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推遲實施巴塞爾3.1標準至2027年
審慎監管局(PRA)在與英國財政部(HM Treasury)的協商後,決定將巴塞爾3.1標準的實施推遲壹年,新的實施日期定為2027年1月1日。這壹延遲旨在為美國的實施計劃帶來更多清晰度,從而確保國際壹致性。
巴塞爾3.1是應對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而設計的國際銀行業改革的最終方案,旨在提升銀行對風險的自我衡量能力,並通過標準化不同金融機構的風險評估方式,使資本充足率更加壹致和可比。
2024年9月12日,PRA發布了PS9/24——《實施巴塞爾3.1標準的近最終版第二部分》,並宣布推遲實施日期至2026年1月1日,該決定基於咨詢反饋和PRA對其他地區實施進度的持續監控。
鑒於美國實施巴塞爾3.1標準的時間仍不明確,PRA與財政部協商後決定進壹步推遲實施,新的實施日期為2027年1月1日。然而,PRA將繼續關註全球進展。與PS9/24中的六個月延遲處理方式壹致,相關規則中的過渡期將縮短,以確保2030年1月1日的全面實施日期得以保持,這與最初的提案壹致。
作為實施巴塞爾3.1標準的準備工作的壹部分,PRA曾計劃進行企業數據收集,以支持對企業特定的第二支柱資本要求進行非周期性審查,並計劃在巴塞爾3.1標準實施時壹並更新。數據收集的提交截止日期定為2025年3月31日。考慮到實施延期,PRA現已暫停這壹數據收集工作,直至另行通知。
同時,考慮到實施延期,臨時資本監管機制的加入時間窗口也將推遲,原定截止日期為2025年2月28日,PRA將在適當時候提供進壹步的細節。
PS9/24 — 《實施巴塞爾3.1標準的近最終版第二部分》| 英國銀行
CP16/22 — 《實施巴塞爾3.1標準》| 英國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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