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著眼於規範ESG評級定新政,引領可持續金融
2024-08-21 11: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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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李ESG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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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行遠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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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計劃在2025年引入監管ESG評級機構的立法,以提高透明度,減少投資者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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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律將與國際標準保持壹致,確保評級機構披露方法和利益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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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倡議是英國更廣泛戰略的壹部分,旨在鞏固其作為全球可持續金融領導者的地位。
英國政府將在2025年提出壹項法律,旨在規範環境、社會和治理(ESG)評級機構,此舉可能重塑可持續金融的格局。這壹倡議由財政部長雷切爾·裏夫斯(Rachel Reeves)牽頭,旨在解決人們對ESG評級的透明度和可靠性日益增長的擔憂。ESG評級在引導數十億美元流向以可持續發展為重點的投資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英國財政部表示:“雷切爾•裏夫斯已要求財政部迅速回應有關ESG評級機構新監管制度的行業咨詢,並在明年提出立法。”擬議的監管規定旨在與國際證券委員會組織(the International Organisation for Securities Commissions, IOSCO)的建議保持壹致,確保ESG評級提供商對其方法和潛在利益沖突保持透明。
該規定將把ESG評級機構置於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的監管之下,這是在投資策略中整合ESG的需求持續增長之際邁出的重要壹步。此前,歐盟決定將ESG評級機構納入歐洲市場監管機構ESMA的監管之下。
英國可持續投資與金融協會 (The UK Sustainable Investment and Finance Association, UKSIF) 對該法規表示強烈支持,強調需要明確如何確定ESG評級。UKSIF首席執行官詹姆斯·亞歷山大(James Alexander)表示:“這項規定應該有助於打開這類判斷的黑匣子,不是通過強制達成協議或達成共識,而是通過揭示基礎數據的收集方式和評級的計算方式。”
新法有望促進經濟增長,促進更清潔的經濟,並防止國防等關鍵行業的公司受到不透明評級的不公平懲罰。此舉將英國定位為可持續金融領域的領導者,有可能影響ESG評級和投資的全球標準。
隨著英國采取果斷措施監管ESG評級機構,整個金融界都在密切關註。即將出臺的立法將提高投資者的信心,為ESG評級過程帶來亟需的透明度,加強英國成為全球可持續金融中心的承諾。
目前,ESG評級的制定和衡量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不受監管。鑒於ESG考量正在逐漸融入投資流程,尤其是財政大臣希望發展英國的可持續金融業,缺乏透明度和清晰度令人擔憂。在2023年財政部就ESG評級進行磋商後,財政大臣承諾明年提前提出壹項法案,並指定金融行為監管局作為制定新制度規則的機構,盡管也可能設立壹個單獨的監管機構。早期評論人士謹慎地歡迎這些提議,認為它們解決了不同提供商給出的評級中可能出現的差異所帶來的壹些困惑,並提供了更多關於ESG數據收集和衡量方式的透明度。
英國ESG評級制度將與國際建議和歐盟立法保持壹致,但其實現的鏡像效應程度仍有待觀察。隨著歐盟出臺《企業可持續性盡職調查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Due Diligence Directive)等主要立法,以及英國政府專註於加強其關於收集和報告可持續性信息的立法,ESG監管形勢無疑將繼續變得更加復雜。
迄今為止,英國和歐盟ESG評級相關監管舉措和提案的時間表簡單匯總如下:
2021年11月,國際證監會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IOSCO)呼籲提高透明度,並發布了壹系列建議供監管機構和市場參與者參考。建議側重於提高透明度、良好治理、利益沖突管理以及以書面政策、流程和方法的形式建立壹套健全的系統和控制措施。
2022年11月,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宣布已任命國際資本市場協會 (the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rket Association,ICMA) 和國際監管戰略小組 (the International Regulatory Strategy Group,IRSG) 為ESG指數和評級提供商制定行為準則。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要求該準則考慮到IOSCO的建議和其他司法管轄區(例如歐盟)就此事取得的其他相關進展。從現在起,該機構和英國財政部以及其他國家和國際金融監管機構將作為觀察員,觀察準則的制定過程。
2023年3月,英國財政部就英國同日發布的《綠色金融戰略》(Green Finance Strategy)更新版展開了磋商。磋商內容包括是否以及如何擴大FCA的“監管範圍”以涵蓋ESG評級提供商。
2023年6月,歐盟委員會提出了壹項規範歐盟ESG評級活動的提案。除其他事項外,它詢問行業參與者ESG評級和分數提供商是否應獲得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的授權和監督;費用是否透明和公平;第三國提供商是否可以在獲得同等、認可或認可的情況下在歐盟市場運營,並建立壹套比例和基於原則的組織要求。
2023年12月,ICMA發布針對ESG評級和數據提供商的自願行為準則。
2024年2月,歐盟理事會與歐洲議會就2023年6月的提案達成臨時協議。
2024年3月,英國前財政大臣傑米·亨特(Jermy Hunt)發布了春季預算白皮書。第81頁提到了對英國ESG評級提供商進行監管的意圖。白皮書中寫道:“ESG評級提供商將被納入FCA的監管範圍。”
2024年4月, 歐盟議會通過該法規,以促進歐盟ESG評級提供商活動的透明度和完整性。
2024年8月,即上任英國財政大臣僅壹個多月的雷切爾·裏夫斯(Rachel Reeves)呼籲英國財政部參與2023年3月開始的磋商,並在2025年前為ESG評級提供商建立監管制度。
2024年4月,歐盟議會通過了壹項新法規,旨在提高 ESG 評級提供商在歐盟活動的透明度和完整性。專家表示,英國即將出臺的法案將基本模仿歐洲法案。
對ESG評級提供商進行監管的舉措是裏夫斯更廣泛計劃的壹部分,該計劃旨在通過釋放更多金融創新、治理良好和可持續發展的公司來增強投資者信心並促進經濟增長。
英國財政部在壹份聲明中表示:“財政大臣看到了與業界合作的機會,以推動更多投資,鞏固英國在可持續金融領域的世界領先地位,首先要解決ESG評級缺乏透明度的問題。新方法將促進增長,幫助實現更清潔的經濟,並確保國防等關鍵行業的公司不會因不透明的評級而受到懲罰。它們還將與國際證券委員會組織 (IOSCO) 提出的建議保持壹致,幫助打破金融服務公司跨境運營的障礙,增強英國的國際競爭力並實現經濟增長。”
裏夫斯的聲明受到了投資者和其他行業參與者的廣泛歡迎。可持續金融集團 UKSIF政策主管奧斯卡·沃裏克·湯普森(Oscar Warwick Thompson)表示:“這是我們過去壹年與會員、政府和FCA共同努力的成果,我們希望最終能為英國ESG評級市場帶來更大的透明度和投資者信任度。我們發現壹些提供商用來計算其指標的方法缺乏清晰度,特別是對產品進行評級的方法,以及確定某些ESG評級的過程。我們希望看到英國的新監管框架減少‘暗箱’方法,考慮到定義上的挑戰,並仔細考慮國際壹致性,包括歐盟最近最終確定的方法和國際證監會組織的建議。”
湯姆森認為,與其他已經取得更大進步的司法管轄區相比,英國因缺乏明確壹致的框架而落後。“歡迎國際協調,這有助於減少英國投資者獲取ESG評級和產品的障礙,並希望有助於使最終用戶的成本保持在合理水平。”
合作銀行(The Co-operative Bank)投資者關系、公司事務和品牌主管安吉拉·卡特林(Angela Catlin)表示,這些計劃將幫助發行人準確了解ESG評級機構在為公司制定最終評分時考慮的因素。
卡特林對財政大臣的計劃表示歡迎,並表示希望新法案能夠通過建立壹套ESG評級機構必須遵守的方法來幫助投資者做出更明智的決策。
她接受采訪時表示:“雖然合作銀行憑借對價值觀和道德的承諾在各項評分中始終獲得高分,包括被晨星Sustainalytics評為英國ESG評級最高的高街銀行,但我們的壹些同行根據所提供的方法獲得的評分差異很大。雖然采用不同的方法並不是壹件壞事,但采用更壹致的方法將有助於投資者更好地識別真正展示出強大ESG方法和ESG能力的公司。此外,歐盟範圍內的協調將有助於確保投資者能夠對不同行業進行更廣泛的比較,從而支持全球對更有效的ESG資本配置的要求。”
凱特琳表示,新立法應側重於代表ESG評級機構更好地披露用於對公司進行評級的方法以及評級時考慮的所有因素。
她補充道:“鑒於即將出臺的立法,我們已經看到ESG評級機構轉向非請求模型。隨著ESG評級機構轉向只關註公開披露,我們預計ESG評級機構的角色將發生變化或演變,以避免被視為數據收集和比較工具。英國政府需要在推動透明度與確保機構仍能為ESG投資者提供價值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數據和指數提供商晨星(Morningstar)投資管理研究主管林賽·斯圖爾特(Lindsey Stewart)對“加強對ESG評級方式的監督,以提高投資者做出高質量決策所需的透明度”的前景表示歡迎。
但他警告政府不要超越對評級的監管,他稱評級為“意見,往往多種多樣”,也不要超越對ESG數據的監管,他表示,ESG數據是計算評級的“客觀”事實。
斯圖爾特補充道,對涵蓋“快速出現的新主題”的ESG數據流動的限制可能會對投資者產生負面影響。
英國咨詢公司Hymans Robertson負責任投資主管西蒙·瓊斯(Simon Jones)表示:“外部ESG評級是傳達對公司和投資組合的評估的壹種簡單有效的工具,但在人們如何看待它們方面存在壹些問題。雖然ESG評級通常反映ESG風險的內部管理,但它們往往與評估公司可能產生的外部影響混為壹談。再加上不同機構給出的評級往往存在差異,這可能會導致信任度的缺乏。雖然有些產品直接使用ESG評級作為資本配置的基礎,但我們認為,作為評級過程輸入的基礎數據才更值錢。產品提供商越來越多地創建自己的定制方法,這些方法利用多種見解和數據源來開發投資產品,而不是僅僅依賴單壹機構的輸出。如果ESG評級提供商的監管能夠促進透明度和壹致性或方法,那麽它將大有裨益。然而,我們不希望看到這項法規擴展到那些僅為創建投資產品而使用ESG數據的人。”
英國投資管理公司Charles Stanley負責任投資主管帕裏斯·喬丹(Paris Jordan)表示:“確保用戶充分了解評級流程中使用的標準是需要改進的關鍵領域。將多個因素壓縮為單壹評級過於簡單化了高度復雜的流程,簡化了流程,並導致了與客戶之間本意無意的溝通錯誤。確保合理使用評級將是關鍵。評級在可持續金融行業中發揮著關鍵作用,評級方法的廣泛性應被視為壹種健康的競爭環境。然而,對於任何不斷發展的行業來說,都應該建立保護消費者的護欄。確保用戶了解評級是基本評估的結果,最終是分析師的意見,而不是外部監督標準,這對於擬議的審查/監管至關重要。保護措施是關鍵,而不是處方:我們不鼓勵評級標準化,因為在可持續領域,積極的決策至關重要。任何擬議的標準化都應僅限於提供原始數據並鼓勵采用 ISSB,而不是限制健康的競爭分析。政府還需要考慮這些法規如何與新的SDR標簽協同工作,確保它們是互補的,而不是對立的。”
如果英國在2025年底之前確定采用ESG評級監管制度,那麽它將比歐盟的同類制度晚了壹年多。歐盟的同類制度已於今年4月通過,並被視為大多數發達國家當前的政策基準。
印度是另壹個為該行業制定強制性規則的主要市場,而對評級本地化的集中已經導致Sustainalystics和標普等機構將相關產品撤出了印度市場。相比之下,日本、新加坡和中國香港等司法管轄區已經為ESG評級和數據制定了自願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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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綠行遠屆
審核|Lil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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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號|有道李ESG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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