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世界说税(摩洛哥-上)
2024-12-26 11: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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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小管的奇思妙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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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小管
地理人口:摩洛哥王国,简称摩洛哥,是非洲西北部的一个沿海阿拉伯国家,东部以及东南部与阿尔及利亚接壤,南部紧邻西撒哈拉,西部濒临大西洋,北部和西班牙、葡萄牙隔海相望,首都拉巴特,国土面积45.9万平方公里(不包括西撒哈拉26.6万平方公里),人口3780万人(2023年),阿拉伯人约占80%,柏柏尔人约占20%。
自然资源:摩洛哥的自然资源主要为磷酸盐,已探明储量500亿吨,占世界储量的71%。其它矿产资源有铁、铅、钴、锰、钡、铜、盐、磁铁矿、无烟煤、油页岩等,其中油页岩储量1,000亿吨以上,含原油60亿吨,占全球总量的3.5%。
基础设施:公路-摩洛哥公路网在非洲国家名列前茅,且道路状况良好。截至目前,公路总里程达57,334千米,其中沥青铺装路44,180千米,占比77%。此外,国家高速路公司专门负责运营高速公路,总里程1,800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3%。
铁路-摩洛哥铁路管理局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摩洛哥铁路总长2,295千米,其中,电气化里程占比64%;高速铁路200公里,占铁路总里程的8.7%。在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9年全球竞争力报告》中,摩洛哥的铁路设施质量在全球排名第41位,非洲排名第1位;摩洛哥的铁路便利程度在全球排名第44位,非洲排名第1位。
空运-摩洛哥拥有16个国际机场,10个国内机场和一些供轻型飞机起降的小型机场。2020年1月,摩洛哥皇家航空公司开通北京—卡萨布兰卡直航航班。中国到摩洛哥的主要航线:北京—卡萨布兰卡;北京-巴黎-卡萨布兰卡或拉巴特;北京-迪拜-卡萨布兰卡;北京-伊斯坦布尔-卡萨布兰卡或马拉喀什;北京-开罗-卡萨布兰卡;北京-多哈-卡萨布兰卡。
水运-摩洛哥目前共有38个港口,其中13个商业港、19个渔港和6个游艇停泊港,主要港口有卡萨布兰卡港、萨菲港、丹吉尔地中海港以及纳祖尔港等。
通信-摩洛哥拥有良好的有线和无线通讯系统,根据摩洛哥国家电信监管局数据显示,2020年摩洛哥拥有2,980万名互联网用户,全国网络普及率达83%,在全球以及非洲的平均水平之上。全国社交网络用户数1,700万,占比47%;手机上网用户1,600万,占比44%;移动电话用户为4,178万,其中340万实现4G覆盖。华为发布的“全球联接指数2020”对全球主要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准备度、数字化发展进程、宽带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摩洛哥排名全球第60位。经济学人智库发布的“2019互联网包容指标”对全球主要国家网络连通程度、普及程度和硬件水平进行评估,摩洛哥排名全球第62位,非洲第3位。
产业结构:磷酸盐产业、旅游业和纺织业是摩洛哥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磷酸盐是摩洛哥经济的重要支柱,同时摩洛哥也是世界磷酸盐出口第一大国。目前,旅游业是摩洛哥第二大支柱产业,也是第二大平
衡国际收支来源和第二大吸引就业的行业,是仅次于出口和侨汇的第三大外汇来源和吸收就业的主要部门。纺织业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位置,全国现有纺织企业约1900家,提供17.5万个就业岗位,是摩洛哥工业中最大的就业产业之一。但近年来,受外国产品冲击和自身技术水平较低影响,摩洛哥纺织业持续萎靡。
国际排位:截至2020年10月,国际评级机构惠誉对摩洛哥主权信用评级为BB+,展望为负面。截至2021年2月,国际评级机构穆迪对摩洛哥主权信用评级为Ba1,展望为稳定。截至2021年4月,国际评级机构标普对摩洛哥主权信用评级为BB+,展望为稳定。
由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摩洛哥在世界190个经济体中经商便利度排名第53位。
摩洛哥1987年加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1995年加入世贸组织(WTO)。与欧盟、美国、土耳其、突尼斯、埃及和约旦达成一系列自由贸易协定。截至目前,摩洛哥自由贸易协定和优惠贸易安排涵盖56个国家和地区,覆盖10亿人口的市场。
2022年1月5日,中摩两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摩洛哥王国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规划》。摩洛哥成为北非地区首个与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的国家,规划包括在摩开展大型项目、促进两国贸易便利化、在不同领域成立合资公司、建设工业园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和职业培训合作等内容。
投资管理和促进机构:摩洛哥主管外国投资的政府部门是工业、贸易和绿色及数字经济部。成立于2002年,由各大区瓦利负责管理的大区投资中心(CRI),是拥有法人资质和独立财政的公共机构,内设行政委员会,拥有管理投资项目的所有权限,包括审批年度工作规划、终止预算、编制多年规划、制定融资模式、决定市场分配体系等,其职责是协助创业和帮助投资者,告知有关投资的优惠条件、需要办理的手续及流程等必要信息,为投资者提供便利并简化程序,对办理投资项目审批实行“单一窗口”的一条龙服务,所有行政审批手续可在48小时内完成。公司和常设机构必须在贸易登记处注册。贸易登记处由中央登记处和地方登记处组成。
2017年底,摩洛哥投资署和出口促进署联合重组为摩洛哥投资和出口发展署(AMDIE),负责宣传摩洛哥投资环境,分析、监测和定期发布有关投资的各项指标,并向政府提供立法建议和规章制度建议,以支持和鼓励外国企业在摩洛哥投资,促进摩洛哥企业对外出口。该机构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和财务自主权的公共机构,提供管理分散的“一站式服务”,旨在减少在摩洛哥建立和经营企业所需的手续。它还负责接收和批准特定投资和税收优惠的申请。
市场准入规定:摩洛哥在投资和贸易方面对外国公司实施国民待遇,外国企业可设立独资公司,但对于受到保护的战略性资源开采行业,如磷酸盐开采行业,外资无法进入。目前摩洛哥大多数行业向外资自由开放,但在农业方面,外资仅能长期租用农地,尚不能直接购买和取得农地所有权。
投资方式规定: 外国投资者(包括法人及个人)在摩洛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资:设立新公司、参股正在组建的公司、对现有公司增资认购、创立分公司或联络处、购买摩洛哥有价证券、用现金或商业债券注资到公司合伙人账户、不计息的短期资本贷款、按外汇管理制度给予外汇贷款、购买不动产或动产的使用权、用自有资金为工程项目融资、创建或收购个体企业、以实物形式作股本出资。
在摩洛哥设立公司的法律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①合伙公司,包括简单两合公司、隐名合伙公司、无限责任公司;②资本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③特殊章程公司,包括采办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互助会等。除个体企业外,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最常用的两种法律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得少于5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万摩洛哥迪拉姆,股票面值不得低于100摩洛哥迪拉姆。有限责任公司可由单个投资者创立,合伙人不得超过50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摩洛哥迪拉姆,公司的股票面值低于摩洛哥100迪拉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即获得法人资格。
鼓励投资: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政府鼓励和支持对电子、汽车、航空、纳米技术,微电子和生物技术等产业的投资。摩洛哥政府设立“哈桑二世基金”,对上述鼓励投资产业的建设用地和厂房建设予以直接补贴。具体补贴幅度为:对地价和建筑成本最高补贴30%,每平米不超过2,000摩洛哥迪拉姆;对新设备购置成本最高补贴15%(税和进口税除外)。上述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总投资额的15%或3,000万摩洛哥迪拉姆(取两者间较高者)。
货币:摩洛哥货币为摩洛哥迪拉姆 (Dirham)。人民币与摩洛哥迪拉姆不可直接兑换
外汇管理: 摩洛哥属于外汇管制国家。摩洛哥居民(含法人及个人)不能建立个人外汇账户,也不能持有任何外汇现金,商品或服务出口所得外汇需出售给摩洛哥中央银行。个人保留的部分外汇留成份额,以可兑换摩洛哥迪拉姆账户形式或外汇额度形式存于银行。对于外国企业或个人,可建立外汇账户或可兑换摩洛哥迪拉姆账户,但外汇账户中的外汇入账后即自动兑换成摩洛哥迪拉姆,提取外汇时,外国企业或个人需向摩洛哥银行购买外汇。外国企业或个人,在摩洛哥投资取得的收益以及分红、利息等收入,在依法缴纳税款后可自由汇出,不受数额及时间的限制。
银行系统:摩洛哥金融体系在北非地区比较发达,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组成。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拉巴特、中国银行在卡萨布兰卡设有代表处,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在摩洛哥设有工作组。与中国国内银行合作较多的银行是摩洛哥外贸银行(BMCE),该行在上海设立的分行于2019年4月24日正式对外营业。融资方面,摩洛哥银行对外资企业给予国民待遇,贷款条件与当地企业相同,贷款额度可覆盖公司资金需求的80%。
1、摩洛哥公司税采用属人兼属地税制:对于企业(包括居民及非居民企业)取得的经营所得,仅对来源于摩洛哥境内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征税;对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在摩洛哥设立的常设机构视同居民企业征税)从境内境外取得的非经营所得征税。
2、摩洛哥制定了统一的《税法通则》作为其税收的法律基础。
3、摩洛哥的税种包括公司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航空税、经营租赁税、工资税、社会保障金、居住税、资本税、财产转让税、印花税、消费税和关税等。
1、居民企业:指法定注册地位于摩洛哥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并不影响是否为摩洛哥居民企业的判定。具体包括:(1)本国或外国资本设立的公司(无论公司形式如何);(2)外国企业分支机构;(3)从事经营性活动或其他营利性活动的社会团体和其他法律实体。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以及合营企业可以选择缴纳公司税。
2、非居民企业:法定注册地位于摩洛哥以外的企业为摩洛哥非居民企业。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不影响非居民企业的判定。
1、居民企业:需就在摩洛哥从事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纳税,其中包括处置日常经营中流动资产及固定资产取得的利润以及企业清算时处置资产产生的利润。从外国取得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资本利得也需缴税。
2、非居民企业:应按照与居民企业相同的方式,就其在摩洛哥拥有的财产、从事的活动或营利的所有利润或收入缴纳公司税,即使这些利润或收入是偶尔发生的。
1、标准税率:2022年1月1日起,摩洛哥公司税不再适用累进税制,改为根据企业的收入规模按照适用的比例税率征收公司税,2023年1月1日起,摩洛哥引入了公司税税率改革,目标是在2026年达到统一的税率。税率如下:
2、制造业标准税率:为促进制造业发展,《2023年财政法》规定制造业企业公司税适用税率如下:
3、进出口贸易、采矿业、手工业、私人教育或专业培训、房地产开发、农业开发以及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摩洛哥迪拉姆的离岸公司标准税率:2023年之前仍按20%比例的税率征收;自2023年1月1日起,经营上述行业的公司,只有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摩洛哥迪拉姆但不超过1亿摩洛哥迪拉姆时,才按20%的税率缴纳公司税。
4、金融业公司标准税率:对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马格里布银行、储蓄银行以及保险和再保险公司,公司税税率如下表所示: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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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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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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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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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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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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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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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
|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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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5
|
2026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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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
2、无常设机构代扣代缴:居民企业向非居民企业支付股息红利、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费用均需代扣代缴公司税,代扣代缴公司税的税率列示如下:
收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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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
股息
|
15(2022年度)
13.75(2023年度)
12.5(2024年度)
11.25(2025年度)
10(202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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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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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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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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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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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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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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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利润分配(非居民纳税人在摩洛哥的分支机构向境外总公司支付税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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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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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在摩洛哥取得的其他类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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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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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税每年应纳税额有最低缴纳标准,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应纳公司税均不得少于最低缴纳标准,2023年最低缴纳标准一般为营业额(包括所有分支机构取得的除资本利得外的所有收入)的0.25%(2023年以前,此比例为0.5%),且不得少于3,000摩洛哥迪拉姆。
2、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税前扣除-亏损弥补-特殊事项
1、总收入:公司所有经营活动(包括日常处置资产、企业停止经营处置资产、居民企业取得的资本利得等情况)取得的收入都应视为公司税应税收入。
2、税前扣除:通常情况下为取得应税收入所付出的合理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税法通则》规定的不可税前扣除费用主要包括:
②超过限额的现金采购款(10,000摩洛哥迪拉姆/天/供应商或100,000摩洛哥迪拉姆/月/供应商,二者取其低);
③《税法通则》明确不得在公司税税前进行扣除的国内税金;
④外国已缴税金(税收协定明确约定可以扣除的除外);
⑤取得虚假发票的费用支出(税务机关将定期公布虚开发票的企业税务识别号清单)。
3、亏损弥补:企业亏损可以向后递延4年进行弥补,不可向前追溯。但是企业在亏损年度计提的折旧可以无限期向后递延。此外,同一集团内企业的亏损不允许相互弥补。
4、特殊事项:通常情况下税法不允许企业对于未实际发生的减值准备进行扣除。对于一些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企业计提的坏账减值准备可以扣除。
1、有常设机构:原则上,非居民企业在摩洛哥设立的常设机构视同居民企业计算缴纳公司税。但是,常设机构在计算公司税时,允许按照一定比例扣除与非居民企业有关的费用(日常费用以及与非居民企业相关的贷款费用等),扣除这部分费用时需提供证明。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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