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返程投資 有序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試點 河南省政府發佈《河南省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若干措施》
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在豫設立投資性公司,相關投資性公司再投資設立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
引導有條件的企業發揮資金、管道優勢引進境外戰略合作者等優質資源。
鼓勵河南省“走出去”企業使用利潤返程投資,推動外貿企業境外合作夥伴來豫投資。
按照有關部委部署有序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試點,鼓勵試點企業依法開展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參與投資境內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基金、境內科技型企業等業務。
河南省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資力度的意見》(國發〔2023〕11號),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高利用外資品質
(一)加大重點領域引資力度。落實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措施,鼓勵和吸引外資更多投向新型材料、新能源汽車、電子資訊、先進裝備、現代食品、現代輕紡、現代醫藥等“7+28+N”重點產業鏈群。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在豫設立研發機構(中心),支持其聯合省內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應用,申報各類科技計畫專案,指導幫助符合條件的研發機構(中心)享受採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支持外商投資企業與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開展實習實訓、技能培訓等合作,共建職業學校、產業學院和職業培訓基地。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依法依規在我省開展境外已上市細胞和基因治療藥品臨床試驗,支持已上市境外生產藥品轉移至我省生產。(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廳、商務廳、科技廳、稅務局、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健康委、藥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升重點開放平臺引資能效。實施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率先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加大資訊服務、金融保險、健康醫療等領域吸引和利用外資力度。發揮航空港區開放樞紐優勢,圍繞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新一代資訊技術、現代物流等產業體系引進標誌性外資專案。強化開發區、綜合保稅區等政策疊加、功能互補、產業聯動優勢,打造利用外資主陣地。鼓勵有條件的開發區建設特色國際合作產業園,加快中德(許昌)、中日(開封)、漯河食品、鶴壁電子資訊等國際合作園區建設,推動高端產業集聚。(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鄭州海關,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積極承接外商投資企業梯度轉移。依託各類開放平臺,推動省際間合作共建,採取異地孵化、飛地經濟、夥伴園區等模式,探索通過產值、利益等分享機制,承接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地區外商投資企業向我省轉移。對向我省進行整體性轉移的外商投資企業認可其原地區信用等級。信用等級為海關高級認證企業的享受AEO(經認證的經營者)通關便利措施。(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廳、商務廳、鄭州海關,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拓寬吸引外資管道。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在豫設立投資性公司,相關投資性公司再投資設立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外商投資企業待遇。引導有條件的企業發揮資金、管道優勢引進境外戰略合作者等優質資源。鼓勵我省“走出去”企業使用利潤返程投資,推動外貿企業境外合作夥伴來豫投資。按照有關部委部署有序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試點,鼓勵試點企業依法開展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參與投資境內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基金、境內科技型企業等業務。(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省委金融辦、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鼓勵外資參與鄭州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創建。加大鄭州國際化建設和對外推介對接力度,鼓勵外商投資企業深度參與鄭州百年德化、二七、花園路傳統核心商圈,高鐵東站、中央商務區、北龍湖國際化商圈及特色商業街區、消費集聚區建設,積極投資夜經濟、餐飲、特色康養、國際化教育等消費領域。引進一批國際中高端新品牌,支持國際消費品品牌企業更多高能級首店、新品落戶鄭州,提高國際知名度、消費繁榮度、商業活躍度。(鄭州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文化和旅遊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保護外商投資企業合法權益
(六)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參與政府採購活動。持續清理政府採購領域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項壁壘,對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提供的服務一視同仁。依法查處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等違法違規行為。外商投資企業如認為政府採購活動使其權益受到損害,可依規提起質疑和投訴。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政府採購監督管理,依法受理並公平公正處理採購糾紛。實施合作創新採購方式,通過首購、訂購等措施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在我省創新研發全球領先產品。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中國籍員工參加全省政府採購評審專家庫選聘。(省財政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支持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制定。全面實施標準化戰略,加快建設標準河南,推進我省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全過程資訊公開,鼓勵外商投資企業牽頭或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制定、修訂。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外商投資企業參加或推薦代表參加我省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省市場監管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完善外商投資權益保護機制。發揮省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廳際聯席會議作用,完善省、市、縣三級外商投資企業投訴機制,暢通投訴管道。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享受各類產業發展、消費促進等政策。將優化外商投資網路環境納入“清朗”系列專項行動,排查治理涉企虛假不實、侵權資訊及惡意炒作行為,及時受理、處置舉報線索。(省商務廳、省委網信辦,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強化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推進《河南省專利保護條例》修訂工作,建立實施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制度、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制度,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協調機制。依託洛陽、新鄉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及鄭州(創意產業)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等,進一步完善全省外商投資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網路。健全省級醫藥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協調會商機制,指導醫藥集中採購機構建立完善企業自主承諾制度。(省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商務廳、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科學制定涉外經貿政策。制定各類涉外經貿政策措施時,依法聽取外商投資企業意見,合理設置過渡期,增強政策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可持續性。適時評估涉外經貿政策實施效果,及時調整完善。(省直各相關部門,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外商投資服務環境
(十一)優化外商投資企業外籍員工停居留政策。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外籍高管和技術人員參加省或所在省轄市高層次人才認定,並享受相應政策和待遇。外商投資企業外籍高管、技術人員本人及家屬申辦居留證件免於留存護照。提高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在我省註冊登記外商投資企業、公共交通、金融服務、子女教育、醫療保障、互聯網支付等場景應用便利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外國專家局〕、公安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推動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為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建立“綠色”通道,組織開展數據出境安全評估,促進外商投資企業研發、生產、銷售等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制定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數據跨境流動負面清單,清單外數據跨境流動可以免予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訂立個人資訊出境標準合同、通過個人資訊保護認證。(省委網信辦、省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統籌涉外商投資企業執法檢查。全面實施跨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在市場監管、稅收、進出口等領域根據外商投資企業信用風險等級實施分類監管,抽查比例實行差異化管理,對信用風險低的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持續優化省“互聯網+監管”系統,積極探索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徵的非現場監管,非必要不干擾。(省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政務資訊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外商投資企業服務保障。進一步放寬外商投資企業經營場所登記限制,深化“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一諾即准營”改革。推行外商投資企業開辦極簡辦理,深化“企業開辦+N項服務”,推動將涉及工傷、失業、醫療和養老等後續環節納入企業開辦事項一併辦理。健全外商投資企業圓桌會議制度,鼓勵各地召開形式多樣的圓桌會議,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問題。推廣使用外商投資企業問題訴求收集辦理系統,拓展網上反映問題管道。用好“智享惠”服務平臺,不斷優化自由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書“智能審核”“自助列印”服務功能,符合條件的企業自主開具原產地聲明。(省市場監管局、行政審批政務資訊管理局、商務廳、鄭州海關、省貿促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優化外資專案建設推進機制。完善省、市、縣三級重點外資專案協同聯動機制,滾動實施重點外資專案年度推進計畫,加強用地、用能、環境容量、融資等要素支撐、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推動外資專案早落地、早開工、早投產。鼓勵外資專案擴大綠色電力消費,支持其通過參與綠證交易、利用自有廠房及附屬設施開發分佈式光伏等方式提升綠電使用比例。(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工業和資訊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大財稅支持力度
(十六)加強投資促進資金支持。用好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加大對外資標誌性專案的支持力度,促進外資專案落地實施,鼓勵跨國公司在豫設立地區總部及功能性機構等。各地可結合實際,在法定許可權範圍內,對符合本地產業發展、有利於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的外資專案給予支持。(省財政廳、商務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落實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提高外商投資企業享受政策便利度,引導存量外商投資企業以分配利潤擴大在豫投資。(省稅務局、財政廳、商務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落實外商投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指導幫助外資研發中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鼓勵類外商投資專案享受進口自用設備免征關稅政策,對符合規定的鼓勵類外資專案進一步壓縮進口自用設備免征關稅手續辦理時限。輔導外籍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或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省稅務局、鄭州海關、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強化產業基金對外資專案引導作用。鼓勵政府投資基金參與投資外資專案,在投資收益方面按規定進行讓利。支持各地優化現有政府投資基金投向,探索“基金+招商”資本招商模式,吸引優秀企業落戶。(省財政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方式
(二十)健全引資工作機制。辦好中國河南國際投資貿易博覽會等重大經貿活動,積極參與“投資中國”系列活動。面向重點國家和地區開展針對性投資促進活動。強化招商聯動,調動境內外商協會、產業鏈龍頭企業招引外資積極性。統籌各地招商資源,加強外商投資促進人員培訓,充實駐地招商力量。(省商務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便利境外投資促進工作。支持各地常態化赴境外招商引資、參會參展,對有具體合作專案、簽約活動的重要團組在任務審批、護照簽發、簽證辦理等方面按照相關規定實行“容缺受理”等便利化措施。邀請外商來豫投資洽談,優化簽證工作流程,未及時辦理境外簽證的可憑企業邀請函件和證明材料申請辦理口岸簽證入境。對外商投資企業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其隨行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簽證入境有效期放寬至2年。(省商務廳、省委外辦、省公安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拓展境外招商管道。加強與駐外使領館經商機構、中國貿促會駐外代表處、境外經貿和投資促進機構、“走出去”企業的聯繫合作。統籌設立香港地區招商聯絡處,建立常態化交流合作機制,推介我省產業優勢,提升招商實效。(省委外辦、省商務廳、貿促會,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優化外商投資促進評價。探索建立外商投資促進綜合評價體系,注重外資對我省稅收、用工、科技等領域的實際貢獻,防止簡單以引資規模和實際到位資金額統計數據作為考核和相關企業、人員獎懲的依據。加強外資數據源頭品質控制和統計監督檢查,切實防止外商投資促進“注水”造假和惡性競爭行為。(省商務廳,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來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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