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跨境人民幣收付服務效率 有效降低跨境支付成本 上海市印發《關於支持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建設國際貿易中心新平臺的若干措施》
將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打造成為上海國際貿易中心新平臺,是《虹橋國際開放樞紐建設總體方案》和《“十四五”時期提升上海國際貿易中心能級規劃》明確的重要任務。10月11日,上海市印發《關於支持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建設國際貿易中心新平臺的若干措施》進一步支持將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打造成為上海國際貿易中心新平臺。
措施明確:
1.跨境電商業務支持:在虹橋機場開展9610跨境電商進出口業務,優化全流程監管體系,提升虹橋空港口岸跨境電商服務能力。
2.數字人民幣試點:有序推進數字人民幣試點,在貿易結算、連鎖商超、旅遊餐飲等領域培育應用場景,提升跨境人民幣收付服務效率,有效降低跨境支付成本。
3.數據跨境服務:支持商務區建立數據跨境服務中心,為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個人出境資訊標準合同、個人資訊保護認證等提供服務,並支持商務區企業便利化訪問國際互聯網,升級國際互聯網專用通道。
4.跨境技術交易服務:支持上海技術交易所在商務區建立跨境技術交易服務機制,設立諮詢服務窗口,為企業提供跨境技術交易、業務出海諮詢、科技金融等服務。
5.服務貿易和離岸貿易統計制度:支持商務區建立服務貿易和離岸貿易的統計制度,為服務貿易、離岸貿易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6.金融、會計審計、諮詢、法律服務等專業服務業支持:支持商務區大力發展金融等專業服務業,支持企業數智化、綠色化轉型,完善專業服務機構“走出去”服務體系,鼓勵本土專業服務機構通過並購聯營、品牌輸出、自建等方式,加快構建國際服務市場網路,提升跨境服務能力。
7.國際金融服務網絡構建:鼓勵本土專業服務機構通過並購聯營、品牌輸出、自建等方式,加快構建國際服務市場網路,提升跨境服務能力。
8.知識產權服務基地:支持在商務區設立知識產權服務基地,提供知識產權交易、運營管理、維權保護等全鏈條知識產權服務,促進知識產權和技術成果的轉移、轉化。
9.人才引進和支持:加大人才引進重點機構推薦力度,將商務區內符合國際貿易中心新平臺建設和產業發展需要的優質用人單位推薦納入本市人才引進重點機構目錄,並賦予商務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引才更大自主權。
這些措施旨在推動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在跨境金融領域的創新和發展,提升其國際貿易中心新平臺的功能。
關於支持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建設國際貿易中心新平臺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推動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以下簡稱“商務區”)更好服務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以下簡稱“進博會”)、虹橋國際開放樞紐等國家戰略,創新發展新型國際貿易,加快集聚高能級貿易主體和平臺,提升專業服務業能級,營造良好貿易人才發展環境,推動商務區貿易功能提質升級,現制定支持商務區建設國際貿易中心新平臺的若干措施如下。
一、更好承接進博會等展會溢出效應
1.提升虹橋品匯、綠地全球貿易港等“6天+365天”常年展銷平臺功能,為新質生產力、工業品電商、生產性互聯網等企業,以及“上海品牌”認證及培育等企業在商品展示、交易撮合、商貿洽談等方面提供全棧式服務,促進展貿與產業聯動。推動上海國際展覽貿易促進平臺(365展貿網)建設,促進線上與線下展覽相結合、展覽與貿易相結合,放大展覽貿易促進效應。(責任單位:商務區管委會、市商務委、市經濟資訊化委、市市場監管局、閔行區政府、青浦區政府、上海貿促會)
2.支持商務區建立特殊食品註冊備案、CCC產品認證指導服務協作機制,幫助進博會等展會展品便捷進入中國市場。(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商務區管委會)
3.建設直播經濟集聚區,加速聚集頭部直播平臺、MCN機構(主播服務機構)、直播企業、品牌企業,構建完整直播產業鏈,打造“長三角虹橋直播產業帶選品基地”。(責任單位:商務區管委會、市商務委、長寧區政府、青浦區政府)
4.促進商旅文體展聯動發展,加強向酒店、餐飲、購物、文娛等商貿資源引流。積極推動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支持打造進博新品首發平臺,在活動審批、宣傳保障等方面為進博新品首發活動和首店落戶提供保障。(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文化旅遊局、市公安局、商務區管委會、青浦區政府、閔行區政府)
5.完善商務區展會資訊共用機制,放大會展經濟的綜合帶動效應,促進展商變投資商。(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商務區管委會、青浦區政府)
二、更大力度發展新型國際貿易
6.在虹橋機場開展9610跨境電商進出口業務,持續優化完善全流程監管體系,提升虹橋空港口岸跨境電商服務能力。(責任單位:上海海關、市商務委、長寧區政府)
7.支持商務區與上海港加強聯動,在商務區設立上海港跨境電商服務專窗,支持長三角企業依託商務區拓展物流海運管道,形成跨境電商新優勢。(責任單位:商務區管委會、上港集團、上海海關)
8.提升全球數字貿易港能級,圍繞跨境電商、數字內容、數字服務及行業應用和雲服務,集聚數字貿易服務功能,鼓勵區內數字龍頭企業成立數字貿易產業聯盟。(責任單位:商務區管委會、市商務委、各相關區政府)
9.支持商務區建立數據跨境服務中心,為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個人出境資訊標準合同、個人資訊保護認證等提供服務。支持商務區企業便利化訪問國際互聯網。升級國際互聯網專用通道。(責任單位:市委網信辦、商務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各相關區政府)
10.支持商務區探索建設有國際服務能力及長三角輻射功能的數據中心,支持跨境電商、數據流通、人工智慧等產業發展,促進區塊鏈、大數據等技術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及數字貿易中的應用。(責任單位:市數據局、商務區管委會)
11.有序推進數字人民幣試點,在貿易結算、連鎖商超、旅遊餐飲等領域培育應用場景。大幅提升跨境人民幣收付服務效率,有效降低跨境支付成本。(責任單位: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市商務委、市文化旅遊局、商務區管委會)
12.深化“絲路電商”輻射引領區建設,打造“絲路電商”數字技術應用中心,在推廣電子提單應用、加強跨境電子支付合作、推動電子口岸互聯互通、擴大電子發票示範應用等方面開展國際合作。(責任單位:商務區管委會、市商務委、各相關區政府)
13.支持新虹橋國際醫學中心提升服務能級,鼓勵園區內社會辦醫療機構與高水準公立醫療機構在品牌、管理、技術、人才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形成優質品牌醫療服務聚集地。支持引入高端國際醫療機構,支持舉辦外商獨資醫療機構,加大力度建設國際醫療部,支持新虹橋國際醫學中心提升國際醫療服務能力,推動國際醫療、醫療旅遊等新業態加快發展。支持新虹橋數字健康醫學園區建設,構建統一的醫學園區服務門戶。(責任單位:商務區管委會、市衛生健康委、閔行區政府)
14.支持上海技術交易所在商務區建立跨境技術交易服務機制,設立諮詢服務窗口,為企業提供跨境技術交易、業務出海諮詢、科技金融等服務並定期舉行相關活動,助力優質企業出海,推動海外優質專案引入。(責任單位:市科委、商務區管委會、各相關區政府)
15.支持商務區建立服務貿易和離岸貿易的統計制度,為服務貿易、離岸貿易發展提供有力保障。(責任單位:商務區管委會、國家外管局上海分局)
三、加快集聚高能級貿易主體和貿易平臺
16.打造長三角民營企業海外總部集聚區,培育本土跨國公司。培育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民營企業總部、貿易型總部等總部機構在商務區集聚發展,增強全球資源配置、市場鏈接、對外輻射等功能。(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商務區管委會、各相關區政府)
17.打造“走出去”服務高地,提升虹橋海外發展服務中心和長三角“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促進會功能。支持商務區設立對外投資諮詢服務點,做好企業“走出去”政策指導和服務。(責任單位:商務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
18.打造虹橋海外貿易中心升級版,引進更多具有國際影響力、標準制定權、行業話語權的國際行業協會、貿易促進機構、非政府經濟組織等國際經濟組織,為“引進來”和“走出去”提供國際交流、經貿往來、貿易對接、專案引進等功能。(責任單位:商務區管委會、市政府外辦、市商務委、市公安局)
19.加快RCEP企業服務諮詢站(虹橋站)線上平臺建設,完善跨境供應鏈規劃、智能原產地判定、關稅籌畫以及跨境合規等一站式服務。(責任單位:商務區管委會、市商務委)
20.支持商務區設定和用好各類引導基金,以股權投資等方式,支持創新企業成長、優勢企業並購重組和重點專案招商引資。(責任單位:商務區管委會、市委金融辦、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各相關區政府)
21.按照最新的商務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支持商務區會同四區政府制定資金支持政策,圍繞發展重點產業集群、集聚高能級總部機構、提升貿易和消費能級、引進和培育高端人才、優化提升公共服務水準等領域加大支持力度。(責任單位:商務區管委會、各相關區政府、市財政局)
22.支持商務區創建上海自貿試驗區聯動創新區,以經營主體需求為牽引,協同推進制度創新,促進產業聯動發展。(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商務區管委會、各相關區政府)
四、加快提升專業服務業能級
23.支持商務區大力發展金融、會計審計、諮詢、法律服務等專業服務業,支持企業數智化、綠色化轉型。完善專業服務機構“走出去”服務體系,鼓勵本土專業服務機構通過並購聯營、品牌輸出、自建等方式,加快構建國際服務市場網路,提升跨境服務能力。(責任單位:商務區管委會、市委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司法局、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各相關區政府)
24.打造生產性互聯網服務平臺集聚區,大力引進和培育工業品電商、數位化轉型、專業服務、大宗商品交易等領域頭部平臺企業,推動區塊鏈、大模型技術賦能生產性互聯網服務平臺發展。(責任單位:商務區管委會、市商務委、市經濟資訊化委、市數據局、各相關區政府)
25.支持商務區法律服務業發展,鼓勵本市仲裁機構、公證機構、司法鑒定機構、商事調解組織入駐法務區或在法務區開展業務。在法務區積極引育知名度高、專業服務能力強的品牌綜合型、品牌專精型法律服務機構,提升法務區綜合服務能級。用好法務區支持法律科技行業發展政策,吸引國內外法律科技企業總部或研發中心入駐法務區。組建專業服務隊伍,加強與海外維權援助基地平臺等商務區平臺聯動,推動法務區向商務區企業提供針對性服務保障。(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商務區管委會、各相關區政府)
26.支持在商務區建立數據知識產權登記服務站,為長三角企業提供數據知識產權登記、諮詢等服務。支持在商務區設立知識產權服務基地,提供知識產權交易、運營管理、維權保護等全鏈條知識產權服務,促進知識產權和技術成果的轉移、轉化。(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商務區管委會、各相關區政府)
27.支持引進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第三方合格評定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品質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一站式服務。(責任單位:商務區管委會、市市場監管局、各相關區政府)
28.大力引進一批國內外知名ESG相關專業服務機構落戶,鼓勵商務區內行業協會、社會組織等制定ESG標準及規則指引,舉辦各類ESG活動,打響商務區ESG服務品牌。(責任單位:商務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各相關區政府)
五、夯實國際貿易中心新平臺建設的人才支撐
29.加大人才引進重點機構推薦力度,將商務區內符合國際貿易中心新平臺建設和產業發展需要的優質用人單位推薦納入本市人才引進重點機構目錄。賦予商務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引才更大自主權,充分運用區域特殊人才引進落戶政策,給予一定人才引進落戶額度。(責任單位:市人才工作局、商務區管委會、各相關區政府)
30.加大商貿等領域人才隊伍建設,支持商貿領域優秀人才申報東方英才計畫拔尖、青年人才專案。(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商務區管委會、市人才工作局)
31.依託虹橋國際人才服務中心等服務點位,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機構高層管理人員、人才辦理APEC商旅卡和赴香港、澳門人才簽注;發揮市公安局海外人才直聯平臺(虹橋)功能,為外籍人才簽證、居留、永久居留及工作、創業、生活配套服務提供便利。(責任單位:市政府外辦、市公安局、商務區管委會、各相關區政府)
32.對商務區內因商貿業務需要多次往返的外國人,入境後可以換發多次入境有效商貿簽證。(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商務區管委會)
33.支持境外人員參加商務區內的重點展、會、活動,憑邀請函等材料,出入境管理部門及邊檢部門給予口岸簽證和口岸通關便利。(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邊檢總站、商務區管委會)
上述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0月7日止。
來源:上海市商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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