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专门行政法规,将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活动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进行监管,有利于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和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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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7 1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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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3号—基金通平台业务办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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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8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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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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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7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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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黄金ETF现货合约认购、申购、赎回下午开放时间调整,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将黄金ETF现货合约下午申赎时间由原来的13:30-15:00调整为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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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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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指数基金的产品开发等业务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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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2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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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上市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功能,明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18年11月23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的通知》(深证上〔2018〕55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