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获批:十地联动,跨境金融便利化全面提速!
9月1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福厦泉、郑州市、长株潭、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重庆市、成都市等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十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开闸”,跨境金融便利化举措同步落地!要点如下:
01
北京城市副中心试点方案
支持探索跨境收支便利化,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试点银行在审慎展业、落实“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基础上,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境内依法合规使用等方面,为符合条件的优质诚信专业服务业机构提供便利化服务。
推动更高水平金融开放合作。加快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支持金融标准认定机构及国际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资产管理机构和外资银行开展跨境金融服务,推动重点行业跨境人民币业务和跨境外汇业务便利化。
02
杭甬温试点方案
支持深化区域金融改革。支持建立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完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体制。
03
福厦泉试点方案
支持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支持厦门市、泉州市建立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
04
郑州市试点方案
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优质银行实行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
05
长株潭试点方案
支持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推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融资便利化。深入开展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等探索。依托中非经贸博览会平台,推进对非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06
重庆市试点方案
支持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动中国—新加坡绿色金融合作,探索推动绿色信贷等认定标准融合。
推动境内外资本要素有序流动。支持探索中国和新加坡金融产品与资金互通。允许注册在渝的新加坡投资企业依法合规在渝挂牌交易。支持培育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走出去”提供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为离岸贸易提供清算结算等金融服务。
07
成都市试点方案
提升金融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开展“一带一路”金融服务,促进沿线普惠金融和跨境贸易互联互通。
未来两年,随着改革试点全面落地,跨境金融便利化将助力加速市场潜能释放、全国统一大市场发展。
来源: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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