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金融改革 助力新發展格局
“十四五”金融改革 助力新發展格局
來源:清華金融評論
“十四五”期間的金融發展與改革應該達到如下目的:利用貨币政策手段有效進行逆周期調節,保證宏觀經濟穩定;防範、化解由于杠杆率過高和監管缺失所導緻的金融風險;支持實體經濟向綠色低碳轉型,強化科技創新能力,助力中小企業發展;加快金融開放的步伐和人民币國際化進程;完善國有金融機構的機制,提升競争力。圍繞上述目标,筆者認爲,應該在“十四五”期間重點推進如下改革。
構建現代貨币政策框架。建立以專業化管理爲基礎的、符合市場經濟原則的央行決策體系,修改《中國人民銀行法》,保證央行有設定貨币政策中介目标和貨币政策工具的決策權。将貨币政策目标收斂至通脹、就業和金融穩定三個内容。取消存款基準利率,代之以某個政策利率爲貨币政策的中介目标,避免多重政策利率導緻市場信号混亂,建立有可信度的利率走廊機制。明确放棄彙率水平作爲貨币政策目标。強化前瞻性指引作爲貨币政策工具的作用。提升通過利率傳導效率,進一步對外資開放境内資本市場,完善國内信用評級體系。
建立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及其與貨币政策的協調機制。建立包括逆周期資本緩沖、系統重要性附加資本、動态撥備計提等資本管理要求,金融機構杠杆率等資産管理要求,以及流動性覆蓋比例等流動性管理要求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貨币政策決策部門和宏觀審慎政策決策部門需要在一個統一的宏觀經濟分析框架下識别宏觀沖擊的類型和來源,設計最佳的貨币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配合模式,對政策效果進行定量評估。建立貨币政策與宏觀審慎政策的協調流程與機制。
建立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金融服務體系。一是以碳中和爲目标完善綠色金融體系。以碳中和爲約束條件,修訂綠色金融界定标準;應要求金融機構對高碳資産的敞口進行計算和披露;明确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環境和氣候風險分析;設立較大規模的支持低碳項目的再貸款機制,将較低風險的綠色資産納入商業銀行向央行借款的合格抵押品;研究降低綠色資産風險權重,提高高碳資産風險權重。二是建立支持科技創新的金融服務體系。着力發展投貸聯動,支持銀行通過“認股期權貸款”模式參與支持科技産業發展,以《巴塞爾協議Ⅲ》允許銀行使用250%~400%的風險權重條款爲基礎開展銀行投資股權基金的試點,鼓勵保險和銀行資管子公司參與發起私募股權投資(PE)/風險投資(VC)基金,鼓勵保險公司開發支持技術創新的保險産品。三是打造供應鏈金融創新服務模式。構建以龍頭企業爲核心的供應鏈金融體系,有效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以汽車制造業、家電、綠色建築等行業的龍頭企業爲核心,鼓勵金融機構、金融科技公司共同打造供應鏈金融創新服務試點示範項目。
改革國際收支管理,推進人民币國際化。簡化對個人換彙、企業對外直接投資、企業在境外留存外彙的外彙管理方法,取消合格境内機構投資者(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Investor,簡稱QDII)的額度限制,加快“債券通”框架下境内投資者投資海外債市的通道建設,支持某些領域(如人民币綠色資産)跨境交易。支持雙邊貨币互換的具體商業運用,爲離岸人民币市場提供有效的流動性補充機制,在境内外建立人民币計價的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平台,支持國内機構在人民币離岸市場發行更多的債券。解決中資企業在“一帶一路”地區使用人民币進行跨境投資的具體障礙。
改革國有金融機構。借鑒淡馬錫模式,對國有金融機構實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取消對國有金融機構多數高管的限薪制度,實行市場化的人才引進,建立股權激勵機制;杜絕政府對國有金融機構在具體業務層面的幹預;對标國際金控集團的最佳實踐,組建一批以市場化爲核心、數字化爲骨架、多元化爲目标的領先性金融控股集團。(本文僅代表個人觀點,不代表任何機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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