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在金融先行先試上應 着重于“開放、創新”
深圳在金融先行先試上應 着重于“開放、創新”
來源:王永利
中央強調,新發展格局不是封閉的國内循環,而是以國内循環爲主體、國内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大循環,要堅定不移全面擴大開放,推動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推動構建人民命運共同體。
擁有香港和澳門兩個直接連通國際社會的特别行政區,是粵港澳大灣區的最大特色。大灣區以前是,今後仍将是我國對外開放,推動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發展重要的橋頭堡、試驗區。深圳必須立足于先行示範區和大灣區核心引擎的定位,抓住國家大力推動大灣區建設的曆史機遇,充分發揮大灣區的獨特優勢,在金融領域着重于開放促改革、創新促發展。
深圳在金融領域改革開放、創新發展,不能僅僅局限于深圳自己的行政區劃,而必須立足于大灣區整體的獨特優勢,注重借鑒香港國際化經驗,加強與香港的密切合作,形成深港澳或深廣港澳一體化的國際金融中心,共同打造競争力、創新力、影響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綜合體,豐富“一國兩制”事業發展新實踐,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擴大開放新格局。
當前需要重點推動以下内容:
1.金融基礎設施互聯互通。金融機構要實現核心系統統一、客戶資源共享和大陸與港澳的通存通兌、業務互認;要特别重視各類金融交易所的發展。大灣區各類交易所要實現互聯互通,鼓勵其相互持股、整合優化,實現公司化、國際化、一體化發展,真正形成具有重要競争力的國際金融交易中心,并帶動行業分析、财務審計、信用評級、上市顧問等相關行業的人才聚集與交流發展;積極推動金融産品、交易方式、制度規則、金融監管等方面的聯合創新,特别是在數字貨币、數字金融、線上交易和外彙管理等方面的創新。在這方面,應充分發揮香港的重要作用。
2.數字人民币率先對港澳開放。10月中旬,數字人民币率先在深圳較大範圍試運行,标志着數字人民币真正可能“呼之欲出”。目前數字人民币尚未對外(包括港澳)開放,而僅限于大陸居民(需要用大陸二代身份證和大陸手機号注冊)。但作爲人民币新的數字化運行形式,數字人民币必須擴大對外開放,推動人民币國際化以及國際貨币與支付清算體系變革。在這方面,可以率先對港澳開放,并在取得經驗具有一定把握情況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
3.推動港澳貨币體系的變革。長期以來,香港貨币采取與美元聯系彙率制度(與美元綁定),澳門貨币采取與港币聯系彙率制度(間接與美元綁定),這種做法增強了港澳貨币的國際信譽,爲其發展國際業務創造了重要條件,但也使其貨币政策自主性空間被嚴重束縛,很容易成爲國際資本沖擊的對象,并且僅僅依靠其自身力量難以有效應對。随着世界格局深刻變化,特别是美國連續實施大規模量化寬松貨币政策,美元的彙率出現大幅波動,這種綁定英鎊或美元的貨币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屬于一種殖民地貨币政策,存在的問題也大量暴露,完全有必要進行變革。可以采取絕大多數國家的通常做法(新加坡也是一樣),轉爲與一攬子主要國家貨币結構性挂鈎方式,保持貨币政策充分的自主權與靈活性。
4.推動金融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發展。要努力減少政府對金融機構(包括交易所)在股權和經營管理方面的直接參與或幹預,培育公平公正、相互促進的政商關系與營商環境,推動金融機構在充分市場競争中增強自身實力與競争力。
在這方面,深圳在大陸已經處于領先位置,也正是在這種大環境中,改革開放之後成立于深圳的平安集團與招商銀行才能異軍突起,發展成爲市淨率遠高于同業的金融機構,其中,以當前水平而言,平安集團市值規模已經超過建設銀行與中國人壽,僅次于工商銀行;招商銀行市值規模則超過中國銀行,甚至達到交通銀行、郵儲銀行的3倍左右,達到民生銀行市值近5倍。
但是,與香港相比,與作爲先行示範區和标杆城市的要求相比,與中國金融擴大對外開放、形成國際領先的綜合實力和國際影響力的戰略目标相比,深圳在這方面仍存在很大差距,仍需深化改革開放。所以,必須抓住世界經濟格局深刻變化,中國仍處于重要發展機遇期,将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金融市場雙向開放力度明顯加大,人民币國際化進一步加快,中國市場的國際吸引力和影響力明顯增強的重要機遇,加強與港澳合作,充分發揮區位優勢,着眼于打造具有重要國際影響力的金融交易中心,勇于在金融制度和交易規則上實現突破,放寬準入、擴大開放、嚴厲監管,更好地與國際主流接軌。
在加強大灣區相互合作的過程中,要打破行政藩籬、充分擴大開放,确保交通通訊、人流物流的通暢,政府應注重符合國際化要求、公平合理的規則制定和實施,在此基礎上,充分調動市場主體在自由競争環境中的創造性、主動性和能動性,務必控制脫離市場條件的各種優惠補貼扶持政策,不能厚此薄彼、區别對待。必須看到,不經過市場競争的洗禮,依靠政府扶持的各種創業和産業都是難以健康長久發展的!
5.處理好金融發展、穩定和安全的關系。大灣區金融要在開放、創新、發展方面先行先試,積極突破,但金融法規建設和金融監管執行也必須跟上。既要鼓勵開放創新,弘揚敢闖敢試敢幹精神,也要優化和加強金融監管(包括粵港澳三方聯合監管),将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健全金融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問責制度體系,減少監管漏洞或監管重疊。對金融機構或控股公司實際控制人要實行穿透式監管,嚴格控制其違規支配和挪用所投金融機構的資金。督促上市公司規範使用募集資金,依法披露資金使用情況。監管部門要堅持原則、嚴守監管底線,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對違法違規行爲零容忍。要在健全金融機構公平競争和反壟斷審查機制,加強數據資源産權确認和保護、數據資産交易流通基礎制度和标準規範建設、加強法人和個人信息與隐私保護等方面走在前面,樹立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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