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六大重點任務,港深合作攜手打造港深全球金融科技中心
明確六大重點任務,港深合作攜手打造港深全球金融科技中心
11月19日,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聯合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共同發佈《關於攜手打造港深全球金融科技中心的行動方案(2025-2027年)》,攜手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助力香港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深圳建設具有全球重要影響力的產業金融中心。雙方依託深港金融合作委員會—金融科技工作組開展定期會商,採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實推進,確保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形成高質量發展金融科技強大合力。
雙方攜手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中心,推動做好數字金融大文章,助力香港鞏固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深圳建設具有全球重要影響力的產業金融中心。
行動方案確定六大重點任務, 明確到2027年底,落地20個以上深港跨境數據驗證平臺金融領域應用場景,深港金融科技領域合作深度和廣度不斷拓展,形成數字金融和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協同發展良好局面。

引育集聚金融科技主體
1.吸引集聚金融科技創新主體。爭取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及其直屬機構發起設立科研中心、測評中心和服務中心等。鼓勵取得境外收單資質和支付牌照的香港支付機構在深圳設立跨境支付技術服務主體。培育一批為持牌金融機構提供科技服務,數位化業務模式成熟、技術水準高的金融科技“專精特新”企業。
2.支持金融科技企業實現技術輸出。推動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依法依規在香港落地金融科技子公司,承接全球金融機構數據處理、客戶服務、資訊技術支持等業務,建設全球金融科技總部。依託金融科技出海聯盟建立經驗共用機制和綜合性解決方案,鼓勵金融機構聯合金融科技企業攜手拓展國際市場,共同服務“一帶一路”等國家地區金融行業數位化轉型需求,定期組織開展經驗分享及其他交流活動。
3.推動建設若干金融科技集聚功能區。支持深圳各區與香港數碼港等共建“金融科技聯合孵化器”,結合自身產業優勢、資源稟賦發展金融科技特色領域。支持各區依託金融科技龍頭企業和基礎較好的專業園區(樓宇)建設以金融科技為發展重點的園區、特色樓宇,重點引進設立數字人民幣、數字支付、數字信貸等領域企業。支持各區結合自身產業優勢出臺配套扶持政策,對落地企業依法依規給予政策支持。

支持開展原創技術研究
4.加大金融科技技術研發支持力度。鼓勵兩地高等院校、行業協會等建立金融科技重點技術交流合作平臺,加大對金融科技基礎技術、底層關鍵技術研究的支持力度。鼓勵金融企業聯合科技企業,探索人工智慧等技術在金融領域應用。支持算力服務供給方為金融科技企業、科研機構提供智能算力服務,通過算力券補貼進一步降低租用智能算力使用成本。
5.推動深港金融科技產學研深度合作。依託前海等國家級戰略平臺,支持深港兩地機構合作新設或共建金融科技實驗室、金融科技跨境研究機構等。支持深港兩地高等院校、金融機構、科技企業等加強資源協同合作,發揮各自專業優勢,圍繞關鍵核心技術、數位化特色場景等開展聯合攻關,主動融入全球創新網路。
6.探索建立金融數據跨境流動機制。推動前海、河套等國家級戰略平臺在上級指導下結合實際探索數據跨境流動管理措施。在中國人民銀行、香港金管局《關於跨境征信互通業務試點的諒解備忘錄》機制安排下,推動跨境征信領域“北上南下”試點。深化深港跨境數據驗證平臺建設,聚焦企業信用報告、信用資訊等跨境驗證場景,助力企業降低跨境融資成本。

五篇大文章協同高效發展
7.助力科技金融提質增效。依法依規支持深圳科技企業用好香港“生物科技公司上市通道”(上市規則第十八A章)“特專科技公司上市通道”(上市規則第十八C章)及“科企專線”等政策赴港交所融資。鼓勵金融機構充分運用內外部數據和大數據技術,對科技型企業全景畫像,提升客戶篩選和行銷對接效率。創新推出更多契合科技企業全生命週期發展特點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力推進“科技初創通”“創新積分貸”等創新業務,促進金融服務觸達更多初創期、成長期科技企業。
8.賦能綠色金融深化發展。深化企業碳帳戶金融端應用,推廣應用“降碳貸”等創新金融服務模式,推動金融機構基於企業碳帳戶、碳排放數據等,為企業“碳減排”精細化定價。鼓勵深圳企業赴港發行可持續發展離岸人民幣債券。支持建立基於區塊鏈、智能合約等技術的綠色資產開發平臺。持續提升碳減排計量、核算和披露水準,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數據獲取便捷、核算評價科學、應用場景豐富”的企業碳帳戶體系。
9.大力發展數字普惠金融。支持金融機構加強放貸審批、風控、債券發行與資訊披露等融資全流程的數位化賦能,更好滿足小微企業“少、頻、急”融資需求。完善以信用資訊為基礎的普惠融資服務體系,深入推進“信易貸”工作,持續推動“小微通”“個體通”“深質貸”等特色征信產品增量擴面。支持銀行依託全國中小微企業資金流信用資訊共用平臺,探索運用交易數據創新“脫核鏈貸”業務模式,提升供應鏈金融服務數位化水準。落實落細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加強信用資訊歸集共用應用,運用“千企萬戶大走訪”系統,加大金融支持外貿、民營等小微企業的力度。持續推廣“園區貸”業務,推動銀行、園區線上批量化對接,線下開展精准金融服務。
10.持續豐富養老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加強金融科技應用,深度挖掘資訊數據資源,對養老企業精准畫像,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開發養老專屬純信用信貸產品。聚焦老年人群日常生活中的高頻金融場景,加快數字服務的適老化改造,提升老年人群享受數字金融服務便利度。支持金融機構運用數字技術為客戶量身定制個性化養老金融產品。

加快打造特色應用場景
11.支持數字人民幣應用場景創新。深入推進數字人民幣應用推廣工作,參與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專案研究與應用,加強國際交流合作。發揮香港作為首個數字人民幣跨境試點地區優勢,便利香港居民開立和使用數字人民幣軟錢包和硬錢包,進一步擴大數字人民幣在兩地零售、交通及貿易等領域試點範圍。深入開展數字人民幣智能合約應用,推動數字人民幣使用規模不斷擴大、應用場景持續創新、行業生態不斷完善,探索打造示範性全域應用場景。
12.充分發揮政務數據賦能作用。以業務需求為牽引做好公共數據供給支持,在依法安全合規前提下,推動金融信用數據和公共信用數據、商業信用數據共用共用和高效流通,支持金融機構間共用風控類數據。按照公益性原則,依法依規向金融機構提供資訊共用服務,降低金融機構數據收集和使用成本。持續完善深圳市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地方征信平臺)功能,以銀企需求為導向,推動政務數據接入,加強主體識別和精准畫像能力,提升融資服務水準,推動跨境信用融資便利化。
13.推動基於數據資產的金融創新。依託深圳數據交易所開展基於數據資產的金融創新應用,支持金融機構與深圳數據交易所等機構開展“數據+金融”產業服務等合作,在依法依規、風險可控前提下,探索開展數據資產信託、數據資產增信、數據安全保險、數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金融創新服務。

持續優化創新監管環境
14.深化各領域創新監管試點。加強深港金融科技跨境創新合作,探索技術共研、場景共建、成果共用合作模式。用好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工具”、香港金融管理局“金融科技監管沙盒”、澳門金融管理局“創新金融科技試行專案監管要求”的聯網對接機制,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支持擴大應用推廣範圍。穩步推進資本市場金融科技創新試點工作,運用新一代資訊技術手段提高客戶服務、業務輔助、風險管理等領域質效。鼓勵深圳各區建立金融科技創新獎勵機制,對入選人民銀行、證監會金融科技創新試點並“出箱”專案依法依規給予支持。
15.提升監管科技應用水準。持續優化金融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加快開發深圳智慧金融綜合服務平臺,重點做好商事登記、稅務開票、廣告等資訊監測,提高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能力。積極探索監管數位化轉型,全面推進非現場監管流程標準化、數位化,探索利用人工智慧技術,對金融機構全週期、金融風險全過程、金融業務全鏈條動態監管。
16.完善金融科技治理體系。支持金融科技領域行業組織和專業智庫高質量發展,加強在金融科技倫理規制、行業自律等方面研究,持續規範行業發展。引導鼓勵金融科技類企業在前期研究、產品設計、架構選擇、開發實施、部署落地、績效監測、迭代升級等全過程納入金融科技倫理審查機制,嚴防技術濫用。

創新營造行業發展生態
17.提高人才供給品質。支持深圳各區制定實施有利於金融科技發展的人才專項政策,培育引進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推進“深港澳金融科技師”專才計畫,支持專業機構和社會組織持續完善課程體系、優化課程結構、豐富課程內容、提高測評品質。鼓勵舉辦數字金融人才相關活動,吸引優秀數字金融人才集聚深港兩地。
18.深化行業交流合作。鼓勵兩地行業協會、金融機構等依法依規舉辦“數字金融論壇”“數字金融沙龍”等活動,鼓勵各類市場主體舉辦金融科技技術研討、案例分析、專案評選等活動。依託深圳國際金融博覽會、香港金融科技周及香港投資推廣署全球Fast Track計畫等打造金融科技成果展示交易平臺,搭建金融科技研發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高端展銷平臺,不斷提升深圳和香港在數字金融方面國際影響力。
19.擴大對外開放水準。加強香港金融科技周、深圳國際金融科技節等活動聯動合作,鼓勵與全球金融中心城市開展金融科技人才培養及交流合作。充分發揮深港澳金融科技聯盟等組織作用,完善深圳、香港與澳門在金融科技領域合作交流機制。鼓勵國際組織、外資金融機構、專業仲介機構等引薦全球金融科技要素資源,助力優秀金融科技企業“引進來”“走出去”。
20.推動標準體系建設。鼓勵會計、法律、諮詢、評估、評級等仲介機構專業化、高端化發展,為金融科技類企業提供優質專業服務。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專業委員會等橋樑紐帶作用,加強行業自律管理,凝聚行業發展共識。鼓勵金融機構、科技企業等積極參與金融科技有關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的研究、制定及落地工作。
來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