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聯酋稅收新規將於2026年1月生效——企業該如何應對?
阿聯酋財政部近期發布了《稅務程序法》和《增值稅法》的修正案,將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這些調整旨在提升稅務透明度、簡化操作流程,同時增強聯邦稅務局(FTA)的審計和執法能力,為企業創造更明確、可預期的稅務環境。
退稅與時效:五年窗口
新規明確了退稅和稅務更正的時效為五年,替代以往的不確定期限,為企業提供歷史稅務處理的確定性:
企業必須在五年內申請退還稅款余額,或將其用於抵扣未繳稅款。
FTA 也只能在五年內將多繳或預付款項用於抵扣稅款。
此外,新規為部分延遲申請提供了過渡期:
若稅款余額在五年期末產生,或在最後90天內出現,可額外申請退稅。
對於2026年1月1日前已到期或即將到期的壹年內余額,企業可在2027年1月1日前完成退稅申請。
在特定情況下,如果納稅人在五年期的最後壹年提出申請,FTA可延長審計,但必須在兩年內完成。
合規更便捷
新規在簡化企業日常操作方面也做了多項調整:
企業進口特定商品或服務用於業務時,無需自開稅務發票。
非特定更正的申報錯誤,可直接通過納稅申報更正,無需復雜的自願披露程序。
對涉及稅務逃避的交易鏈,如納稅人知情仍申請進項稅抵扣,將不予允許,強調盡職調查和合規責任。
FTA 獲得明確權力,可發布官方、具有約束力的指引,以統壹稅法適用標準,減少爭議和不確定性。
研發稅收抵免:鼓勵創新
為推動知識經濟發展,財政部將在企業稅下推出研發(R&D)稅收激勵,自2026年1月1日或之後的納稅期開始實施:
對符合條件的研發支出,可享受30%-50%的稅收抵免。
抵免可退還,企業有機會直接獲得現金返還。
合格研發活動的定義將與經合組織(OECD)《弗拉斯卡蒂手冊》保持壹致,支持國際標準認可的創新項目。
企業影響
新規為企業帶來三大優勢:
確定性——退稅和更正的時間框架明確為五年。
激勵——研發投資可獲得可觀的稅收抵免和現金返還。
簡化流程——FTA 發布約束性指引,減少操作復雜性和爭議風險。
總體來看,這次稅改標誌著阿聯酋向更加透明、國際化、以企業便利為導向的稅務環境邁出重要壹步,也為企業創新和長期投資提供了有力支撐。







請先 登錄後發表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