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X RegCo與CGS審查顯示發行人在氣候報告方面取得適度進展
2025年3月10日 – 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局(SGX RegCo)與國大商學院治理與可持續發展中心(CGS)近期對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進行的審查發現,大部分發行人已初步開展氣候報告工作。
在審查的529家發行人中,97%的公司進行了氣候報告,即至少依據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的建議進行了壹項披露,而2023年上壹次審查時這壹比例為73%。然而,僅有28%的發行人提供了TCFD建議的全部11項披露。平均而言,每家發行人披露了8項TCFD信息,其中關於氣候情景分析、風險管理流程整合以及氣候目標的披露尤為不足。
審查的其他關鍵發現包括:
·在所有發行人中,第壹類(Scope 1)和第二類(Scope 2)溫室氣體排放的披露率分別高達80%和87%,但僅有29%的發行人披露了第三類(Scope 3)排放。
·在第三類排放報告方面,大型發行人遠遠領先於小型發行人。市值超過10億新元的發行人中,有64%披露了第三類排放,而市值低於3億新元的公司僅有22%進行了披露。
·對於2023財年被強制要求披露的行業中所有發行人均進行了TCFD信息披露,但僅有36%的公司滿足SGX RegCo關於提供全部11項必要披露的要求。
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局首席執行官陳文謹表示:“我們之前的審查顯示,氣候信息披露的質量落後於其他可持續發展信息的披露。本次以氣候相關披露為重點的最新調查表明,盡管發行人已取得壹定進展,但在適應TCFD建議方面仍需要更多支持,這對於企業順利且成功地轉向最新的國際可持續發展標準委員會(ISSB)標準至關重要。我們將深入研究調查結果並收集反饋,探索通過能力建設等舉措持續支持發行人的途徑。”
國大商學院治理與可持續發展中心主任Lawrence Loh教授指出:“本次審查強調,雖然發行人在氣候報告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但在實現全面且高質量的披露方面仍存在明顯不足。超越合規要求,強有力的氣候報告有助於企業管理風險、抓住機遇並建立利益相關者的信任。隨著外部期望不斷提升,進壹步整合氣候因素對於企業在向低碳經濟轉型過程中實現長期韌性和競爭力至關重要。我們期待能持續支持企業加強氣候信息披露,並推動可持續發展實踐。”
完整的審查報告請點擊此處查閱。
1.SGX RegCo要求,從2023年1月1日開始的財年(2023財年)起,金融、農業、食品及林產品以及能源行業的發行人必須進行TCFD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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