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跨境融資、跨境並購、跨境債券等各類本外幣一體化跨境金融服務 臨港新片區金融領域高水準開放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印發
9月6日,上海市金融辦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金融領域高水準開放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方案明確:
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指導下,提升自由貿易帳戶系統功能,優化帳戶規則,便利金融機構提供包括跨境融資、跨境並購、跨境債券等各類本外幣一體化的跨境金融服務,實現資金在臨港新片區與境外間有序自由流動。
深化跨境貿易投資高水準開放試點,便利更多經營主體合規辦理跨境貿易投資業務,進一步深化外匯領域改革開放,推進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
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指導下,率先探索資本项目可兌換的有效路徑,不斷提升經常项目可兌換便利性。
促進國際融資租賃業務發展。實施有利於跨境租賃發展的外匯收支便利政策,積極推進金融租賃公司在臨港新片區設立特殊目的公司(SPV)並與其共用外債額度。探索融資租賃資產跨境轉讓並試點以人民幣結算。
支持臨港新片區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穩步發展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相匹配的離岸金融業務,創新開展人民幣離岸交易。支持金融機構建設離岸、跨境金融中心等符合高水準開放戰略部署的業務平臺,推動開展符合國際國內市場需求的金融創新業務。
加快打造國際再保險功能區
加快推動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開展油氣貿易人民幣結算
支持臨港新片區新型國際貿易公共服務平臺(“跨境通”平臺)建設,提升離岸貿易真實性審核能力。
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金融領域高水準開放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臨港新片區)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在更深層次、更寬領域、以更大力度推進臨港新片區金融領域高水準開放,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以加快打造更具國際市場競爭力和影響力的特殊經濟功能區,助力增強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和影響力,以金融領域高質量發展助力金融強國建設,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線,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對標國際最高標準和最好水準,充分發揮臨港新片區特殊經濟功能區的制度優勢,穩步推進金融領域創新發展,助力增強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和影響力,強化在金融強國建設中的示範引領作用。
(二)基本原則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遵循現代金融發展的客觀規律,立足適合我國國情的鮮明特色,不斷推進金融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更好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準安全,進一步深化金融領域改革開放,推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在服務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中實現更大發展,為金融強國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堅持高水準制度型開放的戰略使命。堅持開放創新在金融領域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地位,牢牢把握“五個重要”的總體要求,在跨境和離岸金融等領域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積極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制度型開放,在若干重點領域率先實現突破,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路徑、積累新經驗。
——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宗旨。充分發揮臨港新片區獨特的制度優勢、產業優勢、科創優勢,切實加強對重大戰略、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優質金融服務,結合金融領域創新發展需求,做細做實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在支持實體經濟做實做強做優中實現金融自身高質量發展。
二、加大金融制度創新,打造金融風險壓力測試區
1.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的指導下,按照風險可控原則,積極穩妥推進放寬非居民並購貸款限制,擴大貸款適用場景,金融監管機構在全面評估風險管理情況基礎上,研究制定非居民並購貸款的業務指引。
2.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指導下,提升自由貿易帳戶系統功能,優化帳戶規則,便利金融機構提供包括跨境融資、跨境並購、跨境債券等各類本外幣一體化的跨境金融服務,實現資金在臨港新片區與境外間有序自由流動。
3.深化跨境貿易投資高水準開放試點,便利更多經營主體合規辦理跨境貿易投資業務,進一步深化外匯領域改革開放,推進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
4.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門指導下,率先探索資本项目可兌換的有效路徑,不斷提升經常项目可兌換便利性。
5.促進國際融資租賃業務發展。實施有利於跨境租賃發展的外匯收支便利政策,積極推進金融租賃公司在臨港新片區設立特殊目的公司(SPV)並與其共用外債額度。探索融資租賃資產跨境轉讓並試點以人民幣結算。
6.支持商業保理公司在符合進出口與收付匯一致性要求的前提下,辦理基於真實國際貿易背景的商業保理業務。
7.支持臨港新片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人依法跨境購買境外金融服務,境外金融服務的具體種類按照中央金融管理部門規定執行。做好外籍人員金融便利化服務。
8.依託臨港新片區國際數據港建設,在國家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允許金融機構向境外傳輸日常經營所需的數據。按照數據分類分級管理及數據安全工作要求,聚焦公募基金、再保險等產業發展應用場景,探索制定跨境數據操作指引,促進數據安全有序跨境流動。
9.對接並參與全球數字身份標準體系建設,開展數字身份跨境認證與電子識別先行先試,支持區內有資質的企業加快建設全國性的數字信任跨境服務平臺,探索跨境服務規則銜接。出臺支持全球法人識別編碼(LEI)應用推廣的政策舉措,鼓勵和引導臨港新片區企業面向全球開展電子提單、電子倉單、電子發票等貿易關鍵檔的跨境驗證服務。
10.支持臨港新片區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穩步發展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相匹配的離岸金融業務,創新開展人民幣離岸交易。支持金融機構建設離岸、跨境金融中心等符合高水準開放戰略部署的業務平臺,推動開展符合國際國內市場需求的金融創新業務。
11.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制定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業務規則和監管方式,在離岸和跨境金融服務領域先行先試。
12.健全金融風險防控機制,探索與國際金融體系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模式。建設完善新片區金融風險監測系統,強化央地協同、聯防聯控,依法依規開展金融監管資訊共用、監管協作共治。加強對跨境收支業務數據的採集、監測和運用。
三、加快金融雙向開放,打造高端資源配置新高地
13.積極籌建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平臺,建立健全配套制度體系,便利境內外投資者參與配置全球金融資產。
14.加快打造國際再保險功能區,實施具有競爭力的營商環境支持政策,建設要素集聚、業務集中、交易活躍、規則完善的上海國際再保險登記交易中心,並以此為基礎構建國際再保險機構集聚中心、業務交易中心和風險管理中心,建設現代再保險市場體系。
15.加快推動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開展油氣貿易人民幣結算,支持在風險可控情況下推出更多交易品種,充分發揮上海石油天然氣交易中心和上海期貨交易所在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的優勢,形成功能互補的發展格局,不斷增強油氣交易人民幣結算、貿易商集聚、資源配置等方面綜合功能,逐步提升油氣價格影響力。
16.支持臨港新片區新型國際貿易公共服務平臺(“跨境通”平臺)建設,提升離岸貿易真實性審核能力。支持臨港新片區銀行按國際通行規則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國際結算、貿易融資在內的跨境金融服務便利,鼓勵企業使用人民幣結算。
17.依託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建設,聚焦數位化、智能化、綠色化等重點領域,大力發展航運融資、航運保險等航運金融,創新航運金融產品、服務與風險分散機制,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的穩定性和競爭力。
18.充分利用臨港新片區人工智慧、算力的產業優勢,支持人工智慧企業面向金融領域開展場景和關鍵技術突破,與金融機構合作打造金融科技應用示範場景。支持外資公司在臨港新片區設立金融科技公司,並在國家有關部門支持指導下,進一步推進增值電信業務開放試點。
19.把握國家深化金融改革開放的機遇,支持公募基金、理財公司等金融機構在臨港新片區先行先試,依法合規開展跨境資產管理。
20.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和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及業務創新,積極支持QFLP、QDLP試點在臨港新片區落地。支持發展外商獨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WFOEPFM)業務。
21.支持跨國公司設立全球或區域財資中心,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統一安排,進一步優化現有資金池業務管理。
22.引導更多中小微企業及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企業優先使用人民幣進行跨境結算,進一步擴大匯率風險中性管理補貼政策覆蓋面,提升企業匯率風險管理水準。
四、積極服務實體經濟,打造產融結合創新示範區
23.充分發揮“銀行業保險業科技金融創新試驗基地”等平臺作用,深化科技企業員工持股計畫和股權激勵貸款試點,支持金融機構創新科技金融模式與產品,持續健全與科技創新需求相適應的專業化金融服務體系。
24.加快科技保險創新引領區建設,依法合規開展保險產品、技術、模式等方面探索,提升科技保險服務質效。持續發揮中國積體電路共保體作用,並將成功經驗推廣到航空航太、生物醫藥、海上風電等前沿產業,為臨港新片區前沿產業提供精准化、一攬子的風險解決方案。
25.深化金融租賃SPV設備租賃業務創新,探索進一步拓展SPV租賃物範圍,充分發揮“融資+融物”產業優勢,更好服務臨港新片區前沿產業發展和“一帶一路”建設。
26.市場化運作臨港科創投資基金,引導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發展與創投類企業發展週期、風險特徵、資金需求相匹配的金融產品,以金融賦能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落地。
27.依託行業鏈長企業,充分調動金融資源,設立與臨港新片區前沿產業發展需求相匹配的產業基金、並購基金,賦能新質生產力發展。
28.積極整合優勢資源,支持保險公司等長期資本、耐心資本出資的證券投資類基金依法開展業務,助力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29.發揮臨港新片區上市公司聯合會作用,培育和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科創型企業,用好資本市場實現高質量發展。吸引上市公司將總部或管理、行銷、貿易、融資等功能性總部落戶臨港新片區,打造上市公司總部集聚地。
30.提升臨港新片區科技金融聯盟能級,圍繞科創企業融資痛點優化金融供給,形成跨市場、全週期、多層次的科技金融產業閉環,為科創企業提供一攬子綜合化金融服務。
31.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支持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融資擔保、綠色融資租賃等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為綠色低碳企業提供更便利的跨境投融資服務。
32.鼓勵企業在風險管理、產品研發、投資決策等方面積極踐行ESG理念,完善公司治理,主動開展ESG資訊披露,開展可持續發展融資。支持金融機構加強ESG金融產品與服務創新,促進綠色衍生品創新。
33.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功能作用,進一步拓展政府性融資擔保覆蓋面,有效緩解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鼓勵融資擔保機構為融資租賃项目提供擔保增信。
34.實施高質量發展貸款貼息政策,深化“政府+園區+擔保+銀行”四方合作,推動普惠金融融資服務對接,引導銀行加大普惠信貸投放,進一步降低科技型等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
35.研究制定保險費用補貼政策,提高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安全生產領域企業的投保積極性,鼓勵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等。
36.加大知識產權金融支持力度,對質押知識產權獲得銀行貸款、購買知識產權保險、以知識產權為基礎資產公開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的企業,給予一定資金支持。
五、大力優化營商環境,打造金融服務集聚第三極
37.加快滴水湖金融灣建設,在再保險、航運金融、資產管理、金融科技等領域吸引和集聚更多中外資機構總部、功能性總部及各類專業子公司、持牌專營機構等,激發金融市場發展活力,著力打造新時代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重要承載區。
38.打造臨港新片區股權投資集聚區,出臺股權投資集聚區行動方案和專項支持政策,持續優化“募、投、管、退”全流程發展環境,吸引一批國內外優質股權投資資源要素集聚。
39.全面優化融資租賃發展環境。依託臨港新片區融資租賃一站式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全流程的“專家+管家”式服務,創新發展跨境融資租賃等新模式新業態。打造上海融資租賃資產流轉中心,促進設備和資金流通,優化市場配置效率。
40.加快形成金融專業服務生態,推動會計審計、法律服務、信用評級、資產評估、財經資訊、人力資源等服務機構集聚,推動專業服務機構國際化發展。
41.引導金融機構加快數位化轉型,將數字思維、數字元素持續注入金融服務流程,推動金融服務提質增效。有序推進數字人民幣試點,拓展數字人民幣應用場景,進一步深化在財政資金撥付、貿易結算、文旅體育等場景的數字人民幣試點應用。
42.發揮臨港新片區人才企業年金計畫的作用,引導金融機構提供更加多樣化的養老金融、人才金融服務,營造近悅遠來的良好人才生態。
43.鼓勵區內商業銀行為臨港新片區人才提供就業、購房、安家等綜合金融支持。鼓勵區內保險公司建設與國際接軌的園區健康服務新模式,開展高端醫療保險產品創新,推出一站式員工彈性福利解決方案。
44.加快上海財經大學滴水湖高級金融學院發展。支持聚焦金融領域高水準開放高質量發展的建設目標,構建面向國際、凸顯學院特色的課程體系。推進設立金融市場學院,開展高素質專業化金融幹部和高層次管理人才隊伍培養。
45.加快金融總部集聚區、西島中銀金融中心等載體平臺建設,構建“一區一島多中心”、各具特色的發展格局,打造定位明確、功能鮮明的特色金融業樓宇。
46.營造金融領域高水準開放高質量發展良好生態,持續辦好滴水湖新興金融大會、上海國際再保險會議等重大會議活動,提升滴水湖金融灣國際影響力。鼓勵金融機構、行業協會、高校院所等各類主體在臨港新片區舉辦行業沙龍、專業論壇等活動,並給予承辦機構一定補貼。
47.強化金融業發展資料庫建設,完善金融數據統計工作,聚焦開放創新、要素集聚、服務實體等領域,形成與特殊經濟功能區相適應的統計方法和指標體系。
六、保障措施
48.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健全推進機制,加強與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在滬機構和其他相關部門的溝通;支持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在滬機構在臨港新片區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探索構建與臨港新片區特殊經濟功能區定位相適應、與經濟高質量發展需求相匹配、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監管模式;推動相關部門加大相關領域放權和協調支持力度;加快推進各項任務措施落地實施。
49.加強宣傳培訓。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和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全球政策宣介會、重點企業“服務包”制度等,主動向金融機構和企業做好政策宣傳和諮詢,幫助市場主體用足用好政策,切實享受政策紅利。注重鞏固創新成果,及時總結改革經驗和典型案例。
50.加強實施保障。用足用好臨港新片區專項發展資金,結合本實施方案設定的目標、措施和任務,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推動出臺或修訂相關配套政策,形成自上而下協同推動金融領域高水準開放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合力。用足用好浦東新區法規立法權,發揮立法對臨港新片區金融改革創新實踐的保障和促進作用。
來源:上海金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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