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聯酋財政部發布新規 完善企業稅收體系
阿通社阿布紮比2024年12月24日電 財政部日前發布2024年第301號和第302號部長決定,針對2022年第47號聯邦企業稅法中的稅務集團、參與豁免和外國常設機構豁免等規定作出修訂。這些調整旨在提升合規效率,進壹步鞏固阿聯酋作為全球領先商業目的地的地位。
新修訂的規定將自2025年1月1日起實施。決定簡化了外國法人在阿聯酋的稅收居民認定要求,放寬了稅務集團收入計算規則。根據修訂內容,當稅務集團收入符合外國稅收抵免條件時,無需再進行額外計算。同時,擁有集團化前稅收損失的納稅集團可選擇放棄這些損失,從而減輕企業合規負擔。
在參與豁免方面,新規確保了基於合格集團寬免或企業重組寬免進行的所有權轉讓所涉及的收入不會被重復征稅,即使在適用退稅規定的情況下也不例外。此外,參與豁免的資產測試僅適用於關聯方,這壹調整簡化了投資基金等結構的企業合規要求。
修訂後的規定還明確了稅務集團內外部參股公司的稅務損失處理方法。對於資產和負債被轉移到外國常設機構的情況,只有在參股公司的利潤完全抵消該常設機構的總稅收損失後,才能享受參與豁免,這壹規定確保了與其他參股公司待遇的壹致性。
財政部副部長尤尼斯·哈吉·阿勒胡裏閣下表示,這些修訂反映了阿聯酋致力於打造充滿活力、投資友好的稅收環境的決心。通過簡化合規程序,擴大發展機遇,這些改革將進壹步提升阿聯酋作為全球領先商業和投資中心的地位。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