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蘭主權養老基金:變革與未來
摘要: 芬蘭養老金體系始建於1937年12月16日,其初設目的是為退休人員提供養老金。經過80多年的發展,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仍然較弱,而占有絕對優勢的第一支柱由國民養老金、保證養老金和收入關聯型養老金三個子製度構成。盡管芬蘭養老金體系的償付能力是穩健的,但芬蘭依然在2005年、2007年和2017年進行了養老金改革,以增強整個養老金系統的可持續性。特別是2017年開始的養老金改革,通過逐步延長退休年齡、不設置養老金繳納基數和領取金額上限以及發展新的養老金項目等,使得芬蘭養老金系統在復雜多變的世界經濟環境中保持了穩健。
關鍵詞: 芬蘭 養老金 老齡化 投資
芬蘭(Finland)位於歐洲北部,約有1/3的土地在北極圈內,國土面積約33.8萬平方公裏,總人口551萬。芬蘭具備高度工業化和自由化的市場經濟,2017年人均GDP為45703美元,是一個高度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芬蘭從20世紀20年代開始建立社會福利體系,20世紀30年代開始建立養老保障體系,直到20世紀80年代才建立了完善的“社會民主型”社會福利體系。這種覆蓋全體國民的社會保障製度涉及到每個人生命周期的每個階段,維護了社會公平,有效控製了貧富分化,芬蘭是目前世界上屈指可數的高福利國家之一。
一、芬蘭養老金體系
芬蘭養老金體系始建於1937年12月16日,其初設目的是為退休人員提供養老金。按照國際傳統分類辦法,芬蘭的養老金體系也包含三個支柱。第一支柱是強製性的法定養老金,包括國民養老金和收入關聯型養老金。第二支柱是累積性的行業或者雇主發起的職業年金計劃,例如雇主發起的群體養老金或者個體養老金保險。第三支柱是自願式的私人養老金,例如個人長期儲蓄賬戶、個人養老金賬戶等其他形式的養老儲蓄。與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不同的是,第二支柱和三支柱作為補充養老金的作用在芬蘭養老體系中的作用並不顯著。雖然芬蘭企業也為員工安排一定的職業年金,但目前只有1/4左右的私營企業員工有職業年金,職業年金在這個養老金支付中所占的比重不超過4%,且第三支柱的吸引力近幾年也在逐漸降低。這是因為芬蘭強製性的法定養老金(第一支柱)覆蓋了全部人口且繳費基數與養老金金額沒有上限,使得法定養老金與補充養老金在整個養老體系中的比例為94:6。所以,在芬蘭補充養老金的作用較小,絕大多數國民退休後的主要收入來源是第一支柱養老金。下圖是2016年芬蘭養老保險,總額為292億歐元,其中第一支柱的國民養老金、保證養老金和收入關聯型養老金總額近285億歐元,而其他類型養老保險僅有7億歐元。

圖1 2016年芬蘭養老金體系各組成部分情況
資料來源:由芬蘭國家養老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整理獲得。
經過80多年的發展,當前芬蘭第一支柱強製性的法定養老金體系主要由三個部分構成:由芬蘭社會保險機構(Kela)舉辦的覆蓋全部人口的國民養老金(National pension)和保證養老金(Guarantee pension),以及覆蓋全體工作者(包括自我雇傭)的收入關聯型養老金(Earnings-related pension)。截至2015年,居住在芬蘭境內的養老金領取者已經超過140萬,其在人口中所占的比重由1995年的27.7%上升到2015年的31.5%。收入關聯型養老金、國民養老金和保證養老金是芬蘭居民退休後主要的收入來源,但是過去20多年中人口老齡化的加劇和養老改革的逐步推進,使得國民養老金和保證養老金的比重下降,而收入關聯型養老金所占的比重上升了10個百分點。同時,退休後獲得的養老金水平在過去的20年中增長了36%,消費支出增長了45%,且退休後的家庭凈資產水平較20年前翻番[1]。根據OECD2015年的測算結果,芬蘭收入關聯型養老金的毛替代率為56%[2],處在OECD國家的平均水平線上。與其他國家相似的是,芬蘭養老金的替代率水平呈現下降的趨勢。

圖2 芬蘭退休人員養老金構成的主要部分
資料來源:由芬蘭國家養老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整理獲得。
國民養老金和保證養老金由芬蘭社會保險機構(SocialInsurance Institution, Kela)統一管理,Kela為退休人員支付的養老金類型包括國民養老金、保證養老金、殘疾撫恤金、康復補貼等。2017年,Kela支付的國民養老金和保證養老金超過22億歐元。2018年前6個月支付的總額接近12億歐元。在芬蘭居住三年以上年滿16周歲的國民且養老金收入水平低於一定金額的芬蘭國民,都可以申請國民養老金和保證養老金,其設計目的是為了維持芬蘭國民的基本生活。國民養老金和保證養老金的資金來源主要為受保人、雇主以及稅收與資產的增值部分,現在其資金構成主要為政府撥款和少量的稅收與資產的增值部分,2017年總收入為1536億歐元,約占芬蘭當年GDP總量的68.5%。
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在1960年被引入到芬蘭第一支柱養老體系中,歷經了2005年、2007年和2017年三次重大改革,現在其提供的保障服務越來越豐富,以期在更長壽命預期下保持養老金支付的可持續性。最近一次的2017年養老金改革中,退休年齡按照出生年份的不同有了不同程度的延長,最長退休年齡達到了65歲。同時,對原有養老金項目進行了整合,推出了兩種新的養老金項目:部分養老金和服務年限養老金。截至2015年底,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覆蓋的人口數達到230余萬,幾乎所有參加工作有工資收入的居民都參與到了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的參與者,依照不同法案和差異化的繳費率在退休後獲取收入關聯型養老金,收入關聯型養老金的累積基於年度收入和累積率,最新養老金的累積率為1.5%。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主要包括雇員養老金法案(TyEL)、海員養老金法案(MEL)、公共養老金法案(地方政府雇員)(JuEL (Keva)、KuEL)、國家雇員法案(JuEL (State)、VaEL)、公共養老金法案(福音派路德教會雇員)(JuEL (Church)、KIEL)和芬蘭社會養老保險機構法案(KelaL)。自雇人員則適用自雇者法案(YEL)和農民養老金法案(MYEL)。上述收入關聯型養老金法案的實施工作由社會事務與健康部負責。
私營企業雇員的養老金依照各個養老金法案由相應的保險合約決定,而公共部分部門雇員的養老金則是由公共養老金法案自動確定。芬蘭養老金中心(Finnish Center for Pensions)授權一些養老金管理機構(包括5家養老金保險公司、13家養老基金公司和6家行業養老基金)管理私營企業的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農民與海員則授權給了某些專門的養老金管理機構。經財政部授權,Keva管理公共服務部門雇員的收入關聯型養老金,並在金融監管局的監督下進行養老金的規劃與投資管理。雖然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的具體運營與管理是由上述機構和部門承擔,但是其核心的一些特定功能如授權養老金提供者、參與養老金相關法案的準備與指導等卻是由法定機構芬蘭養老金中心來承擔。TELA負責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的收益管理,養老金提供者有關決策的上訴可以報告給養老金上訴委員會(Pension Appeal Board)和保險法院(Insurance Court)。上述各級各類養老金的關系與實施路徑如下圖3所示

圖3 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的實施路徑
資料來源:由芬蘭國家養老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整理獲得。
依照上述各法案,不同類型雇員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的繳費率不同(如表1所示)。雖然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的管理機構和參照法案不同,但芬蘭養老金中心的通過宏觀指導協調各個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並負責統一的登記註冊,按照參加時間、參考工資、累積率水平等因素綜合製定養老金的待遇水平,根據工資增長率和消費者價格指數動態調整養老金的給付水平(如表2所示)。同時,芬蘭養老金中心監督雇主為雇員、自雇人員向養老金提供者繳納養老金,保證了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繳納與支付的可持續性以及無障礙的流通。
表1 2018年收入關聯型養老金繳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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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支付比例 (%) |
雇員支付比例(%) | |
|
53歲以下或63歲以上 |
53-62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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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員類型 |
|
|
|
|
TyEL |
24.4 |
6.35 |
7.85 |
|
MEL |
20.0 |
6.35 |
7.85 |
|
JuEL(Keva) |
28.35 |
6.35 |
7.85 |
|
JuEL(State) |
23.76 |
6.35 |
7.85 |
|
JuEL(Church) |
28.89 |
6.35 |
7.85 |
|
自雇人員 |
|
|
|
|
YEL |
23.0 |
24.1 |
25.6 |
|
MYEL |
13.8/13.6 |
24.1 |
25.6 |
資料來源:由芬蘭國家養老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整理獲得。
表2 2017年12月31日芬蘭居民每人每月獲得養老金的情況(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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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
男性 |
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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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月支付養老金金額 |
1,476 |
1,874 |
1,656 |
|
— 收入關聯型養老金部分 |
1,318 |
1,874 |
1,511 |
|
— 國民養老金部分(包括保證養老金) |
144 |
108 |
128 |
|
— 特殊保護養老金部分 |
22 |
15 |
18 |
|
領取養老金的總人數(萬人) |
666,000 |
804,000 |
1,470,000 |
資料來源:由芬蘭國家養老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整理獲得。
二、國家養老金
本節中所說的國家養老金,是指第一支柱中的國民養老金和保證養老金。對於年滿16周歲且在芬蘭居住三年以上者,其他各種養老金收入不超過一定上限的人員,國家養老金為他們提供退休後基本的收入保障。根據2017年養老金改革法案,國家養老金界定的退休年齡與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的退休年齡一致,即1965年之前出生的雇員其退休年齡為65歲,而1965年之後出生的雇員,其退休年齡則需要根據2030年的相關人口統計數據決定,並進行參數化的動態調整。
(一)國民養老金
國民養老金包括老年養老金(Old-age pensions)和殘疾養老金(Disability pensions),它覆蓋了芬蘭全體國民。退休人員獲得的國民養老金金額每年都依據國民養老金指數(National Pensions Index)進行調整。如果退休人員的其他養老金收入不超過下表3中的所有收入上限,Kela將為退休人員支付國民養老金。國民的健康狀況、出生年份決定了其領取的國民養老金額度。同時,退休人員領取的其他類型養老金、婚姻狀況也影響其獲得的國民養老金的金額。下面的表3和表4分別給出了不同狀況下退休人員領取的國民養老金金額和獨居老人所能獲得的各種養老金金額的構成情況。
表3 國民養老金支付金額和收入門檻(歐元)
|
家庭狀態 |
全額國民養老金 |
獲得全額國民養老金對應的收入關聯養老金最高額 |
獲得國民養老金的收入關聯養老金門檻 |
|
獨居狀態 |
628.85 |
55.54 |
1299.88 |
|
有伴侶狀態 |
557.79 |
55.54 |
1157.71 |
資料來源:由芬蘭國家養老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整理獲得。
表4 獨居退休人員每月所能獲得的養老金情況(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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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養老金 |
保證養老金 |
收入關聯型養老金 |
養老金總額 |
繳稅 |
養老金凈額 |
|
628.85 |
146.42 |
0 |
775.27 |
0 |
775.27 |
|
606.60 |
68.67 |
100 |
775.27 |
0 |
775.27 |
|
544.60 |
6.68 |
223.99 |
775.27 |
0 |
775.27 |
|
473.52 |
0 |
336.13 |
839.65 |
0 |
839.65 |
|
456.60 |
0 |
400 |
856.60 |
0 |
856.60 |
|
406.60 |
0 |
500 |
906.60 |
0 |
906.60 |
|
281.60 |
0 |
750 |
1031.60 |
40.65 |
990.95 |
|
156.60 |
0 |
1000 |
1156.60 |
88.49 |
1068.11 |
資料來源:由芬蘭國家養老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整理獲得。
(二)保證養老金
保證養老金在2011年被引入到芬蘭養老保障體系中,其設計目標是為芬蘭居民提供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養老金,用以改善低收入群體的經濟和社會福利。若退休者每月沒有其他任何養老金收入,那麽保證型養老金將全額支付其養老金。2018年芬蘭保證養老金的支付標準為775.27歐元,並且這一標準每年隨著消費價格指數動態調整,可升可降。如果提前退休或者有其他養老金收入(如國民養老金和收入關聯型養老金),其獲得的保證養老金額度會下降。新移民到芬蘭的人只要繳納了一年以上的保險或者65歲以上以及16歲以上的殘疾人,都可以申請保證養老金。目前,保證養老金在每個月的22號左右由銀行支付,大概有10萬人領取保證養老金,約占所有養老金領取人數的8%。下面兩個表給出了2018年芬蘭獨居和有伴侶的退休人員每月獲取的國民養老金、保證養老金與其他養老金的關系情況。
表5 獨居/有伴侶退休人員每月獲得的保證養老金情況(歐元)
|
國民養老金 |
保證養老金 |
收入關聯型養老金 |
養老金總額 |
|
0 |
775.27 |
0 |
775.27/775.27 |
|
628.85/557.79 |
146.42/217.48 |
0 |
775.27/775.27 |
|
628.85/557.79 |
96.42/167.48 |
50 |
775.27/775.27 |
|
606.60/535.54 |
68.67/139.73 |
100 |
775.27/ 760.26 |
|
581.60/510.54 |
43.67/114.73 |
150 |
775.27/ 760.26 |
|
544.60/473.54 |
6.68/77.74 |
223.99 |
775.27/ 760.26 |
|
473.52/402.46 |
0/6.68 |
366.13 |
839.65/ 760.26 |
|
456.60/385.54 |
0 |
400 |
856.60/785.54 |
資料來源:由芬蘭國家養老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整理獲得。
國民養老金和保證養老金由Kela管理並支付給退休人員相應的養老金。Kela由議會提名的12名受托人監督,受托人的任期為四年。受托人提名Kela的董事會和審計師,批準董事會的財務報表,並向議會提交其運作的年度報告。在芬蘭議會的監督下,Kela是一個獨立的社會保障機構,擁有自己的行政和財務。Kela的議會受托人提名Kela董事會任期三年。董事會有10名成員。董事會領導並發展了Kela的業務。董事會提名審計委員會成員與董事會任期相同。審計委員會協助董事會進行監督和風險管理工作。

圖4 Kela的管理部門與監督機構
資料來源:由芬蘭國家養老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整理獲得。
三、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
(一)退休年齡
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用以保障勞動者退休後維持在一定的消費水平,使退休後的生活水平與退休前不會相差太多,目前其替代率不到60%。2017年開始,《國家養老金法案》也隨著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改革發生了一些變化。根據最新的養老製度,無論男女、政府雇員還是私營企業員工,其退休年齡都將從現在的63歲逐步提升到65歲。具體來看,1955年-1964年出生的工作者,其退休年齡每年增加三個月,即1955年出生的退休年齡為63歲3個月,1956年出生的退休年齡為63歲6個月,依此下去,每晚出生一年退休年齡增加三個月,而1962-1965年出生的退休年齡均為65歲。由於年老退休人數的增長和壽命的延長,1965年及之後出生的人,其退休年齡仍未完全確定,需要在未來根據2030年的預期人口壽命預測進行調整。公司必須為年滿17周歲的雇員繳納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而自雇人員則必須從18歲開始為自己繳納收入關聯型養老金。從2017年開始,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每年每人增長率為1.5%,其過渡期持續到2025年,在此期間53-62歲之間收入關聯型養老金的參加者其養老金增長率為1.7%。為鼓勵延遲領取養老金,新的養老金法案規定法定退休年齡之後領取養老金的,其領取到的養老金在領取日之前按照每月0.4%的比率增長。為了應對日益嚴重的老齡化,芬蘭養老金體系鼓勵退休人員在達到退休年齡後繼續工作,並延遲領取養老金。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推遲領取國民養老金,其最終獲得的養老金將會增加,其中1962年之前出生的人其養老金每月增加的速度為0.6%,1962年及以後出生的人養老金每月增加的速度為0.4%。
(二)收入關聯型養老金子計劃
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包含的項目有:老年養老金計劃、部分養老金計劃、殘疾養老金計劃、服務年資養老金計劃、兼職工作養老金計劃、康復福利和幸存者養老金等。其中,部分養老金計劃和服務年資養老金計劃是在2017年養老金改革後新推出的養老金計劃項目。
部分退休金計劃
參加部分退休金計劃的老年人可以在61歲退休,此時退休者可以領取一部分養老金(每月養老金金額的25%或50%)[3],同時還可以選擇繼續工作,且對於工作和收入均沒有限製。如果選擇提前退休,那麽養老金的支付水平將從領取的第一個月開始以每個月0.4%的水平遞減,直到法定退休年齡為止。例如法定退休年齡為63歲9個月,如果選擇在61歲退休,那麽實際退休年齡與法定退休年齡之間相差33個月,退休者在63歲9個月之前每月領到的養老金采用如下的方式計算:
表6 部分退休金計劃中提前退休領取的養老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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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齡 |
63歲9個月 |
|
實際退休年齡 |
61歲 |
|
實際退休年齡與法定退休年齡之差 |
33個月 |
|
養老金每個月降低的總比例 |
33*0.4%=13.2% |
|
提前退休養老金每月支付金額(61歲) |
€ 1500 |
|
每月提取養老金金額的50%,提前退休每月實際支付的養老金總額 |
€ 1500-€ 1500*50%-€ 750*13.2%=€ 651 |
如果在領取部分退休金的同時老年人還在工作,老年人會獲得此份工作對應的額外的養老金,下面的表給出了退休後依然工作的老年人所能獲得的全部養老金的金額。
表7 部分退休金計劃參加在退休後依然工作領取的養老金金額
|
提前退休獲得的部分養老金 (按照每月提取50%計算) |
€ 651 | |
|
未領取的養老金金額 |
€ 7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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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後繼續工作獲得的月薪 |
€ 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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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增長率 |
從63歲至63歲九個月 |
1.5% |
|
63歲之前 |
1.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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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部分養老金期間工作獲得的新的養老金金額 |
€ 2000/月*24個月*1.7%/12個月+€ 2000/月*9個月*1.5%/12個月=€ 90.5/月 | |
|
63歲9個月完全退休後拿到的養老金金額 |
€ 651 + € 750 + € 90.5 = € 1491.50 | |
然而,如果有下面三種情況的話,將不能獲得部分養老金,包括(1)已在芬蘭拿到其他收入相關的養老金;(2)獲得農民提前退休補助;(3)由於繼續工作暫停傷殘撫恤金。
服務年資養老金
適用於以下幾種情況:(1)從事繁重體力、腦力勞動超過38年[4];(2)1955年及以後出生且超過63歲;(3)工作能力下降[5]。服務年資養老金必須在工作停止之前的一年內提前申請,所以第一批的服務年資養老金是在2018年年初開始支付,而非2017年年初。1965年及之後出生的人,其服務年資養老金還需要參考2030年人口統計數據厘定。由於不包含目標年金部分,服務年資養老金的數額小於殘疾撫恤金。
(三)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的管理與監管
由於不同的養老金法案面向不同群體,芬蘭養老金中心授權5家養老金保險公司、13家養老基金公司和6家行業養老基金以及某些專門的養老金管理機構(針對農民和海員等)作為養老金提供者,負責私營企業雇員(包括自雇人員)收入關聯型養老金的繳費、發放和投資運營管理等;Keva則負責公共服務部門雇員的收入關聯型養老金,包括市政雇員、國家雇員、福音派路德教會和Kela雇員,其中國庫(State Treasury)和中央教會基金(Central Church Fund)負責國家雇員和教會的籌款和資金管理。不同的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提供者之間存在競爭關系。在每個季度開始的第一天,參保人可以將其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轉移到另外一個養老金的提供者。充分的競爭也促使養老金計劃提供者做出漂亮的投資業績。根據芬蘭國會發布的最新數據,2017年芬蘭共計支付了超過300億歐元的養老金和社會福利,其中收入關聯型養老金支付的總額為270億歐元,占比為88%,是整個養老金支出中最多的。

圖5 私營和公共服務部門收入關聯型養老金在GDP中所占的比重(1997-2017)
資料來源:由芬蘭國家養老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獲得。

圖6 2017年收入關聯型養老金各部分支付的金額
資料來源:由芬蘭國家養老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整理獲得。
在芬蘭,退休後收入關聯型養老金的支付金額是事先確定的,即收入關聯型養老金系統是DB(Defined Benefit)型的,其融資采取部分累積製,即分為現收現付和完全基金兩部分。現收現付部分每年累積的總額用以支付當年所需支付的養老金,而完全基金部分每年的累積部分用以維持整個養老金系統未來可持續的發展。這種方式被私營企業和海員養老金系統采用。理論上來說,市政和國家雇員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采用的是現收現付系統,但同時他們也設立一定的緩沖基金(Buffer funds),用以降低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在未來的償付壓力。對於私營部門不同的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的提供者,其整個運作都是按照各個養老金法案的規定在執行,同時接受相應的監督。不同類型的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提供者的監督結構有共性也存在差異,一個典型的特征是雇主和雇員一定是被包含在其中,且包含2-4個管理層級,如下表所示。
表8 收入關聯型養老金提供者的治理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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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養老基金 |
養老基金 |
養老保險公司 |
Keva |
農民、海員社會保險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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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議 (Fund meet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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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Meet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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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委員會 |
理事會 |
理事會 |
|
董事會 |
董事會 |
董事會 |
董事會 |
董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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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 |
管理人員 |
CEO |
CEO |
CEO |
資料來源:由芬蘭國家養老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整理獲得。
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是DB型的養老金,也就是說養老金的收益是事先確定的。但是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法案規定,私營企業雇員和自雇人員有權利自由選擇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的提供者,因此各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提供者之間不可避免的存在競爭關系。然而,審慎的監管和法律規定的破產債務分擔作為關鍵控製因素製約著收入關聯型養老金提供者之間的競爭關系。同時,法律規定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的提供者需要在保險條款設計、計算準則準備、統計數據匯編以及其他與收入關聯養老金計劃法律實施方面進行合作。因此,各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提供者的競爭主要集中在提高運營效率、改善服務和增加投資收益等方面,其中投資收益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老齡化的日益嚴重,導致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的繳費與支出之間存在巨額差距。根據初步統計數據,2017年收入關聯型養老金的繳費額為22億歐元,而養老金支出為40億歐元,也就是從基金中額外提取了18億歐元支付退休人員的養老金。
老齡化日益嚴重、金融市場波動性增加(受到加息、減稅、通脹、貿易戰、貨幣政策收緊等因素影響)等因素導致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每年的繳費與支付之間的缺口在不斷加大。但芬蘭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在過去5年還是錄得了6.7%的名義增長率和5.6%的實際增長率,顯示出了較強的投資與風險管控能力,如圖7和圖8所示。截至2018年3月,芬蘭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的總資產達到1996億歐元,其中私營企業養老金計劃資產為1258億歐元,公共服務部門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資產為738億歐元。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53.2%的資產投資於股票市場或者股票關聯的投資工具,38.5%投資於固定收益率資產,8.3%投資於房地產市場。總的來看,芬蘭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還繼續保持著很強的支付能力,這要歸功於芬蘭收入關聯型養老金系統高效的投資運作管理。
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計劃主要的投資品種類包括:股票、股票基金、股權投資、對沖基金、房地產以及房地產股份、債券和可轉換債券、貸款以及貨幣市場投資,其中債券和股票的投資比例在芬蘭國內、歐元區和歐元區以外是不同的。在芬蘭國內金融市場中,收入關聯型養老金在債券與股票的投資比例接近,在歐元區中債券上的投資是股票上投資金額的數倍,而歐元區之外債券的投資呈現下降的態勢,二者比例趨於接近。

圖7 2017、1998-2017和2013-2017年收入關聯型養老金各類投資名義收益率
資料來源:由芬蘭國家養老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整理獲得。

圖8 2017年、1998-2017年和2013-2017年收入關聯型養老金提供者年名義投資收益率
資料來源:由芬蘭國家養老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整理獲得。
Keva是為公共服務部門雇員提供養老金服務的最大養老金管理機構,其服務範圍覆蓋了130余萬政府公共服務雇員和包括地方政府組織、州雇主和教區工會等在內的2300余個雇主客戶。Keva負責管理當地政府雇員養老金投資管理,並為所有的服務對象提供養老金的支付,並且未來的地方政府雇員養老金將全部由養老金負債基金提供。Keva的最高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由30名成員組成,其中4名由主要市政談判組織提名,其他26名由芬蘭地方和區域性授權協會提名。最新一屆理事會的任期從2017年9月1日開始。理事會任命董事會,對Keva的活動進行日常監督與指導,並在法律授權的範圍內決定養老金計劃的投資。Keva的執行機構還包括投資咨詢委員會和工作生活發展工作組,分別以咨詢身份處理投資活動的發展與政策、發展市政雇員的健康和工作能力防止其喪失工作能力。Keva投資業務的使命是使投資能夠在未來保持可預測和穩定的水平,保證在所有情況下都能支付服務對象的養老金。為了實現這一使命,Keva投資業務的目的是最大化基金的長期回報,容忍中短期可能出現的投資損失。因此,Keva的投資策略是利用養老基金的結構性競爭優勢-長期視野、足夠大的規模以及謹慎的風險管理,通過直接投資和吸引專業化的合作夥伴來實現投資目標。
表9 截至2017年12月31日,Keva的投資規模與投資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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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實際回報率(10年期) |
資產規模 |
平均實際回報率(5年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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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51.9億歐元 |
6.5% |
資料來源:由芬蘭國家養老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整理獲得,https://www.keva.fi/en/this-is-keva/investments/。
四、芬蘭養老體系與歐盟
芬蘭老齡化程度加深的速度越來越快,養老金支付的增速在提高。盡管歐盟各國家的養老體系各不相同,但是養老金系統融資的可持續性和養老金未來支付的充足性是幾乎所有歐盟國家面臨的共同問題。芬蘭養老金系統的基本結構和償付能力是穩健的,但是芬蘭依然在2005、2007和2017年進行了養老金改革,以實現整個養老金系統的可持續性。基於現有的養老金福利標準,芬蘭養老金改革的方向主要集中在延長退休年齡和修改相關法案實現風險分散與分擔。同時,歐盟也建議其成員國采用包含三支柱的養老金保障體系,並在自由競爭的基礎上發展第三支柱補充養老金。因此,許多歐洲國家通過將DB型養老金計劃轉變為DC型養老金計劃,將風險和責任轉嫁給個人。芬蘭認為盡管第三支柱補充養老金在豐富養老金供給方面有著重要作用,但是從提高養老金待遇水平的角度難以實現養老金參保人自動自願的繳納費用。當每個人需要為自己的養老儲蓄負責的時候,最後的結果可能是儲蓄不足。並且,不同類型的補充養老金會加大男性和女性養老金的差距。所以,在芬蘭養老金體系中,補充養老金的份額依然很小,強製性的法定養老金占據了絕對的主流,這使得收入關聯型養老金成為芬蘭養老金體系中區別於其他歐盟國家的一個重要特征。
商品與服務的自由流通,是歐盟的基本原則之一,那麽根據歐盟人壽保險法令(償付能力II),需要允許保險領域的跨境競爭。但芬蘭1995年加入歐盟的時候的先決條件就是此條保險法規不適用於芬蘭TyEL保險系統。因此,收入關聯型養老金從其他保險業務中分離出來,芬蘭養老保險公司只被允許經營法定的收入關聯型養老保險,並且規定其他歐盟國家保險公司若要經營收入關聯型養老金,其總部必須在芬蘭且接受芬蘭相關部門的監督。通過製定專門的養老金法律,監督收入關聯型養老金公司對於養老金的投資管理與償付。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被看做是第一支柱中的社會保障部分,因此歐盟有關社會保障系統的法律適用於收入關聯型養老金,其目的在於保證歐盟成員國之間居民的流動,有助於勞動力的自由流動。
總的來看,芬蘭養老金系統有如下幾個特點:
(1)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被看做是社會保障系統的一個部分。
(2)芬蘭收入關聯型養老金的核心價值在於團結,在於融資、雇主與雇員以及代際之間廣泛的風險分擔。
(3)歐盟成員國社會保障系統之間合作的相關立法為成員國的國民帶來了便利。
(4)歐盟允許跨境競爭的人壽保險立法或者基於職業退休規定的法令不適用於芬蘭收入相關型養老金。
(5)收入關聯型養老金提供者只能經營收入關聯型養老金保險。
(6)收入關聯型養老金資產和投資收益只能用於收入關聯型養老金。
(7)歐盟其他國家的保險公司在芬蘭必須經營與本土保險公司同樣的業務。
(8)國家償付能力立法保證了芬蘭養老金保險公司的投資風險承擔能力。
五、結語
2017年底,墨爾本美世全球養老金指數(Melbourne Mercer GlobalPension Index)發布了對30個主要國家養老保障系統的評價結果,芬蘭退休收入系統排名第五,較上年後退一個位次,原因在於2017年世界經濟的低迷。而芬蘭退休收入系統在完整性和透明度兩個方面連續四年排名世界第一。自2017年養老金改革後,芬蘭整個國家退休收入系統的可持續性得到了較大的提高。同時,對於個人來講,較長的工作年限預示著更好的養老金收入。芬蘭的養老金總支出占當年GDP總額由2013年的12.9%上升到2016年度的13.4%,並且這一上升的趨勢還將持續到2070年[6],並且芬蘭養老金的替代率較2015年已經開始上升。2017年開始的養老金改革,通過逐步延長退休年齡、不設置養老金繳納基數和領取金額上限以及發展新的養老金項目等,使得芬蘭養老金系統在復雜多變的世界經濟環境中保持了穩健。芬蘭退休收入養老金系統的未來,值得預期。
註釋:
[1] Pensions and pensioners’ economic welfare 1995-2015, summary, FinnishCenter for Pensions, Studies, 2017
[2] Pension at a Glance, 2015, OECD. 測算的依據是20歲開始工作並連續工作直到65歲退休。
[3]在退休的時候,參加部分養老金計劃允許領取25%或50%的累積部分養老金,如果選擇在退休時領取25%的養老金,那麽以後可以增加到50%。反之,如果在退休時選擇領取50%的養老金,以後不可以減少到25%。
[4]這裏的38年工作經歷,包含了最長可達三年的可能的產假、陪產假和育兒假,以及由於疾病、裁員導致的較短失業。
[5]服務年資養老金類似於殘疾養老金,但是其工作能力下降的程度未達到殘疾的程度。
[6] The 2018 AgingReport—Economic & Budgetary Projections for the 28 EU Member States(2016-2070), European Commission,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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