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总统颁新法重塑金融版图:央行独立升级,监管权限加码。
阿布扎比,2025年10月10日(WAM)-总统谢赫·穆罕默德·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殿下发布了2025年第(6)号联邦法令,涉及中央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和活动以及保险活动的监管。
该联邦法令是阿联酋不断努力精简金融部门的立法和监管框架,增强其稳定性和竞争力,并使阿联酋的金融生态系统符合最高国际标准的一部分。它旨在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在确保金融和货币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联邦法令旨在维持国家货币的稳定,促进和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并确保审慎管理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
它定义了阿联酋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主要是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根据国际标准组织和监督有执照的金融活动,并发布适当的法规和标准,以确保审慎和有效的金融实践。
中央银行还负责管理外汇储备以覆盖货币基础,支持可持续融资做法,同时纳入治理原则,监测和分析监管风险,以及发展和监督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
在客户保护和金融包容性方面,联邦法令规定,持牌金融机构应向所有社区成员提供适当的银行和金融服务,以配合数字化转型和金融服务创新工作。
它与金融部门和社区外联实体合作,建立了发起全国提高认识运动的框架。
《联邦法令》重申了以前确立的积极做法,即根据客户收入调整信贷安排,以保护他们免受不负责任的做法的影响。
它通过将银行和保险公司客户的投诉程序统一到负责受理和解决投诉的独立实体“Sanadak”之下,加强了消费者保护和争端解决制度。 该法还规定设立专门的司法委员会,裁决金融活动引起的争端,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可对100,000迪拉姆以下的持照金融机构强制执行。
《联邦法令》概述了早期干预的积极措施,以处理持照机构财务恶化的任何迹象,从而确保金融稳定和保护客户。
这些措施包括实施复苏计划、施加额外资本及流动资金规定、改变有关机构的业务策略、组织及运作架构、委任临时委员会或直接接管有关机构的管理层、在有需要时采取措施合并、收购或清盘有关机构,并对未能采取必要措施纠正其状况的保险公司采取特别措施。
根据联邦法令,中央银行作为“解决机构”,在管理金融危机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它有权撤换和任命金融机构的管理人员,并向负责人追回资金。
它还有权任命负责管理机构及其资产的监护人,终止或关闭合同,转让或出售资产和义务,推翻股东的权利,重组资本,建立临时实体来管理资产或继续提供关键服务,进行有组织的清算或救助,以确保关键职能的连续性。
在行政处罚方面,《联邦法令》规定,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交易量,提高行政罚款的最高限额。它允许中央银行按比例处以不超过违法或不当得利价值十倍的罚款。罚款将自动从违规者在中央银行或任何有执照的金融机构的账户中扣除。
中央银行可在作出最后司法裁决之前与违规者达成和解,并可在中央银行的官方网站上公布与此类处罚有关的决定,以加强市场透明度和纪律。
来源:阿联酋总统府国家媒体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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