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德新能源觀察 | 沙特新能源政策研究及發展現狀分析
作者:任谷龍 張萍 汪哲浩 吳語彤
本文共計13000字,閱讀需約9分鐘
2016年,沙特從國家層面推出“2030願景(Vision 2030)”制定了促進國家產業多元化發展的計劃,這些計劃主要包括:
1.國家轉型計劃(NTP)
國家轉型計劃(NTP)於2016年啟動,是第壹個具有最多指定戰略目標的願景實現計劃,旨在實現政府的卓越運營,建立必要的基礎設施以改善經濟促進因素,並提高生活水平。該計劃通過與各部門各實體合作,制定戰略、發起倡議和管理項目,以實現其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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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卓越的政府運作(Achieve Government Operational Excellence) -
確保重要資源的可持續性(Ensure Sustainability of Vital Resources) -
社會賦權與非營利部門發展(Social Empowerment and Non-Profit Sector Development) -
勞動力市場的可及性和吸引力(Labor Market Accessibility and Attractiveness) -
數字化轉型(Digital Transformation) -
私營部門賦權(Private Sector Empowerment) -
發展經濟夥伴關系(Development of Economic Partnerships)
2.可再生能源計劃(NREP)
2016年,沙特提出了國家可再生能源計劃(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Programme,簡稱“NREP”)。沙特國家可再生能源計劃(NREP)是由沙特能源部監督下由可再生能源項目發展辦公室(REPDO)實施的壹系列項目,旨在降低對石油經濟的依賴,發展多元化能源結構,減少碳排放,推動綠色經濟發展,提高能源安全性。該項目後來實際由沙特電力公司SEC旗下沙特電力采購公司SPPC具體執行。
沙特能源部對可再生能源計劃NREP的描述如下:
“國家可再生能源計劃(NREP)是壹項旨在最大限度地提高沙特阿拉伯王國可再生能源比例的計劃,將可再生能源在電力生產能源組合中的比例提高到近50%。”
2.1 可再生能源計劃行動
通過可再生能源計劃,能源部致力於通過增加天然氣及其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使國家用於發電的能源組合多樣化。沙特的可再生能源需要培育可再生能源技術的新產業,支持這壹前景廣闊的行業的發展,鼓勵公私合作夥伴關系,動員私營部門投資,並建立壹個有競爭力的國內可再生能源市場。
通過該計劃,沙特旨在以全球最低的價格吸引投資。憑借其風能與太陽能發電領域所展現出的超低生產成本,沙特已在全球市場中樹立了極具競爭力的價格標桿,創造了新的世界紀錄。沙特所擁有的天然優勢與豐富資源,無疑使其在全球可再生能源領域占據了壹席之地,成為了該領域的重要參與者和領航者。為確保這壹計劃的圓滿成功,沙特正全力以赴,為開發可再生能源項目提供全方位的必要條件。
2.2 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目標
2016年宣布的NREP設定了到2020年開發3.45GW可再生能源的目標,到2023年實現9.5GW的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
2019年,REPDO宣布了到2030年沙特將開發58.7GW可再生能源容量的計劃。這包括開發40GW光伏項目、16GW風電項目和2.7GW光熱項目。這58.7GW的裝機容量將分布在沙特的35個不同園區。
2019年,REPDO同時將2023年的清潔能源目標從之前的9.5GW目標提高了近三倍,達到27.3GW。修訂後的五年目標為27.3GW,包括開發20GW的光伏項目、7GW的風電項目和300MW的光熱項目。
2023年底,REPDO宣布每年新增20GW發電裝機,至2030年達到130GW裝機容量。
年份 |
目標 |
2020年 |
開發3.45GW可再生能源 |
2023年 |
實現27.3GW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包括開發20GW的光伏項目、7GW的風電項目和300MW的光熱項目) |
2030年 |
每年新增20GW發電裝機,至2030年達到130GW裝機容量 |
2.3 可再生能源計劃的開發分配
2019年1月9日公開的壹份演示文件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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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DO將牽頭開發計劃總容量的30%,通過競爭性招標(IPP模式)進行開發; -
主權財富基金公共投資基金(PIF)負責監督其余70%的開發,通過“與國際合作夥伴談判的項目開發協議”的模式進行開發。
也即,沙特的可再生能源項目開發的牽頭負責方分別為能源部下的可再生能源辦公室REPDO/SPPC以及沙特公共投資基金PIF,但實際上PIF是主力開發者。
2.4 可再生能源計劃的開發進度(SPPC主導的項目)
自2017年2月起,NREP開啟了首輪(即Round 1)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招標活動,至今已成功推進至第五輪。在此過程中,每壹輪的招標都備受矚目,吸引了來自中東地區以及中國、日本、韓國、法國等多個新能源領域的重要參與者競相角逐。值得註意的是,幾乎在每壹輪招標中,都見證了光伏和風電電價的新世界紀錄誕生。以下是對SPPC各輪招標項目的詳盡介紹。
2.4.1 Round 1(1個300MW光伏項目,1個400MW風電項目)
序號 |
項目 |
項目細節 |
1 |
Sakaka光伏太陽能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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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umat Al Jandal 風電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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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Round 2(6個光伏項目,總計1.47GW)
將該輪次項目分類為A類與B類。其中:A類(小於100MW的小型項目,需要所有三種成員類型)、B類(大於100MW的大型項目,不需要本地成員)。
類別 |
序號 |
項目 |
項目細節 |
A類 |
1 |
Madinah Solar PV IPP (50MW)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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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Rafha Solar PV IPP (20MW)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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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類 |
1 |
Al Faisaliah PV IPP(600MW)項目 (阿爾舒巴赫Al Shuaibah 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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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eddah PV IPP (300 MW)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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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Rabigh PV IPP (300MW)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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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Qurayyat PV IPP (200 MW)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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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Round 3(4個光伏項目,總計1.2GW光伏)
將該輪次項目分類為A類與B類。其中: A類(80MW+120MW);B類(700MW+300MW)。
類別 |
序號 |
項目 |
項目細節 |
A類 |
1 |
Wadi Ad Dawasir Solar PV Plant(119MW)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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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ayla 80 MW Solar PV IPP(實際為91MW)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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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類 |
1 |
Ar Rass 700 MW Solar PV IPP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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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aad 300 MW Solar PV IPP項目(實際348.80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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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Round 4(3個風電項目共計1.8GW,2個光伏項目共計1.5GW)
類型 |
序號 |
項目 |
項目細節 |
光伏 |
1 |
Al Hanakia Project 1100 MW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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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Tabarjal Project 400 MW項目(實際450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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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 |
1 |
Al-Ghat Project 600 MW風電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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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aad Al Shamal Project 500 MW風電項目 |
| |
3 |
Yanbu Project 700 MW風電項目 |
SPPC尚未公布該IPP項目的中標者 |
2.4.5 Round 5(5個地塊,共計3.7GW光伏)
2023年11月12日,SPPC發布了沙特第5輪可再生能源項目招標文件RFQ,分為5個項目3.7GW,如下:
(4)Rabigh 2 IPP 項目,300MW,麥加省Makkah Province
2024年1月,SPPC公布了第5輪可再生能源項目資格預審名單,共有23家投資企業,其中18家可以作為管理和技術成員,另外5家可以作為管理成員。中資企業國家電投黃河水電、晶科電力香港、中國電建股份 位列其中。
2024年10月21日, SPPC公布了沙特第5輪光伏項目的入圍短名單,3個聯合體最終入圍了4個項目的競標短名單。預計將於10月底或11月初公布最終中標結果。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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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l Sadawi的2000MW項目上,Masdar、韓國電力公司KEPCO、中國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組成的聯合體較國家電投黃河公司、法國電力公司EDF的聯合體有價格優勢,LCOE價格為1.29263美分/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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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l Masaa的1000MW項目上,國家電投黃河公司、法國電力公司EDF的聯合體較沙特阿爾朱美亞Al Jomailh、道達爾新能源公司Total Renewable的聯合體有價格優勢,LCOE價格為1.36861美分/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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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l Henakiyah 2的400MW項目上,國家電投黃河公司、法國電力公司EDF的聯合體同樣較Masdar、韓國電力公司KEPCO、中國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聯合體有價格優勢,LCOE價格為1.51631美分/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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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Rabigh 2的300MW項目上,沙特阿爾朱美亞Al Jomailh、道達爾新能源公司Total Renewable的聯合體較Masdar、韓國電力公司KEPCO、中國國電電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聯合體有價格優勢,LCOE價格為1.78138美分/kWh。
2.5 可再生能源計劃的開發進度(PIF主導的項目)
作為國家可再生能源計劃(NREP)的壹部分,PIF肩負著開發該計劃中70%裝機容量的重任。這些新興項目將由PIF的全資子公司水電控股公司 (Badeel)攜手全球頂尖的發電、海水淡化及綠氫工廠開發商、投資者兼運營商ACWA Power共同擁有。
因此由PIF主導開發的項目,都將由ACWA Power及Badeel聯合投資並進行開發。截至當前,除近期於2024年6月簽署的Haden、Muwayh和Al Khushaybi等三新個項目外,PIF已成功開發了五個項目,總裝機容量高達8GW。這些項目共吸引了PIF及其合作夥伴超過60億美元的投資額,具體項目情況概述如下:
2.5.1 2024年6月新簽署的PIF四期項目(3個項目,總計5.5GW)
2024年6月底,在沙特能源部長阿蔔杜勒阿齊茲·本·薩勒曼·沙特親王的見證下,ACWA Power、PIF旗下的水電控股公司(Badeel)以及沙特阿美電力公司(SAPCO,隸屬於沙特阿美)共同與沙特電力采購公司(SPPC,隸屬於沙特電力公司SEC)簽訂了為期25年的電力購買協議(PPA),涉及Haden、Muwayh及Al Khushaybi三個項目。這三個項目的總裝機容量高達5,500兆瓦(MW),即5.5吉瓦(GW),總投資金額約為123億裏亞爾,折合美元約為33億。據預計,上述項目的融資關閉工作將在2024年第四季度完成,而商業運營則計劃在2027年上半年啟動。
序號 |
項目 |
項目細節 |
1 |
Haden 2GW PV IPP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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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Muwayh 2GW PV IPP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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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l Khushaybi 1.5GW PV IPP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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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已開發項目
序號 |
項目 |
項目細節 |
1 |
Sudair PV IPP 1.5GW光伏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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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huaibah 2阿爾舒巴赫2031MW光伏項目 |
該項目與REPDO發布由ACWA Power中標的Al Shuaibah 1為同壹項目的不同子項目,分為ASB-1、ASB-2。EPC承包商均為中國能建集團國際工程公司、能建廣火、能建西北院的聯合體。 |
3 |
Ar Rass 2 2GW光伏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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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l Kahfah 1.425GW光伏項目(實際1.016G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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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aad 2薩阿德2 1.25GW光伏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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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沙兩國合作前景:優勢互補,在能源產業有深度合作機會
中沙兩國合作前景廣闊,可以較好實現優勢互補。
在傳統能源方面,沙特的石油和天然氣資源仍然具有巨大優勢,因此兩國的貿易合作可以進壹步加強。
在新能源層面,雖然沙特具有獨特的地理氣候條件,可以積極發展太陽能和風能,也具有充足的資金,同時也推出了例如可再生能源發電計劃等激勵政策與措施計劃,但是其仍然需要正視新能源發展過程中的不穩定因素並進行克服。沙特在新能源領域的產業、配套設施建設方面較為薄弱,而中國的光伏發電裝機容量已位於世界首位。在全球新能源版圖中,中國無論是風電、光伏、動力電池、儲能技術,均展現出強大的競爭力與創新能力。中國是光伏第壹生產大國,為全球提供了80%以上的光伏組件。國際能源署(IEA)的數據顯示,中國是太陽能光伏供應鏈所有組件制造中最具成本競爭力的地點,成本比印度低10%,比美國低20%,比歐洲低35%。與此同時,2024年以來,美國和印度的光伏貿易保護政策加碼,光伏產品出口美國和印度的難度大幅提升;歐洲、巴西等大型市場經歷過去兩到三年的快速增長之後,在壹定程度上呈現需求增速下滑的跡象。在此背景下,新興市場的重要性明顯提升,放眼全球,中東地區可能是光伏發展潛力最為突出的新興市場。
在此形勢下,兩國可以積極加強新能源產業與配套設施建設領域的合作,中企可以為沙特的新能源建設提供較為完善的設施與解決方案。
2.中沙能源合作案例:中國企業承建沙特重點光伏電站項目
2.1 沙特Al Shuaibah 2.6GW光伏電站
Al Shuaibah光伏電站位於沙特麥加省吉達市阿爾舒巴赫地區,總裝機量2.6GW,是中東地區目前在建的單體最大光伏站項目。該項目由中國能建國際集團、廣東火電和西北院共同承建,2022年11月正式開工。該項目與國內新能源產業鏈多加龍頭企業建立合作關系,其中陽光電能與中國能建國際集團簽訂供貨協議,為Al Shuaibah光伏電站提供2.1GW逆變器解決方案,8機並聯構成的8.8MW大子陣方案具備更優度電成本和靈活建站優勢;仁潔智能(陽光電源首家生態鏈企業)與中國能建國際集團簽署合作協議,為Al Shuaibah光伏電站提供2.1GW光伏智能清掃機器人及配套服務,而這已經是公司參與建設的第五個沙特光伏電站項目。
2.2 沙特紅海新城406MW光伏電站
2022年11月,沙特紅海新城406MW光伏電站項目順利交付。該項目由山東電建三公司承建,隆基綠能供應全部光伏組件,應對項目沙地地形,運用的Hi-MO 5雙面組件更能有效提高電站發電量,組件、支架和逆變器等關鍵設備深度融合和高效互聯,為電站安全運行提供可靠保證。該項目是沙特紅海項目的壹部分,紅海項目位於28000多平方公裏的原始陸線和水域,擁有全球最大的1000MWh的儲能設施項目,建成後可完全脫離電網,全年不間斷提供可再生能源,為再生旅遊和可持續發展樹立新的標準。
2.3 晶科能源在沙特成立合資公司建設10GW高效電池及組件項目
2024年7月17日,晶科能源公告稱,全資子公司晶科中東與沙特阿拉伯王國公共投資基金(以下簡稱“PIF”)全資子公司 Renewable Energy Localization Company(以下簡稱“RELC”),以及 Vision Industries Company(以下簡稱“VI”)簽訂《股東協議》,在沙特阿拉伯王國成立合資公司建設10GW高效電池及組件項目。項目總投資約 36.93 億沙特裏亞爾(約合9.85 億美元),資金來源為合資公司自有或自籌資金。
2.4 TCL中環在沙特成立合資公司建設年產20GW光伏晶體鏡片項目
2024年7月17日,TCL中環公告稱,TCL 中環基於自身的技術和先進制造優勢,以及全球化發展需要,擬與VI、PIF子公司RELC簽署《股東協議》,設立合資公司,共同在沙特建設年產20GW 光伏晶體晶片項目。公告稱,三方約定在沙特阿拉伯成立合資公司建設年產20GW光伏晶體晶片工廠,總投資額預計約為20.8億美元。
2.5 陽光電源在沙特成功簽約儲能高達7.8GWh的儲能項目
2024年7月15日,陽光電源與沙特ALGIHAZ成功簽約儲能項目,容量高達7.8GWh。該項目的3個站點分別位於沙特的Najran、Madaya和Khamis Mushait地區,2024年開始交付,2025年全容量並網運行,將有效提高沙特電網穩定性和可靠性。
對於中國新能源企業出海沙特,我們建議:
1.深入調研市場
在進入沙特市場之前,中國新能源企業應深入調研沙特的可再生能源市場,包括市場規模、增長趨勢、政策環境、競爭格局以及消費者需求等方面。這有助於企業更好地了解市場情況,制定符合市場需求的產品和服務策略。
2. 關註沙特政策導向
沙特政府近年來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並出臺了壹系列激勵措施。中國新能源企業應密切關註沙特政府的政策導向,特別是與可再生能源相關的稅收優惠、土地使用便利、長期電力購買協議(PPA)等激勵措施,以便及時抓住市場機遇。
3. 加強本地化運營
為了降低運營成本並更好地融入當地市場,中國新能源企業應註重本地化運營。這包括建立本地化的銷售團隊、售後服務團隊以及技術支持團隊,以便更好地滿足當地客戶的需求。同時,企業還應考慮與當地企業建立合作關系,共同開發市場。
4. 提升技術創新能力
技術創新是中國新能源企業在沙特市場取得競爭優勢的關鍵。企業應加大研發投入,提升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以滿足沙特市場對高品質、高效率可再生能源產品的需求。此外,企業還應關註沙特市場的技術發展趨勢,及時調整產品策略。
5. 註重品牌建設和市場推廣
在沙特市場,品牌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對於企業的成功至關重要。中國新能源企業應註重品牌建設和市場推廣,通過參加展會、舉辦研討會、發布新聞稿等方式提升品牌知名度。同時,企業還應利用社交媒體等新媒體平臺進行市場推廣,擴大品牌影響力。
6. 關註沙特能源轉型需求
沙特正在積極推進能源轉型,計劃到2030年將可再生能源的產能提高到較高水平。中國新能源企業應關註沙特的能源轉型需求,特別是與可再生能源相關的項目機會,如光伏、風電、儲能等領域。通過參與沙特的可再生能源項目,企業可以獲取更多的市場機會和收益。
7. 遵守當地法律法規
在進入沙特市場時,中國新能源企業應嚴格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包括環保法規、勞動法規、稅收法規等。這有助於企業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降低運營風險。
8. 建立風險防控機制
由於沙特市場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與中國存在差異,中國新能源企業在出海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因此,企業應建立風險防控機制,包括風險評估、風險預警、風險應對等方面。這有助於企業及時識別並應對潛在風險,確保出海項目的順利進行。
綜上所述,中國新能源企業在出海沙特時應深入調研市場、關註政策導向、加強本地化運營、提升技術創新能力、註重品牌建設和市場推廣、關註沙特能源轉型需求、遵守當地法律法規以及建立風險防控機制。這些建議有助於企業更好地適應沙特市場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
[1] 具體已達成成就可參見National Transformation Program 2021-2025,第5-8頁。
植德新能源與新材料
隨著我國近年來新能源行業的高速發展,植德成立了新能源與新材料行業委員會(“行業委”),整合事務所優勢資源,集全所之力打通行業上下遊,提前布局新能源汽車、光伏、風電、儲能、氫能等行業前沿,構建行業生態圈。
行業委服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清潔能源(涵蓋光伏、風電、氫能等),儲能(涵蓋化學儲能電池、空氣壓縮儲能、抽水儲能等),新材料與礦產資源(涵蓋電池材料、生態環保材料,上遊的礦產等),新能源汽車(涵蓋各類造車新勢力、傳統車企轉型、關鍵部件供應商、自動駕駛及其他綜合解決方案供應商等),以及環境、社會與治理(ESG)。
為優化新能源領域的專業化服務建設,行業委配備了涵蓋各個專業的高效精進的律師隊伍,並配備多語種的專業律師,能夠為境外新能源項目提供全鏈條法律服務。
合夥人 任谷龍
業務領域:銀行與金融、投融資並購
010-56500913
gulong.ren@meritsandtree.com
合夥人 張萍
業務領域:不動產與基礎設施、特殊資產與破產重組、 政府監管與合規
027-82268866
ping.zhang@meritsandtre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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