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標準建設廣州灣區中央法務區南沙國際片區 打造涉外法律服務高地
廣州抓住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高水平推進廣州灣區中央法務區南沙國際片區建設,錨定打造“全國涉外法治先行區”目標,壹核多站點多功能園區集聚模式基本形成,規則銜接機制對接高效樞紐有力推進,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加速集聚,涉外法治水平顯著提高,為南沙打造立足灣區、協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戰略性平臺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加大涉外法律服務業政策支持力度。出臺《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支持涉外法律服務業發展八條措施》,對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和人才的支持力度居於全國前列。推動出臺《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條例》,為南沙在更廣範圍、更深層次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提供立法支持。推動降低、簡化內地與港澳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設立條件和程序,截至2024年7月,南沙已落戶1家粵港澳、1家粵港、1家粵澳聯營律師事務所。
積極打造涉外法律服務集聚地。做大做強粵港澳大灣區暨“壹帶壹路”法律服務集聚區,自2020年9月啟用,進駐全市首家粵港澳三方聯營律師事務所、全市首家域外法查明中心、粵港澳大灣區仲裁聯盟秘書處等法律服務機構35家,吸引各類法律專業人才近350人。完成對南沙法治融合展廳的優化升級,突出粵港澳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建設成果和品牌,設立廣州市涉外法律服務中心(南沙)、廣州市南沙區涉外法律服務中心、廣州市律師協會涉外法律服務分會,集綜合性涉外法律服務、涉外商事爭議調解、涉外法治研究、涉外法治交流等多種功能於壹體,全方位提供高質量涉外法律服務。
不斷豐富涉外法律服務業態。推進“壹帶壹路”域外法查明(廣州)中心建設,查明服務範圍覆蓋80多個國家、180多個地區的法律。率先實現當事人自主選擇港澳和內地三種商事仲裁庭審模式,涉外仲裁連續兩年居全國城市仲裁機構首位,制定全球首個《互聯網仲裁推薦標準》,獲境外近50家和國內150余家仲裁機構認可、推薦、使用,入選國務院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最佳實踐案例。廣州國際商貿商事調解中心在南沙設立辦公室,助力南沙打造國際商事糾紛解決高地。
| 推動法律服務規則“軟聯通”
持續深化粵港法律服務業交流平臺。組建兩地法律界的“最強大腦”,邀請粵港兩方21名專家及代表組建了廣州南沙粵港合作咨詢委員會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專項工作組,推動南沙與香港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取得新突破。
深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構建“N+4+2”粵港澳司法規則銜接機制,率先開展事實清理、類似案例辯論、要約和解等訴訟規則對接探索。全國率先打造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港澳調解員+港澳仲裁員全流程參調參審模式,實施港澳居民享有內地居民同等法律援助服務機制。印發《在南沙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居民法律援助申請指引》,踐行《南沙方案》中“在南沙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在公共法律服務享受市民待遇”重點任務率先在法律援助領域落地。建立“1+1+N”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法律服務機制,為港澳青年和青創企業提供“壹站式”法律支援服務,累計服務3257人次,獲評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示範建設最佳實踐案例。
加速推進與港澳法律服務領域合作。推動廣州市律師協會涉外法律服務分會正式落戶南沙,2024年3月,南沙區司法局與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加入到南沙區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庫,建立常態化交流體制。
| 建設涉外法律服務“生態圈”
高水平建設廣州南沙港澳律師執業孵化站。配套印發《關於建設廣州南沙港澳律師執業孵化站的工作方案》《廣州南沙港澳律師執業孵化站服務指南》,為在南沙工作或生活的粵港澳大灣區律師、港澳居民律師、聯營所派駐律師以及其他港澳法律工作者、港澳青年實習生等提供執業全生命周期的全過程服務。截至目前,已孵化18名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廣東省首批4名粵港澳大灣區律師中有3名律師選擇在南沙執業。
加快孵化培養涉外法治人才。市司法局、廣州海事法院和南沙區政府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廣州海法論壇”落戶南沙,進壹步深化海事海商法律事務合作;南沙開發區管委會與中山大學簽訂共同創建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基地框架協議;2024年3月南沙區司法局與中山大學法學院簽訂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協同培養創新基地合作備忘錄,同年6月與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簽訂涉外法治研究實踐基地共建合作協議,雙方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基地,著力打造涉外法治人才高地。
加強涉外法治交流。構建大灣區法治文化交流機制,大灣區律師、港澳律師在南沙被聘為仲裁員、陪審員、調解員、普法宣講員等,積極參與內地法律事務。舉辦2023國際商事調解發展與合作高峰論壇、粵港澳大灣區法治論壇、粵港澳法律規則銜接機制對接交流活動,與國內外法律界壹流專家學者、行業領軍人士和企業界人士共同交流探討,互學互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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