根據《1955 年雇傭法》規定的期限內向雇員發出終止服務通知。
此外,如果雇員的雇傭條款和條件有任何修改或變動,收購方也必須提前通知該雇員。
05
雇傭協議和聯合協議
收購方有必要謹慎地評估目標公司現有已簽訂的雇傭合約,因為高層管理人員的雇傭協議可能包括了控制權變更的條款或者遣散費條款,這將可能會導致“金色降落傘”補償金的發生(即付款給目標公司的主要高層管理人員,以保證上述買賣的成功)。
此外,收購方必須徹底審查和註意雇傭協議中的限制性條款,例如不得競爭、不得披露或不得招攬的限制條款。如果沒有此類條款,收購方也應考慮在雇傭協議上附加新的限制性契約,以降低被公司解雇的員工所造成的競爭風險。
06
總結
並購已證明會產生更強大、更成功的合並/收購實體。然而,如前所述,並購交易也可能會引發大量與雇傭相關的問題。如果管理不當,則會給律師、人力資源專員和其他參與並購交易的單位帶來麻煩。
此外,時間緊迫和不斷變化的交易結構也可能會使情況進壹步復雜化。這也是目前反映在許多並購交易不可避免的情況。因此,並購交易中的每壹方在確保並購交易成功與否的同時,都必須謹慎地處理雇傭問題,並在必要時尋求適當的法律咨詢和相關課題專家的意見,以確保符合各種復雜的並購要素。
綜上所述,中國企業在馬來西亞進行並購交易時,務必充分了解並嚴格遵守馬來西亞的雇傭法相關規定。確保員工權益、遵守勞動合同、正確處理勞資關系,不僅有助於避免法律糾紛和人力資源沖突,還能為企業在馬來西亞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成功的並購不僅僅是財務和戰略上的成功,更需要在法律和合規方面做到盡善盡美。希望本文所提供的建議和指導,能夠幫助中國企業在馬來西亞的並購之路上行穩致遠,實現跨境投資的預期目標。
在本系列後續文章中,我們將基於馬來西亞RDS律師事務所所著《馬來西亞2023:法律伴妳同行》壹書,圍繞馬來西亞的企業並購實務、土地財產、知識產權保護以及可持續發展與科技創新等方面進行分析解讀。歡迎關註,敬請期待~
Rosli Dahlan Saravana Partne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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