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計劃:為氣候變化的影響做好準備
背景
2024年1月1日,《企業可持續性報告指令》(“CSRD”)和《歐洲可持續性報告標準》(“ESRS”)正式生效。CSRD要求以下類型的企業在2024財年首次適用新規,並在2025年發布可持續性報告:
- 已經受《非財務報告指令》(“NFRD”)約束的歐盟大型上市公共利益企業,且擁有超過500名員工;
- 在歐盟受監管市場上市的非歐盟公司,屬於大型企業且擁有超過500名員工。
與目前適用於《非財務報告指令》(NFRD)的非財務披露(“非財務報表”)相比,CSRD/ESRS關於可持續性信息(“可持續性報告”)的新披露要求更加詳細和廣泛。特別是,利益相關者期望企業針對過渡計劃以及氣候相關目標、行動和進展做出具體披露。
因此,盧森堡金融監管委員會(CSSF)決定通過向其監督下並受CSRD影響的部分發行人(“發行人”)發送問卷,對當前及未來可持續性報告中關於過渡計劃的披露進行評估。
根據ESRS E1-AR 1的定義,過渡計劃與企業在減緩氣候變化方面的努力相關。在披露其過渡計劃時,企業需對以下內容提供高度概括的說明:如何調整其戰略和商業模式,以確保與向可持續經濟轉型的目標保持壹致,並與《巴黎協定》限制全球變暖至1.5°C的目標以及到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幾乎無或僅有限度超調)的目標保持壹致;此外(如適用),需說明其如何調整與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相關活動的敞口。
審查目標
此次事實調查的目的是提醒發行人在報告過渡計劃時需關註的關鍵點。
此外,此次調查還旨在揭示發行人在編制過渡計劃時面臨的挑戰,以及在依據ESRS發布首份可持續性報告之前,其意識和準備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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